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移民去美國。拿的綠卡,聽說國內的財產存款也需要報稅
您好,以下回答您的問題。
美國歐巴馬政府於2009年5月發布稅制改革的「綠皮書(The
Green
Book)」,規定嚴加查核有關美國境外所得申報,目的是為確定納稅人的境外所得是否完整申報,並且追查境外金融機構所開之賬戶是否完整揭露。原先公布應於2009年9月23日前補申報海外賬戶,即所謂的「FBAR(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舉凡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或是符合美國「稅務居民」身分者,稅務年度中海外賬戶總金額超過1萬美元者均要申報,亦即只要「擁有」或「可支配」的美國境外個人或法人銀行帳戶(包含存款、衍生性金融商品、債券、有價證券及有現金價值的保單等金融資產之價值),金額總計超過
1 萬美元,在每年 4 月15日前都要向美國申報 FBAR 表(即 FinCEN 114
表),沒有自願揭露的納稅人若被美國財政部查到將面臨嚴重罰款,包括詐欺罰款和外國訊息申報的罰款(Foreign Information
Return
Penalty),且增加了被刑事起訴的風險。否擁有國外銀行賬戶?您是否有國外投資賬戶?您是否擁有國外賬戶的提款卡或信用卡,即使此賬戶為非您所有?您是否擁有國外共同基金?您是否為國外投資信託的受託人?您是否為擁有國外投資者的代理人?……上述問題如有任何一題您回答「是」,您便可能需要申報
FBAR。
2010 年,《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FATCA)被頒布為聯邦法律,要求美國公民、居民外國人、非居民外國人、美國信託公司和美國商業實體向美國國稅局報告某些離岸賬戶和資產。通常包括外國銀行賬戶、外國股票和證券、外國合夥權益、外國共同基金以及其他幾種超過《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5
萬美元報告門坎的外國投資或金融賬戶。
非美國銀行有一個簡單的選擇:要麼遵守 FATCA,要麼面臨巨大的貨幣罰款。美國國稅局稱之為「非參與性外國金融機構」(Non-Participating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簡稱為
NPFFI)的非合規外國金融機構,對於美國來源的支付,面臨著一項高額的 30% 預扣稅。為了避免處罰,大多數外國銀行和征稅當局將與美國政府分享信息,在某些情況下,將成千上萬的美國客戶暴露於國稅局。為了滿足美國國稅局的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必須提供有關納稅人的詳細信息,包括納稅人的姓名、賬號和余額、應計利息、股息或增加到賬戶中的其他資金以及賬戶持有人的納稅人識別號(包括
SSN、ITIN、EIN)。
為了給銀行和納稅人足夠的時間過渡到 FATCA
法規,國稅局最初設定了一個寬限期,該寬限期於 2019 年 12 月 31 日結束。如上所述,這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提供納稅人信息。因此,您的銀行可能會聯系您,要求您提供信息或其他與 FATCA 相關的通知。無論您居住在美國還是海外,都必須盡一切努力及時提供您的賬戶信息。服從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或疏忽都會造成代價高昂的懲罰。除了面臨《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的處罰外,不符合規定的賬戶還可能被美國國稅局凍結,甚至完全關閉。
為了了解海外賬戶的申報需求,分為誰應該申報?何時申報?向何處申報?申報甚麼內容?如何申報?等五點說明如下:
一、誰應該申報?
簡單來說,美國人在國外金融機構擁有任何金融賬戶,包括在此賬戶擁有財務利益,以及對此賬戶具有簽名授權或其它權利,並且在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間內任何一天全部帳戶總價值超過1
萬美元,均須申報海外賬戶資料,填寫FinCEN114表,簡稱為FBAR(即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的縮寫)。
那麼,「美國人」的定義是甚麼?美國人包括:
1. 美國公民或居民
2. 美國合夥人組織
3. 美國公司
4. 美國遺產或信託
至於「金融賬戶」的定義,包括了銀行賬戶(儲蓄、支票或定存等)、證券帳戶及有現金價值的保單等。所以,申報人如果不清楚哪些包括與否,應與會計師討論。
二、何時申報?
申報FBAR的表格為 FinCEN 114表,2019 年申報截止日期為 4 月 15 日,可延期至10 月15 日。
請注意:FBAR 是要對美國財政部申報的,不是IRS。美國財政部要求必須在4月15日前收到FinCEN 114表。
三、向何處申報?
原先FBAR是以紙本方式寄到美國財政部,但在2011年9月 16 日美國財政部公告,要求透過網路電子申報FBAR,該公告的相關法令於2012年2月24號定案(Final
Notice 77 Fed. Reg. 12367),並且給予FBAR多一年的調整時間,最晚從2013年7
月1日起,必須透過財政部網站的電子申報系統申報,網址為:http://bsaefiling.fincen.treas.gov/main.html。
四、申報甚麼內容?
FinCEN114表中需要揭露以下信息:
第一部分:申報人的信息——姓名、地址、稅籍號碼、出生日期等。
特別一提的是在第一部分第 14 項目中:14a 在個人賬戶超過 25 個以上必須勾選;14b 在簽名權賬戶超過 25 個以上必須勾選。不需要將所有數據填入表格中即申報,但是有義務將信息保留以備查核。
第二部分:申報人單獨擁有的金融帳戶有關信息。
這個部分需要申報人提供以下信息:
□申報年度的賬戶最高金額
□機構名稱
□賬戶類型
□在金融機構開設賬戶人的姓名
□帳戶號碼
□金融機構的地址
第三部分:申報人與他人聯合擁有的金融帳戶有關信息。
這個部分需要申報人提供以下信息:
□聯合賬戶,一共有幾位共同擁有人
□主要擁有人的稅籍號碼(如果知道的話)
□主要擁有人的姓名
□主要擁有人的地址
第四部分:申報人對金融賬戶有簽字權,但對此金融賬戶並無任何權益的有關信息。
這個部分與上述信息類似,但是需要提供賬戶真實擁有人的姓名。
第五部分:如果申報人是公司,提供關於公司合並報表中子公司的金融帳戶的信息。
這個部分與上述信息類似,但是需要提供擁有賬戶的子公司名稱。
五、如何申報?
依照FinCEN114表的申報指示,應試算每一賬戶於該稅務年度任一時點之最高余額加總後是否超過1萬美元,如賬戶幣別不是美元,應使用美國財政部訂定之期末匯率換算。若使用定期賬單,應合理反映該帳戶年度中最高價值。
基於上述規定,納稅人可能需要會計師的幫助來申報FBAR,也最好尋求會計師的協助。會計師一般會向納稅人詢問每年賬戶的最高金額,另外可能還會需要檢視以下數據來支持客戶所提供的信息的正確性:
□每個月的每個銀行賬戶之對賬單(最好是申請英文的對賬單)
□申報美國以外國家的所得稅的影印本——如果海外賬戶有利息或其它金融產品的收益,也要申報在美國的所得稅申報書。
之後會計師會根據這些資料作整理,才能做正確的申報。
由於美國國稅局針對疏忽非故意、故意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的納稅義務人進行輕重不一的處罰,除了民事,甚至還可能導致刑事責任。所以,對於可能需要向美國申報海外賬戶的人士,須要先了解相關的處罰。
一、處罰較輕的情況
。 疏忽違反 - 最多處罰 1,078 美元(民事處罰)
。 非故意違反 - 每項過失違反最多處罰12,459 美元(民事處罰)
。 多次的疏忽違反 - 除了課以 §5321(a)(6)(A) 所規范的處罰外,額外不得超過 83,864 美元(民事處罰)
二、所謂的故意(Willful)未申報FBAR的處罰
。 故意未申報FBAR或未留存帳戶紀錄
可處以 124,588 美元,或違反時賬戶金額的50%(取以上兩者數字較高者)(民事處罰)
最多處25萬美元或5年徒刑,或二者並罰(刑事處罰)
。 違反某些其它法令,同時故意未申報FBAR或未留存帳戶紀錄
可處以 10 萬美元,或違反時賬戶金額的50%(取以上兩者數字較高者)(民事處罰)
最多處 50萬美元或 10年徒刑,或二者並罰(刑事處罰)
。 明知而且故意申報錯誤的FBAR
可處以 10 萬美元,或違反時賬戶金額的50%(取以上兩者數字較高者)(民事處罰)
處 1 萬美元或 5 年徒刑,或二者並罰(刑事處罰)
KEDP安致勤資
② 持有綠卡在美國炒境外股短期獲利要怎麼交稅
你盈利的部分是要上稅的,根據你盈利的多少,百分之二十左右,直至不到百分之四十
沒有人能說清楚,只有找美國的會計師給你算
③ 拿到美國綠卡的人在中國的收入需要向中國和美國交稅嗎
拿到美國綠卡的人在中國的收入需要向中國和美國交稅。
首先,綠卡持有者依然是中國人。綠卡只是美國政府賦予持有者的一個憑證而已,憑借這個憑證可以在美國行使除政治權利以外的所有權利,並不改變持有者的國籍。
因此綠卡持有者在中國方面的工作不會受到影響,平時該上班上班,該交稅就得交稅。美國政府對於他們的納稅人都是全球征稅的。凡是美國的綠卡持有者,無論每年在美國待多久,無論是美國境內還是境外收入,都需要報稅繳稅。
(3)美綠卡中國炒股稅擴展閱讀:
美國的綠卡有好多種,比如依親綠卡,工作綠卡,特殊人才綠卡等等。辦依親綠卡的人不需要什麼特殊條件,只要是美國人或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就行。但是近年來等候的期限非常長,綠卡的配偶得等將近5年的時間才能拿到綠卡,夫妻雙方得長時期兩地分居。
移民美國還可以通過其它方式,比如辦投資移民,這種移民既要有錢還要有具體的項目,只有很少的人才能辦到,投資幾十萬美金,經過審查可以獲得移民身份。
普通人只有通過努力,申請美國工作綠卡。外國學生學業結束後找到工作,被美國公司錄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國,工作幾年後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請綠卡。美國每年都給外國人發放大批的工作簽證,這兩年每年發放6萬多,而在新經濟膨脹的那幾年,平均每年有12萬個工作簽證發給外國人。在美有工作的人都申請綠卡,批不批則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對待移民的問題上,美國採取的是實用主義政策,在經濟好的時候就對外國移民表現得寬容,經濟不好的時候就對外國人嚴加限制。在美國經濟繁榮的90年代後期,紐約市甚至不怎麼抓非法移民了,連當地中餐館的老闆都說,他們當時並不擔心這個問題,已經很少聽到警察搜捕在中餐館非法打工者的事情了。
拿了綠卡在美國進出就比較方便,機場海關將綠卡持有者和美國公民列在同一個隊,入境比較快,不像其他外國人要排很長的隊。
④ 持美國綠卡在中國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首先你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吧?給你張表格
建議您按照以下的表格處理:
居住時間
納稅人性質
境內支付(境內所得)
境外支付(境內所得)
境內支付(境外所得)
境外支付(境外所得)
90日(或183日)以內
非居民
納稅
免稅
不納稅
不納稅
90日(或183日)—1年
非居民
納稅
納稅
不納稅
不納稅
1—5年
居民
納稅
納稅
納稅
免稅
5年以上
居民
納稅
納稅
納稅
納稅
⑤ 美國公民炒股稅
美國公民炒股只有賺錢的人才繳納稅,不是把你投資的本錢算在裡面,而是只算你賺的那部份錢。比如說你投資一萬美元購買了一個股票,賣掉後本和利共得到一萬零二百美元,扣除你買賣股票的手續費用10美元,最後只上190美元的收入稅,大約是按照25%左右來計算。
美國股票手續費規定買和賣合起來算一次,不管你投資幾萬,還是幾千,也或是幾十萬或更多,買賣一次只交納10美元。
其次只有賺錢的人才繳納稅,不是把你投資的本錢算在裡面,而是只算你賺的那部份錢。比如說你投資一萬美元購買了一個股票,賣掉後本和利共得到一萬零二百美元,扣除你買賣股票的手續費用10美元,最後只上190美元的收入稅,大約是按照25%左右來計算。
那麼美國是怎麼規定費用的呢?他們規定買和賣合起來算一次,不管你投資幾萬,還是幾千,也或是幾十萬或更多,買賣一次只交納10美元。其次只有賺錢的人才繳納稅,不是把你投資的本錢算在裡面,而是只算你賺的那部份錢。比如說你投資一萬美元購買了一個股票,賣掉後本和利共得到一萬零二百美元,扣除你買賣股票的手續費用10美元,最後只上190美元的收入稅,大約是按照25%左右來計算。
如果股票虧掉了,就不存在上稅的說法。一分錢的收入稅都不繳納。同時如果你購買幾種股票,其中一些賺錢了,其中一些虧本了,就按你所有投資的總數來計算,那些你賺錢的股票可以補給你虧錢的股票,不如說你購買三個股票,其中一個股賺了500美元,而另外兩個虧掉了400美元,那麼在賺取的500美元中扣除虧掉的400美元,再扣除三個股票買賣費用30美元,最後只按照70美元收入的25%來計算你要上的稅。我這里用小數字來作為例子,是為了讓大家一眼就明白。
還有你投資的股票可能幾年都在買賣,那麼幾年一起來計算,把你最後賣掉股票的總收入扣除出你的本金,及你在幾年中買賣的手續費,最後算出來的數量沒有餘額,甚至是負數,那麼也不用交稅。如果幾年後你退出股票市場,最後總的交易數額除去你當時投資的本金後,以及幾年交易買賣中的手續費後還有餘額,那麼你就要繳納多餘部分25%的收入稅。
就這樣,美國政府在股市上的稅收也不低,而中國政府不管你是虧還是賺,都要收取印花稅,不是按照你賺取的來計算,而是把本金都算在裡面,如果你虧掉很多,想把股票賣掉把錢給退出來,還要交納印花稅,這就有點太過於收刮老百姓了。同時證卷公司買和賣都要收取費用,這就是雙向收取費用了,而且不按照次數,卻是按照投資總量的多少來收取,也不利於鼓勵百姓投資。這是競爭過於稀少的緣故,美國有幾家很大的證卷交易公司,他們有競爭,所以手續費用也就無法提得那麼高。中國既然那麼多人口,為什麼證卷交易公司卻成了壟斷公司?任由他們收取費用了?
後記:看到朋友的留言,我明白了,印花稅是最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手續費確實是總金額的0。3%。那麼我就可以計算美中股票買賣最終哪方收費最高了。下面我們以相同的資金,相同的盈利來計算,比較合理,那麼我們就用一萬美元為例:
一萬美元按照人民幣現在的兌換率6。8多一點的話,大約是68000元。如果在美國購買一個10美元(為了好計算我們用整的來做例子),可以購買1000股,同等的錢用來購買中國股票10元一股的話,那麼可以購買6800股(還是為了好計算,用整得數字來計算股票),這個價格的股票在美國和中國都有,不奇怪。
購買後如果是收益上升,假如都上升5%,(等量的才能夠比較客觀)那麼美國股票一股價格是10。50美元,1000股賣掉後得到總金額10500美元。中國股票一股價格是10。50元,賣掉所有股票後得到總金額為:71400元。
美國股票最後金額扣除交易費10美元(買賣一次10美元),剩下10490美元,扣除本金10000美元,剩下490美元,490美元上稅25%,那麼這個人上稅為121。5美元,那麼這個人手中大約可以得到了10490-122。5=10368美元。
中國股票最後金額71400。第一次買股票手續費為金額的0.3%來計算是68000 x 0.3%=204元,第二次賣掉的手續費是71400 x 0.3% = 214。2元。印花稅為金額按照千分之一來計算為71400 x 0.1% = 71.4元。那麼最後到這個人手裡的錢是:71400-204-201.2-71.4== 70910.4元。兌換成美元約為70910.4/6.8==10428美元
最後美中買賣股票賺錢的人們費用差異為:10428美元--10368美元==60美元。那麼美國股票最終多繳納60美元左右的費用。我們這一對比就明白了,美國買賣股票的手續費用低,但是稅收高。
下面我們也用同樣的金額購買美中股票,但是是虧掉來計算,股票有虧也有賺,這個很自然。
一萬美元購買10美元一股可以購得1000股,如果虧掉5%,股票為9。5美元一股,那麼最後賣掉後得到的為9500美元。這個人的錢不用繳納任何費用,除了手續費10美元外,這10美元可以在下次賺錢股票里扣除出來,那我們就可以忽略不計了。
68000元購買10元一股的股票,可以購得6800股,如果虧掉5%,每股價格為9。5元,那麼最後賣掉後金額為64600元。扣除第一次手續費204元,第二次手續費193.8元,印花稅64.6元,最後到手的金額為64600-362.4=64237.6元,兌換成美元大略為9447美元。
美中買賣股票虧本的人們最後費用差異為:9500美元--9447美元==53美元
總結:在中國買賣股票手續費比美國高。在中國買賣股票如果你虧掉了,你就更虧,問題就在賺錢要收稅(理所當然),虧本還是要收稅(不合理)的關鍵上。在美國購買股票,賺錢了,你要多繳納費用,問題是稅收太高,但是如果你虧本了,政府不會雪上加霜,虧本的人得到免稅的優惠。美國和中國各有利弊,中國炒股只能夠賺,否則你就更加吃虧。所以中國賺錢的人更高興,更少繳納費用,這是為賺錢人開的股市,而虧掉的人就難上加難了。美國炒股虧了,國家優惠一點,賺錢了,國家多收一點,我覺得這種方式可以讓賺錢的人多分出一點來為國家作貢獻,何樂而不為呢。賺錢了,就是讓他多繳納一點,心裡也高興。你們說是不是?更何況炒股本來就是有虧有賺,對多數人來說,是虧多賺少。最後一對比,還是覺得美國收取費用的方式比較合理一些,多賺取利潤多繳納費用,這可以均衡一下收入貧富差異。
⑥ 持綠卡股票收益也要向報稅嗎
國稅局規定的美國綠卡公民的海外收入主要包括工作所得收入和非工作所得的收入。工作收入主要是公民就職於企業的工資薪金、獎金、股金分紅、小費福利等,非工作收入是指遺產、股票、資本利息、房屋租金、退休金等
⑦ 持美國綠卡在中國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緊急!
首先你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吧?給你張表格
建議您按照以下的表格處理:
居住時間
納稅人性質
境內支付(境內所得)
境外支付(境內所得)
境內支付(境外所得)
境外支付(境外所得)
90日(或183日)以內
非居民
納稅
免稅
不納稅
不納稅
90日(或183日)—1年
非居民
納稅
納稅
不納稅
不納稅
1—5年
居民
納稅
納稅
納稅
免稅
5年以上
居民
納稅
納稅
納稅
納稅
⑧ 持有美國綠卡在國內炒股收益需要去美國交稅嗎
好像美國是這樣規定的,只是不知道國內的收益數據美國人是否能夠取到。但是如果不交的話,早晚是個事兒。
⑨ 中國人在美國進行金融交易應如何納稅
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進入了國外的金融市場進行交易。如果您成功的取得了盈利,那麼您接下來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稅收。稅收和死亡是每個人無法逃避的命運,忘了誰說的來著。本文討論的是美國對外國人在金融交易中取得的盈利是如何征稅的,如果您既非美國公民又非美國永久居民而且擁有在美國的金融市場從事交易取得的盈利,請繼續往下看。 美國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既非美國公民又非美國永久居民的人的收入分為兩類: 與在美國境內的貿易或業務行為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Income that is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與在美國境內的貿易或業務行為沒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Income that is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對於來自於資本利得或者說資本收益(比如您的交易盈利)方面的個人收入,美國的稅法規定,如果美國稅收年度內您在美國境內停留的時間不少於183天,您將按照30%(或者由美國和您的國家間的稅收協定製定的比30%更低)的統一稅率繳納所得稅。如果美國稅收年度內您在美國境內停留的時間少於183天,您就不用針對資本利得繳納所得稅,除非: 您的資本利得屬於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如果您的資本利得屬於 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您將在一定的減稅後,按照針對美國公民或者美國永久居民制定的分級稅率繳納所得稅。如果美國和您的國家間有稅收協定,您繳納的所得稅可能略少一些。 注意,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並不是定義成您的收入要直接來源於您在美國境內從事的貿易或業務行為,而是定義成只要您在美國境內從事的貿易或業務行為,那麼您取得的來自美國境內的所有收入都要算作是 有有效聯系的收入。比如您是一個持有F簽證的留學生,那麼您在美國交易股票的盈利是要繳納所得稅的,雖然您的交易盈利和您在美國的業務行為——學習,沒有直接關系。下列人取得的收入通常被視為有有效聯系的收入:F/J/M/Q簽證的持有者; 在美國境內的貿易或業務行為的合夥人; 在美國境內從事個人服務的人; 擁有或運營美國境內從事銷售服務或和產品的企業的人; 出售或轉讓美國境內房地產的人; 出租房地產的人(可以選擇是否將自己視為有有效聯系的收入的人)然而非常關鍵的部分在這里:如果您在美國的唯一業務行為就是通過一家美國的經紀商交易股票、證券或商品,那麼您將不會被視為 在美國境內從事貿易或業務行為 。您的資本利得(交易盈利)也因此不會被視為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舉例說明:您是一個有中國國籍的人,居住在中國,在美國的稅收年度內停留在美國的時間少於183天,與美國有關的唯一活動是通過某個經紀商交易Google的股票和黃金期貨,那麼您的交易盈利不用向美國繳稅; 您是一個有中國國籍的人,居住在中國,在美國的稅收年度內停留在美國的時間等於或超過183天,與美國有關的唯一活動是通過某個經紀商交易Google的股票和黃金期貨,那麼您的交易盈利需要根據美國和中國間的稅收協定的規定向美國繳稅; 您是一個有中國國籍的人,在美國留學或在美國的企業里工作但是還沒有拿到美國綠卡,同時您通過某個經紀商交易Google的股票和黃金期貨,那麼您的交易盈利需要在一定的減稅後再按照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的標准向美國納稅,或者按照美國和中國間的稅收協定的規定向美國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