Ⅰ 证券公司是不是就是专门炒股的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券商)的业务一般可以分为:
1、证券经纪类业务,也就是代理买卖股票业务
2、投资银行业务,也就是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与保荐、担任并购活动中的财务顾问等等
3、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公司以自由资金进行股票买卖业务,赚取差价和利润。
4、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5、资产管理业务。
炒股业务也就是经纪业务,只是证券公司业务里面的一部分,请采纳~
Ⅱ 在证券公司里怎么炒股的呀
在证券公司里有专门用来委托的设备,一般就在大厅里摆着,要和看行情用的显示器分看啊。还有要用到证券交易卡。
Ⅲ 能在不同的证券营业部炒股吗
你在中信开的有没有上海和深圳的股东卡,这两张卡是全国通用的,但是如果你是在中信指定(指定的也就是说是否是在中信开的,或是从别的证券公司开了后再转入中信的)的就只能在中信的系统操作,一个身份证只能开一次上海的,如果你在中信有上海和深圳的,在别的证券公司只能开深圳的,不能开上海的,除非你转户到兴业才可以一起在兴业的系统操作,像你这种情况,很多人选择拿自己亲人的身份证再开一个.
第二个问题:有上海和深圳的股东卡就都可以买,如果只办理了一张,就只能买一边.办好后,证券公司会给你一个帐号的.
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得明白,呵呵.
Ⅳ 证券公司营业部是怎么买卖股票的
这个只是说买卖股票的账户是在这个证券公司的这个地址的营业部开户的,并不是营业部买卖了某只股票。
证券法规定,从业人员不允许买卖股票
Ⅳ 证券营业厅有老师推荐股票吗
证券公司是严格禁止工作人员向客户荐股、透露或散步小道消息的。
证券公司还会不定期地抽查、回访客户,一旦发现营业厅有违规行为,查证落实后,相关人员及负责人轻则受纪律处分,重则开除。
因此,凡是遇到打着以证券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名义向你荐股的,一不要相信,可能是骗子行为。二可以向该营业厅所属证券公司举报、查证。
Ⅵ 哪里有证券营业厅可以开股票账户
中国很多二三线城市都有证券公司营业部,建议就近你的居所地开户办理相关事项更方便。各家证券公司佣金一般都是根据资金量的多少协商的,账户资金50万以上可以谈到万二,更多资金应该可以谈到更低;如果你的资金量超过一个亿,那就可以申请交易席位、按年度和交易席位缴费了,佣金更划算;当然也可以网上开户,佣金也会相对营业部更低一点。
Ⅶ 我想去证券公司 帮助证券公司炒股
必须有资格认证。第二证券公司不会轻易相信某人的能力,如果有能力,不会自己贷款炒股吗??
证券公司的操盘手一般都是业内的名人,需要有一定口碑!!!都是一步一步爬上去的!
Ⅷ 新手炒股,哪个证券公司比较好
好券商衡量标准就是佣金和服务,尽量选择综合性全牌照证券公司,因为股票账户每个人只能开一个。至于开户转户佣金优惠和礼品,大家点我的网络知道账号进去加我扣交流就知道,开户转户只要提前预约优惠什么就会有。很多创新业务比如资产管理、现金管理、融资融券、国债回购、股指期货都是金融投资市场未来的重点,很多券商是不具有资格的,也许有些投资者目前只炒股不涉及其他,但等到需要开立时才发现自己开户的券商太小只能提供股票交易通道。投资重要的是绝对收益,复利增长,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券商才是真正的“投资银行”,其实力远远高于储蓄银行的理财服务,通过其股票交易终端买基金还有很大的费率折扣,当然一个成熟的客户经理或投资顾问对大家投资的结果影响非常大,大的趋势的把握,系统性风险的提醒都会帮助投资者,物以稀为贵,金融这东西一定是少数有能力的参与者赚取长期收益,所以要走中高端路线,在佣金相当的情况下高端的可以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券商。就拿保证金理财来说,国泰君安现金管家,华泰天天发等,这些都是自动参与,而且不影响买卖股票,在佣金相近的情况下一年多收2%优势是很大的。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用。
Ⅸ 为什么证券公司的人不允许炒股
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禁止炒股,因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买卖证券时可能与自己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也可能提前接触到一些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9)证券营业厅炒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