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券公司是不是就是專門炒股的
按照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券商)的業務一般可以分為:
1、證券經紀類業務,也就是代理買賣股票業務
2、投資銀行業務,也就是從事證券發行承銷與保薦、擔任並購活動中的財務顧問等等
3、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公司以自由資金進行股票買賣業務,賺取差價和利潤。
4、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5、資產管理業務。
炒股業務也就是經紀業務,只是證券公司業務裡面的一部分,請採納~
Ⅱ 在證券公司里怎麼炒股的呀
在證券公司里有專門用來委託的設備,一般就在大廳里擺著,要和看行情用的顯示器分看啊。還有要用到證券交易卡。
Ⅲ 能在不同的證券營業部炒股嗎
你在中信開的有沒有上海和深圳的股東卡,這兩張卡是全國通用的,但是如果你是在中信指定(指定的也就是說是否是在中信開的,或是從別的證券公司開了後再轉入中信的)的就只能在中信的系統操作,一個身份證只能開一次上海的,如果你在中信有上海和深圳的,在別的證券公司只能開深圳的,不能開上海的,除非你轉戶到興業才可以一起在興業的系統操作,像你這種情況,很多人選擇拿自己親人的身份證再開一個.
第二個問題:有上海和深圳的股東卡就都可以買,如果只辦理了一張,就只能買一邊.辦好後,證券公司會給你一個帳號的.
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得明白,呵呵.
Ⅳ 證券公司營業部是怎麼買賣股票的
這個只是說買賣股票的賬戶是在這個證券公司的這個地址的營業部開戶的,並不是營業部買賣了某隻股票。
證券法規定,從業人員不允許買賣股票
Ⅳ 證券營業廳有老師推薦股票嗎
證券公司是嚴格禁止工作人員向客戶薦股、透露或散步小道消息的。
證券公司還會不定期地抽查、回訪客戶,一旦發現營業廳有違規行為,查證落實後,相關人員及負責人輕則受紀律處分,重則開除。
因此,凡是遇到打著以證券公司營業廳工作人員名義向你薦股的,一不要相信,可能是騙子行為。二可以向該營業廳所屬證券公司舉報、查證。
Ⅵ 哪裡有證券營業廳可以開股票賬戶
中國很多二三線城市都有證券公司營業部,建議就近你的居所地開戶辦理相關事項更方便。各家證券公司傭金一般都是根據資金量的多少協商的,賬戶資金50萬以上可以談到萬二,更多資金應該可以談到更低;如果你的資金量超過一個億,那就可以申請交易席位、按年度和交易席位繳費了,傭金更劃算;當然也可以網上開戶,傭金也會相對營業部更低一點。
Ⅶ 我想去證券公司 幫助證券公司炒股
必須有資格認證。第二證券公司不會輕易相信某人的能力,如果有能力,不會自己貸款炒股嗎??
證券公司的操盤手一般都是業內的名人,需要有一定口碑!!!都是一步一步爬上去的!
Ⅷ 新手炒股,哪個證券公司比較好
好券商衡量標准就是傭金和服務,盡量選擇綜合性全牌照證券公司,因為股票賬戶每個人只能開一個。至於開戶轉戶傭金優惠和禮品,大家點我的網路知道賬號進去加我扣交流就知道,開戶轉戶只要提前預約優惠什麼就會有。很多創新業務比如資產管理、現金管理、融資融券、國債回購、股指期貨都是金融投資市場未來的重點,很多券商是不具有資格的,也許有些投資者目前只炒股不涉及其他,但等到需要開立時才發現自己開戶的券商太小隻能提供股票交易通道。投資重要的是絕對收益,復利增長,提供綜合金融解決方案的券商才是真正的「投資銀行」,其實力遠遠高於儲蓄銀行的理財服務,通過其股票交易終端買基金還有很大的費率折扣,當然一個成熟的客戶經理或投資顧問對大家投資的結果影響非常大,大的趨勢的把握,系統性風險的提醒都會幫助投資者,物以稀為貴,金融這東西一定是少數有能力的參與者賺取長期收益,所以要走中高端路線,在傭金相當的情況下高端的可以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券商。就拿保證金理財來說,國泰君安現金管家,華泰天天發等,這些都是自動參與,而且不影響買賣股票,在傭金相近的情況下一年多收2%優勢是很大的。希望我的答案對你有用。
Ⅸ 為什麼證券公司的人不允許炒股
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禁止炒股,因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9)證券營業廳炒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應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