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公務員違規買賣股票
公務員違規買賣股票,即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情節較輕的行為。
該違紀行為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包括《證券法》和2001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所禁止買賣股票人員中的黨員。違紀對象包括股票、其他股票類證券及其衍生產品。
其中,《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此外,《若干規定》中第四條規定:「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規定:「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規定:「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證券法》第七十四條明確指出「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為下列人員: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❷ 請問公務員參與炒股是否屬違法亂紀
只有證券從業人員才違法。。其實他們也在做
❸ 公務員炒股票是否違背公務員法
不違背啊。是可以炒股的。
❹ 公務員私自投資是否合法
要看私自投資的是什麼,以下是明確的說法:
對於公務員持有股權、成為股東或進行經營性活動進行禁止,其最重要的著眼點在於預防和打擊腐敗。一般意義上的投資和炒股等活動,則並不影響公務員的清廉和正常履行職責。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及以下設置。
❺ 公職人員可以炒股嗎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間和利用辦公室的設備進行炒股,違反者會給予紀律處分,屢教不改的會遭到辭退處分。
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第九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四條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❻ 公務員可以炒股嗎公務員法有明文規定不允許嗎
公務員可以炒股。正常的買賣股票和正常的證券投資,是市場經濟行為,不會被禁止的。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規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具體有七項要求。
1、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2、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3、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5、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6、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7、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6)公務員炒股違法案例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要有耐心。無論什麼時候,在買股票之前就要盤算好買進的理由,看好目標。千萬不可以盲目地進去買,然後盲目地等待上漲,再盲目地被套牢。買之前精心分析。
買的股票數量不要太多。選擇目標個股,用自己最拿手的技術和指標,尋找個股的買賣點。買太多了容易分心,耗精力,但賺的不一定多。如果只賣一隻股票的話就非常輕鬆了。
設定界限。尤其是剛買進就套牢,如果發現錯了,就應該賣出。總而言之,做長線投資的也必須是股價能長期走牛的股票,一旦長期下跌,就必須賣。
❼ 公務員上班時間炒股 被抓怎麼處理
被監察部門查到的,一般會通報批評,有內部通報和公開曝光兩種,逃脫的可能性很小,花錢消災更不可能,因為這是炒股,不是看視頻。但黨紀政紀處分可能稍重了一點。
❽ 公務員炒股違法、違規嗎
公務員可以在非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關於公務員是否能夠炒股,是經歷了一個從絕對限制到相對放開的過程。
(1)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反腐敗斗爭近期抓好幾項工作的決定》中明確規定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
(2)1997年中央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中規定「黨員領導幹部不得違反規定買賣股票」,這里增加了「不得違反規定」;
(3)2001年中辦發[2001]10號文《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規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具體有七項要求。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是允許炒股的,但是有條件,比如:不準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不準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的建議等。
❾ 國家規定公務員不可以與人合股辦企業,那麼公務員炒股算不算參與合股辦企業呢
公務員只要是合法利用自己的工資、房產(抵押貸款)等個人資金通過正當途徑買賣股票就不是違法行為。
公務員違規買賣股票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行為:
1. 是指2001年4月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01〕10號)文件之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股票的行為仍屬於違法違規行為,應按1993年10月5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反腐敗斗爭近期抓好幾項工作的決定》的規定依法查處。
2. 是指2001年4月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01〕10號)文件發布後通過非正常渠道和途徑獲取或攫取股票、證券投資、期貨等的違規行為按該文件規定依法查處。
3. 這些違法違規的獲取或攫取股票、證券投資、期貨等的行為主要涉及八種非法行為:
(1)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2)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3)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5)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6)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7)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8)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這類人員未遵守規定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的屬於違法買賣股票行為。
(9)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這類人員未遵守規定買賣股票的屬於違法買賣股票行為。
(10)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這類人員未遵守規定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該上市公司股票的屬於違法買賣股票行為。
(11)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這類人員未遵守本規定三個月內買賣股票的屬於違法買賣股票行為。
(12)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這類人員一個月內未作處理繼續持有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屬於違法行為
同時要求各綜合性經濟管理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性質,對其工作人員進入證券市場的行為作出限制性規定,報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備案。
❿ 請問,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炒股違法嗎會不會受到處罰啊
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反腐敗斗爭近期抓好幾項工作的決定》中明確規定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了公務員不得從事經營類的活動。炒股一般需要在工作時間段,對工作履職有嚴重影響,上班期間嚴禁炒股。
雖然是公務員,也是可以炒股的,但必須遵守規定,其中之一就包括不得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
今年特別強調抓機關作風建設,所以我們經常看到新聞媒體報道關,於各地加大對上班時間買賣股票行為進行清理的力度的新聞。如果違反了相關規定,那麼將會受到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