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證券從業人員不許炒股
因為證券從業人員。他們可以接觸到大戶和其他上市公司的一些比較敏感的信息,所以不允許他們炒股,是對其他股民的一個公平的交代。
㈡ 證券公司允許帶散戶炒股嗎
不允許,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券公司的證券從業人員本人不得炒股,同時也不得借他人名義炒股!
㈢ 為什麼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不可以炒股
我就是證券公司的。證監會規定不允許待客理財,而且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我們一般作為客戶經理最多幫客戶進行操作上的指導。你說的情況可能存在,但我知道我們營業部沒有一個幫客戶炒股的。畢竟風險大而且以投訴就會被除名的!
㈣ 證券公司員工都不允許炒股嗎他們是不是很多人都用親戚朋友的帳號炒
是的,證券從業人員不許炒股,這是證監會明確規定,是不是拿親戚朋友的帳號這也是潛規則,答案是肯定的,很普遍。所以說這制度就是個廢物。
㈤ 為什麼證券公司的人不允許炒股
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禁止炒股,因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5)證券公司不允許炒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應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㈥ 為什麼證券上班的都不炒股呢
這是國家明文規定的,
證券公司上班的從業人員不得炒股,
但法律法規是死的,
他們也是可以炒股的,
明裡不敢炒,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證去開戶炒股,
他們可以用家裡人的,親戚朋友的身份證來炒股,
這樣的例子是很多的。
㈦ 證券公司員工能買股票嗎
《證券法》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以上是上面的政策,也就是說證券公司里除了打掃衛生的阿姨和保安之外,只要申請了從業資格(執照)理論上都不能買賣股票。
個人覺得這個規定不夠合理,雖然是從避免違規、公平原則的角度出發,但在現在這種嚴重負利率的市場環境下,不許這些從業人員炒股,實際上對證券公司的下層人員來說是很不公平的。這些下層員工幾乎接觸不到任何內幕,也拿不到灰色收入,政府又無法做到高薪養廉,還不準投資股票,很容易造就一群弱勢群體。
所以這種不合理的規定也造成了一種現象,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般不準直接開戶交易的群體,都會用家人朋友的名義開戶操作。而這種現象又太過於普遍了,所以多數情況下,沒有人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