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香港的政府官员级别和职能
如图。
1、特首下面是政务司司长、律政司司长、财政司司长,这个没有排名,不过一般以政务司司长为首,如果特首辞职或死亡,都是由政务司司长顶上的。另外还有廉政公署、审计署、申诉专员公署、公务员敍用委员会、中央政策组是直接对特首的。
2、然后就是各个局长: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环境局局长、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民政事务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保安局局长、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发展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排名没有先后。
上面的局由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共同管理。财政司司长还管金融管理局和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律政司司长还管行政署和效率促进组。
3、警务处是保安局的下属机构。即警务处处长是保安局局长的下属。
政务司司长:协助行政长官,督导他去指定的决策局工作,并在确保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协调上担任重要角色。涉及多个方面,可以说是三司里面最大的。一般特首出现意外离职,都是政务司司长顶上。
财政司司长:主要是与有关的决策局局长合作,督导财经、金融、经济、贸易和就业范畴内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财政司司长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主席,与其他委员共同监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律政司司长:主管律政司,专门负责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检控,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等。
另外香港的太平绅士分为官守太平绅士、非官守太平绅士、新界太平绅士三种,三者只是在产生程序和条件上有差异,与职能及地位上没有分别。
薪酬政策及制度:
政府的既定政策是提供足够的薪酬以吸引、保留和激励具合适才干的人,为巿民提供成效兼备的服务,以及透过保持公务员薪酬与私营机构薪酬大致相若,确保公务员薪酬是公务员和他们所服务的市民都认为是公平的。 在更完备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港府定期进行三项调查,以比较公务员及私营机构员工的薪酬,并因应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及如何调整公务员薪酬。
三项调查分别为每年进行的薪酬趋势调查、每三年进行一次的入职薪酬调查及每六年进行一次的薪酬水平调查。除上述调查外,港府亦会在有需要时为选定职系进行职系架构检讨。 除薪酬外,公务员亦可享有各项附带福利,视乎聘用条款、职级、薪点、服务年资及其他资格而定。港府一直采取积极措施,使公务员的附带福利切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