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違紀問題都有哪些
違反規定擅自改變財政收入項目的范圍、標准、對象和期限等。
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三條規定:財政收入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補收應當收取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違反規定設立財政收入項目;違反規定擅自改變財政收入項目的范圍、標准、對象和期限;對已明令取消、暫停執行或者降低標準的財政收入項目,仍然依照原定項目、標准徵收或者變換名稱徵收;緩收、不收財政收入;擅自將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1)單位小金庫炒股擴展閱讀: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違紀的相關要求規定:
1、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有財政違法行為的,依照本條例有關國家機關的規定執行;但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財政違法行為,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2、單位和個人違反財務管理的規定,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
3、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⑵ 小金庫的認定標准
【法律分析】:小金庫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小金庫包括發下幾種的類型: 1.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2.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 3.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4.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局系統其他收入管理規定》第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按違反財經紀律或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一)機關用其他收入炒股票、炒房地產、進行期貨交易、投資入股、辦企業,以及為納稅人墊繳稅款; (二)其他收入不按規定及時、足額上交單位財務部門,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或公款私存; (三)擴大范圍、提高比例提取代征代扣手續費和不按規定使用; (四)把其他收入借給沒有預算關系的企事業單位使用; (五)用其他收入濫發獎金、津貼和補貼; (六)不按規定設立銀行賬戶; (七)不按要求接受審計和檢查; (八)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
⑶ 用單位小金庫的錢炒股,涉及什麼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根據上述規定: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所謂營利活動,是指國家法律所允許進行的牟利活動,如炒股、開商店、辦工廠、買房出租等,這不受3個月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在案發前已全部或部分歸還本息的,可以分別情況,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挪用公款一萬元至三萬元為數額較大的起點,以挪用公款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為數額巨大的起點。」因此,你朋友挪用的公款屬於數額較大的范圍。
不管會不會被查處,最好的做法是趕緊把挪用的公款清還。這樣就算案發,也能判得輕些。
⑷ 老丈人找你借錢炒股借不借隨手記給你一個技術性的答案
手裡只有10萬塊如何投資才最劃算?對於很多普通上班族來說,這或許是比「中了500萬彩票後要干什麼」更有意義的問題,尤其是如今社會節奏如此之快,紙幣貶值速度快過劉翔的當下。如何利用好手中不多的資產增加收益,是非常重要的。最近,一份名為《2017年花錢學校招生入學考試試卷》的文件上給出了這樣幾種投資方式,要麼借給你的領導,做個人情,算是積累人脈;要麼和發小一起參股做生意,短期內回本增值,賺點額外收益;要麼購買理財產品,省心省力;要麼和老丈人一起炒股,是賠是賺全憑運氣。
《2017年花錢學校招生入學考試試卷》一經發布,便引起了媒體和網民的熱捧。深圳日報、北京晨報等進行報道,這份試卷出現在深圳市的公交站、地鐵的廣告牌上。一些火鍋店竟然用這份試卷當成了招徠生意的手段,等待就餐的顧客一邊嗑瓜子一邊做題竟然也自得其樂,公交站的大媽因為「考試」太專注而錯過了公交車。而在新浪微博上,相關話題沖進熱門排行榜前三名,「happy張江」、「英國報姐」、「快遞員吳彥祖」等微博大V紛紛轉發。
據了解,這份明顯帶有幾分調侃意味的試卷出自隨手記全新推出的產品——理財學院之手。據了解,理財學院是一個高品質、可信賴的理財知識學習、教育、分享平台,將於5月18日正式上線。
目前,隨手記已經成為集記賬、理財、投資、社區於一體的個人及家庭綜合資產管理平台。憑借七年的消費數據積累和對用戶需求的深層次理解,隨手記已經積累了超過2億的龐大用戶群體。與此同時,隨手記倡導理性消費,引導用戶通過養成良好的財產管理習慣實現個人收入的保值增值,也將幫助用戶更好的管理自己的消費和投資行為,進一步踐行隨手記的產品理念。
⑸ 所說的「洗錢」是怎麼一回事
「洗錢」一詞是個外來詞彙。上世紀20年代,美國芝加哥黑幫的一個金融專家購買了一台投幣式洗衣機,開了一個洗衣店。然後,在每天晚上計算當天的洗衣收入時,他就把其他通過賭博、走私、勒索獲得的非法所得贓款加入其中,再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稅務局扣除其應繳的稅款外,剩下的其他非法所得錢財就成了合法收入。這就是「洗錢」一詞的來歷。
「洗錢」正嚴重侵蝕中國經濟基礎
不管是轉移非法所得,還是逃避管制,地下「洗錢」正在嚴重侵蝕著中國的經濟基礎。有專家說,腐敗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社會污染,而「洗錢」正在助長這種污染。「洗錢」活動之所以猖獗,究其根源,撇開其他因素不談,起主導作用的財界和政界代表人物腐敗被認為是重要原因之一。腐敗不但需要「洗錢」,有時還保護「洗錢」。
早在2001年1月,新華社就曾報道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數據顯示,我國已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其中,案值大、身份高的貪官大多逃往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據人民日報報道,去年4月,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攜女兒、女婿和外孫,先到新加坡,後逃到美國。楊秀珠在紐約黃金地段置辦了至少5處高級房產。
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腐敗分子利用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局面,通過身份轉換達到洗錢的目的。有關經濟專家把中國的幾種洗錢方式歸結為:
一家兩制
利用皮包公司來洗錢。有些腐敗官員,為將「黑錢」洗白,就搞「一家兩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權力撈錢,老婆孩子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或是先撈錢後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污、受賄後,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他不正常的暴富。
紅旗出版社副社長、中國隱性經濟問題專家黃葦町教授說,一些國企老總搞代理人企業,通過與之簽訂及履行合同的方式化公為私,最常見的洗錢方式。
「我最近便接觸一個這樣的案子。國有單位負責人和自己親屬的私營公司簽訂合同,明明只需很少錢就能辦成的事,卻約定付出很大一筆錢。然後又從該公司賬戶打出幾十萬元用於私人用途。案發後,幫助洗錢分贓的親屬自己都明白有罪,已東藏西躲一年多,但檢察院至今還打不定主意是否對他立案。理由是現在講各種經濟主體一律平等,誰規定不能和私營公司做買賣?誰能說出高科技企業的利潤率該是多少?」
「既然有合同,就不好認定多付的錢是貪污還是利潤。還有,這類私人公司賬戶經常有不同來源的多筆錢進進出出,你怎麼認定轉出去私人用的錢就來自那筆打人的公款,而不是親屬的贈予?這樣即便反貪部門立案了,誰敢說到起訴部門,到法院就過得了關?」
類似現象盡管在別的一些市場經濟國家也存在,但相比較而言,它更是一種帶有中國特色的洗錢方式,是在新舊體制轉換過程中出現的。
要識別這些洗錢術也不難,就是他們或他們的親屬子女下海後,一般都沒有「嗆水」的,無論是辦個體私營企業,還是炒股、炒期貨,不管實際上是賺了還是賠了,或者只賠不賺,一般都會宣傳自己「大發特發」。他們與有些惟恐露富的私人老闆不同,而是惟恐別人不知道自己賺了錢。因為前者的目的是偷漏稅,而他們是要給已到手的黑錢找個說法。例如,不久前破獲的上海鳳凰日化公司的「群蛀」案件,14個犯罪嫌疑人在外辦私營企業的就有6個,接近一半。
私人股份
通過股金紅利來洗錢。有些金融、國有企業領導人,借企業改制之機,將國家財產「私人股份」化,以達到侵吞公款的目的。即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代理人企業,既可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
金融領域是洗錢犯罪的重災區。近日,不斷有金融領域洗錢的黑幕被曝光。尤其是河北省證券登記公司集體洗錢740萬的案件,更令人瞠目。
據《是與非》雜志報道,河北省證券登記公司是家正處級金融企業,有職工25人。公司總經理王栓銀是個資深的金融專家,在他的帶領下憑借向銀行拆借資金、向證券公司申購原始股等壟斷性經營優勢,公司「效益」突飛猛進,到1998年下半年,賬面資金已累計達到3000萬元。
經過「領導集體研究」,他們把這3000萬元資金打到了賬外賬上,變成了公司的「小金庫」。1999年底,社會上風傳國家要全面放開證券登記市場,這對於現有的證券公司來說,是嚴峻的挑戰。這時,如何處理3000萬元的「小金庫」成了公司的焦點議題。應群眾的「強烈要求」,總經理王栓銀順應「民意」,與兩位副總商議後,決定「分給」大家一些錢。為把錢分得「名正言順」,王總經理又和部門經理開會研究,最後定下洗錢密笈——集體炒股分紅、給大家保險再退保的「分錢大法」。他們先把64萬元集資款以「王少珍」的名義投入股市作為幌子,然後從「小金庫」取出數百萬也存入「王少珍」的賬戶作為所謂的炒股紅利。
2000年3月24日,公司以集體炒股分紅利的名義,開始了第一次瓜分國有資產的行動。從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他們先後私分所謂的集資「紅利」48次,總額達550萬元。再加上保險退保等洗錢手段,他們就集體瓜分國有資產達740萬元。
葯業巨貪、原南京金陵制葯集團董事長江中銀,也是一個洗錢高手。1996年5月,金陵制葯集團所屬華東醫葯公司與北京某葯業公司合資成立了「金保康」葯業有限公司。華東醫葯公司占股70%,江中銀任該公司的董事長。後來,他又先後在河北、河南等地開辦了「金保康」分公司。
江中銀對「金保康」格外關照,按優惠價批發給其脈絡寧,每盒讓利13元。脈絡寧本來就暢銷,在加上江的格外厚愛,「金保康」財源滾滾、利潤豐厚。僅鄭州的「金保康」一年就實現利潤2200萬元。可他知道「金保康」的錢再多也姓「國」,而不姓江。1997年,為「名正言順」地佔有這塊國家的「肥肉」,江中銀借企業改制之機,先是自己帶頭以別人的名字,在雲南成立了紫龍商貿有限公司,後又千方百計使兩個大股東先後撤股,並隱瞞截留了469萬元經營利潤。
1999年3月,紫龍公司和江的小兒子江浩所開的葯業公司全面進軍「金保康」,並分別佔有股份40%和30%。這樣,雖然「金保康」名稱未變,但該公司截留的469萬元的利潤,通過紅利形式變成了江中銀一夥的「合法收入」。
跨國洗錢
即利用國內外市場日益密切的關系,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轉存贓款並「洗白」。在境外轉存贓款並「洗白」在近年也有上升趨勢。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中國銀行副行長張燕玲分析稱,中國國際收支「凈誤差與遺漏」項每年都有幾百億美元,近年來總和已達數千億美元,這其中洗錢所導致的資金外流數額占相當大的比重。
張燕玲說,在中國,貪污腐敗和洗錢犯罪有著密切的關聯,從一些已經暴露的案例看,腐敗分子侵吞社會財富的途徑為:把貪污腐敗得來的錢轉移至境外,再利用我國對外資的優惠政策,以外商身份回國投資。這樣形成一個權利與金錢相互依存、理應外合的洗錢鏈,最終形成對國家和社會財富的循環侵佔。
貪官洗錢不完全統計
貴州省原交通廳長盧萬里,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操作」貴州省用於修建公路等交通基礎建設項目的國債資金,6年間貪污受賄6000多萬元。盧還涉嫌將大量公路工程交其親屬開辦的「空殼公司」,涉案違紀違法金額上億元。2002年4月,國際刑警中國中心局將盧緝拿歸案。(新聞來源:《檢察日報》)
河南省兩位廳級幹部竟在短短一年間相繼出逃。2001年5月,曾任漯河市委書記、時任省政府設在香港的預港公司董事長程三昌,攜巨款和情婦逃往紐西蘭定居。據了解,程通過各種途徑轉往國外的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另一個是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攜公款外逃美國,與早已在美國的妻兒老小「團聚」。(新聞來源:《南方周末》)
胡長清和成克傑都屬於此類。成克傑的巨額贓款都轉移到香港情婦名下或存到境外銀行里。胡長清全家都辦了化名身份證及因私出國護照,准備送孩子留學,妻子陪讀,沒辦成又籌劃讓他們辦投資移民。自己則把假護照揣在身上,准備一有風吹草動立馬出走。如果警方的動作晚一點,很可能人去樓空。(新聞來源:《羊城晚報》)
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也涉嫌洗錢。從1993年開始,許超凡利用職務之便,假借開平中行客戶名義,以代客買賣的形式進行外匯交易,大肆貪污挪用銀行資金,並導致虧損1億多美元。之後3個人又聯合起來,先後從聯行賬戶中拆借大量資金,以貸款名義轉出並轉至設在香港的潭江公司等名下。他們將大部分資金非法轉移到香港後,或購買房地產,或炒賣外匯、股票,或到賭場揮霍,或通過賭場洗錢,將贓款進一步轉移到海外。他們僅在香港就瘋狂購房置業達13套之多,市值數億港幣。為了轉移資金,他們設計了非常復雜的洗錢程序,先由內地轉往香港,在香港設立公司洗黑錢,再流動到加拿大、美國。就在2001年10月15日從香港出逃的那天,他們還從香港向國外賭場賬戶轉移了800多萬美元。(新聞來源:新華社)
⑹ 洗錢是怎麼回事
將不法收入轉變為合法的就是洗錢
洗錢的方式太多了!
我就不具體解釋了,直接復制了哈
洗錢是指犯罪分子通過一系列金融帳戶轉移非法資金,以便掩蓋資金的來源、擁有者的身份,或是使用資金的最終目的。需要「清洗」的非法錢財一般都可能與恐怖主義、毒品交易或是集團犯罪有關。
洗錢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money-washing)」一詞直譯而來,其形象的語言表述記載著洗錢一詞的發端:20世紀初美國芝加哥以阿里·卡彭等為首的有組織犯罪團伙的一名財務總監購置了一台自動洗衣機,為顧客洗衣物,而後採取魚目混珠的辦法,將洗衣物所得與犯罪所得混雜在一起向稅務機關申報,使非法收入和資產披上合法的外衣。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洗錢 launder。動。將非法資金放入合法經營過程或銀行賬戶內,以掩蓋其原始來源,使之合法化。
現代意義上的洗錢是指將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金融機構以各種手段掩飾、隱瞞資金的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
洗錢罪的主體是金融機構或個人,有五種行為: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編輯本段目前洗錢的主要手段
1.古董買賣———
你買了40隻明代的花瓶,每個5000美元。你把它們都拿出來拍賣,把這些藏品分別存放在12家拍賣行內,最好分布在12個不同的城市。當一隻花瓶被拿出來拍賣時,你或是把它賣給出價最高的人,或是派你最親近的叔叔去拍賣行把它買回來。
人們買你的每件東西一般都是用支票付款,所以,當你的叔叔為買其中的一個花瓶付給拍賣行5500美元現金時(即5000美元的拍賣價加上向買主收取的10%的手續費),他們會給你一張4500美元的支票,即拍賣價減去向賣主收取的10%的手續費。
這些費用作為洗錢的開支完全可以被一筆勾銷。幸運的是,你還可以把這個花瓶再次拍賣。當然,做這檔生意的前提是:你多少得有點沒落貴族的做派。
2.壽險交易———
保險「洗錢」主要集中在壽險領域,尤其是在團體壽險中。通過長險短做、躉交即領、團險個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達到將集體的、國家的公款轉入單位「小金庫」、化為個人私款或逃避納稅的目的。
投保時別忘了「為職工謀福利」、「合理避稅」這些名目———將一部分通過正常財務途徑無法轉化為個人收入,或直接發放須繳納高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通過為其職工投保壽險,然後退保,取得退保金這種途徑,化公為私或逃避納稅。
而有的保險公司也明知其投保目的不純,卻積極地促成這類「保單」,有些業務員甚至以此為誘餌,為業務對象出謀劃策,主動提供「洗錢」方便。他們多拉了業務,多拿了費用;而「以規模論英雄」的保險公司,則在短期內完成了任務指標,還能從「退保」中扣下一筆手續費。 因此,保險「洗錢」更像個令人不齒的多邊交易。
3.海外投資———
經典做法是:進口時,高報進口設備和原材料的價格,以高比例傭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給國外供貨商,然後從其手中拿回扣、分贓款,並將非法所得留存在國外;出口時,則大肆壓低出口商品的價格,或採用發票金額遠遠低於實際交易額的方式,將貨款差額由國外進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國外的賬戶。如果膽子足夠大,可以考慮在境外銀行直接建有個人賬戶。
如此一來,這樣的情景便不令人吃驚了:某些國有企業的海外分支機構已經演變為專業的洗錢中心。另外,不妨通過代理人或移民海外的子女、親屬,用辦皮包公司的辦法把黑錢洗白。如果主管部門派人去查,將會得到一些令人神傷的虧損理由。接下來的後果更為傳奇:一些所謂虧損公司的負責人及其親屬在幾年內成了富翁,當上了幸福的美國「投資移民」;與此同時,這些中資公司在海外賬戶里非法持有的外匯,遠遠地超於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所掌握的數額。需要點明的是,此過程的主角,正是那些政府官員。
4.地下錢庄———
2002年汕頭許鵬展地下錢庄案至今令人記憶猶新。許鵬展的主要「資產」,是許鵬展以汕頭市金園區新興鴻展農副產品商行等20多個空殼公司名義在幾個銀行開設的20多個賬戶。在一個設施再普通不過的寫字間,許的日常業務為 造假財務報表、虛報營業額和利潤,卻在沒有任何營業活動和收入的情況下,不斷繳納各種稅收和保險。由於錢庄資金往來量巨大,許鵬展需要頻繁地更換賬戶。每換幾個新賬戶,他就逐步從老賬戶里把資金轉到新賬戶上來。
目前,廣東、福建、浙江一帶的地下錢庄一般與香港的找換店連為一體,採用在境內用人民幣交割,境外用外匯交割的形式,不發生資金外逃的物理過程。地下錢庄之間也經常互相拆借,組成一個相互勾聯的體系。
用地下錢庄洗錢的「好處」有兩個,一是成本非常低,以港幣為例,假如銀行的兌換牌價是1.08,地下錢庄的牌價基本上只有1.10;第二,黑錢到了境外可以經常以親友饋贈的方式流回來。
中國內地每年通過地下錢庄「洗」出去的黑錢至少高達2000億元人民幣,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2%。
5.各類賭場———
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在遠華案中落入法網。問起藍甫的不明財產和他在境外違紀參賭的情況,他大言不慚地稱,幾年之內,他通過賭博賺到的錢多達65萬美元外加33萬元港幣。藍甫的謊言被一些已經到案、曾經陪同他參賭的人戳穿,因為藍參賭每次都幾乎鎩羽而歸。
如果是高手,他拿著1000萬的籌碼進場,輸掉100萬後離場,要求賭場把剩下的900萬打進他的賬戶,他已經為將來可能的追查設置了障礙。因此,人們只注意到這些人在不停地輸錢,但相對於標准洗錢模式中的大量損耗,賭場洗錢的風險常常會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實際上,賭場是最傳統的洗錢場所。早期黑手黨的毒品買賣大都是現金交易,錢上通常沾有白粉,一旦被警察抓住難以脫罪。黑手黨成員便攜帶現金去賭場換成籌碼,一旦輸掉差不多30%的錢,就把剩下的籌碼換回現金,順理成章地把贓錢變成「干凈」的收入。在世界經濟不景氣的今天,來自亞洲的賭客是惟一呈增長趨勢的客戶群。與現實生活中的賭場相比,網上賭場已經成為洗錢的安全天堂。賭博網站總部大多設在有「逃稅天堂」之稱的加勒比地區。許多網站根本沒有受到政府部門的監管,也不遵守國際賭場的游戲規則,它們甚至不會查問客戶的身份資料。許多犯罪集團把錢款打進在這些賭博網站開設的賬戶後,一般先象徵性地賭上一兩次,然後就馬上通知網站說「我不想再玩了」,要求網站把自己戶頭里的錢以網站的名義開出一張支票退回來。於是,一筆筆數額巨大的「黑錢」便輕而易舉地「洗白」了!初步估算,每年通過數百個賭博網站清洗的「黑錢」數額大約在6000億至15000億美元之間。
6,證券洗錢———
2002年12月16日,裕豐國際和富昌國際及金禾國際在香港被勒令停牌,停牌原因涉及洗錢。這三家公司,多為朋友之間相互幫襯持股,圈子外的小股東非常少,這種公司在香港市場人稱「干」,而被稱做「干」的一類公司往往被某些國際組織視為洗黑錢的「最佳拍檔」。
簡明扼要來說,洗錢只指「通過合法的活動或建設將違法獲得的收入隱藏、偽裝或投資的過程」。
狹義的洗錢是指為了掩蓋犯罪收入的真實來源和存在,通過各種手段使其合法化的過程。這些犯罪活動主要包括:販毒、走私、詐騙、貪污、賄賂、逃稅等。
廣義的洗錢除了狹義的洗錢含義外,還包括: 1 )把合法資金洗成黑錢用於非法用途,即把白錢洗黑,如把銀行貸款通過洗錢而用於走私。 2 )把一種合法的資金洗成另一種表面也合法的資金,以達到佔用的目的,即把白錢洗白,如把國有資產通過洗錢轉移到個人帳戶。 3 )把合法收入通過洗錢逃避監管,如外資企業
把合法收入通過洗錢轉移到境外。
洗錢是指通過金融或其他機構將非法所得轉變為「合法財產」的過程,這已成為犯罪集團生存發展的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一方面,通過洗錢,有組織犯罪掩蓋了其犯罪活動蹤跡,得以「正當地享受」犯罪所得;另一方面,洗錢為犯罪集團介入合法企業提供了資金,使其能夠以「合法掩護非法」 ,不斷擴大犯罪勢力。
洗錢的客體即黑錢,包括:販毒、走私、販賣軍火、詐騙、盜竊、搶劫、貪污、偷稅漏稅等犯罪所產生的收入,洗錢通常分三步:(1)存款,即將非法所得的現金存入銀行;(2)通過一系列復雜而繁瑣的交易,如銀行轉賬、現金與證券的交易、跨國資金的轉移等,掩蓋金錢的真實來源,使其合法化;(3)將資金以合法形式回到罪犯手中。另外,洗錢還有其它多種途徑,購買地產、珠寶、古玩等,過後再變換成現金或其它金融資產。
近年來,出現了一種新的洗錢活動,即腐敗。公職人員洗錢在世界范圍內日益頻繁。他們通過各種途徑給自己貪污、受賄的黑錢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之後,不僅可以公開揮霍和享受這些非法所得,還可用來投資和進行再增值,其發展速度,已超過了傳統的洗錢。這一新的洗錢現象在我國亦日趨嚴重。
「中國特色」的洗錢方式有這樣幾點:一是先撈錢後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污、受賄後,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邊撈錢邊洗錢,即搞「一家兩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權力撈錢,親屬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三是連撈錢帶洗錢,即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代理人企業(企業表面上是別人的,但大權由自己控制),既可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
還有一類就是跨國洗錢,即利用國內外市場日益密切的聯系,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贓款並洗白。雖然國內腐敗分子的國際洗錢活動還未形成規模,但在國際洗錢中已佔有越來越大的比重。某些領導幹部已開始在國外打基礎,把子女、資金都弄出去。現在的國外中國留學生中出現了一種「留學貴族」。他們大多不是國內「大款」的子弟,但剛到海外,銀行存款戶頭上就有大筆進項。當發達國家的中產階級還要依*分期付款買房時,這些留學生已在當地富人區購買住宅,而且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一次付清。
轉移非法所得。如貪污、受賄、尋租等所獲得的資金,侵吞的國有資產,從事走私、販私、詐騙、偷漏稅所攫取的巨額財富,實現化公為私。由於我國處於體制轉軌時期,國有和集體企業激勵、約束和內部監控機制不健全,境內母公司通過各種方式向境外子公司或外商轉移資產、利潤,使少數人在境外獲得了更大的公有資產支配權,或者直接化公為私。
洗黑錢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與境外簽訂合同購貨匯錢出去,這時通常得境內外互相配合做假單證;第二種是通過地下錢庄把錢匯出;第三種是分散投資化整為零。現時潮汕地區走私積蓄的黑錢多數通過地下錢庄來洗,「原因有兩個,第一是通過地下錢庄洗黑錢成本非常低,以港幣為例,假如銀行的兌換牌價是0.8,地下錢庄的牌價基本上只有1.10。第二是潮汕地區海外華僑多,黑錢到了境外經常以親友饋贈的方式流回來。」
事實上,地下錢庄為走私犯罪分子洗黑錢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不單是潮汕地區,福建、浙江一帶同樣如此。有關材料顯示,在廈門遠華走私案中,賴昌星的收入大量通過地下錢庄流入境外。1996至1998年,遠華走私收入中的120億元人民幣,就是由財務主管庄建群派人開車押運到廣州一個化名「黃河」的人家中的地下錢庄,再由「黃河」通知香港合夥人支付外匯給遠華公司在香港的機構。據估計,國內每年通過地下錢庄「洗白」的黑錢金額高達2000億之巨。
洗錢手法升級「洗黑錢」的黑道術語稱作「打數」:當境內「客戶」有人要用大量人民幣現金或匯票換取港幣或美金在香港提取時,就將人民幣現金和匯票直接交給地下錢庄或存入其指定帳戶,地下錢庄按當日外匯黑市價算出應支付的港幣或美金數量並通知其在香港的合夥人,香港合夥人則從香港的銀行帳戶中支付外匯到客戶指定的帳號。反之亦然。
當境內收入的人民幣大大超過支出時,地下錢庄再通過「專業戶」換匯匯給香港合夥人,這些「專業戶」的外匯來源主要是用假進口合同、報關單進行騙匯獲取。不過這種手法已經明顯落後。現在潮汕的地下錢庄通常擁有自己的公司,他們通過與境外公司反復對敲業務,完全可以平衡收支。一批手錶在汕頭和香港之間轉了27次,1萬只手錶就變成了27萬只。
有需求就有市場,汕頭地下錢庄幾年前與騙稅分子「協同作案」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地下錢庄在騙稅案的瘋狂進行中得到了急劇的膨脹發展,在接二連三為騙稅分子洗黑錢的過程中,某錢庄的辦事員甚至遍布潮汕各個鄉鎮。
汕頭第一批被判處死刑的騙稅分子黃文龍親口講述了他騙取出口退稅的「發財經」:「我先是設立大興公司獲得進出口權,接著成立8家供貨企業,專門虛開增值稅發票。我又找到一個叫許樵理的人買到報關單,再讓住在香港的同鄉陳欽城匯來外匯,最後向稅務機關預繳部分稅款取得『專用稅票』。此後,我就可以去領取出口退稅的款項。在取得退稅款後,將現鈔通過地下錢庄購買外匯,支付給陳欽城做下一次的『出口收匯』,開始另一個循環。」就是用這種手法,黃文龍在一年時間里騙取出口退稅款2100多萬元。
據了解,潮陽、普寧兩地從事騙取出口退稅的100多個犯罪團伙,僅從1999年至2000年6月,就虛開增值稅發票323億元,涉嫌偷騙稅近42億元,這中間地下錢庄幫了多少忙,可想而知。
香港廉政公署破獲「洗錢」大案的有關資料顯示,「洗黑錢」集團為了避免在銀行的轉換金額受到香港法例監管,設法賄賂了其開戶行——寶生銀行尖沙咀分行的一名高級經理,讓他把所有黑錢以一般轉賬而非匯兌的形式處理。在該經理的協助下,這些「黑錢」被分別轉到不同的銀行戶口,再轉匯給香港和海外的有關銀行賬戶。
寶生銀行所屬的中銀集團發現該行內部有人涉嫌貪污後,主動向廉署舉報。廉署在調查中發現,「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就是其中一名主要客戶,另外,一些在內地投資的港商也都利用這個犯罪集團「洗黑錢」,實現資本外逃。據悉,這個集團運作已至少五年,每天與廣東及福建等地的現金往來高達5000萬元。
但顯然,這只是冰山一角。據估算,國內每年通過地下錢庄洗出去的黑錢至少高達2000億人民幣,其中走私收入洗黑錢約為700億人民幣,官員腐敗收入洗黑錢超過300億人民幣,其餘皆為一些合法收入洗黑錢,說白了就是外資企業把合法收入通過地下錢庄轉移到境外,以逃避國家監管和稅收。
按國際上通行的計算方式,資本外逃額即中國貿易順差加資本凈流入與中國外匯儲備總額增加部分的差值。有報道稱,每年我國國際收支統計中這一「誤差與遺漏」有一兩百億美元,多年累計下來,數額已逾千億。一些經濟學家估計,由於「誤差與遺漏」僅僅是被政府所統計的那一部分,更多的資金流出沒有記錄在案,因此這一數字可能更為驚人。
「洗錢」一詞,源於本世紀初,美國舊金山一家飯店老闆發現骯臟的錢幣常常會弄臟顧客漂亮的手套,於是就將在飯店流通的錢幣放進洗滌劑中清洗,這就是最初的洗錢。
洗錢犯罪可以和絕大多數的犯罪共生,是這些犯罪的下游犯罪。從司法角度看,洗錢成為一種「犯罪屏障」,既妨害了司法活動,也助長犯罪分子有恃無恐的氣焰,促使他們不斷實施犯罪。從金融管理秩序角度來看,洗錢活動往往藉助於合法的金融網路清洗大筆黑錢,這不僅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也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規則,破壞了市場經濟主體之間的自由競爭,從而對正常、穩定的經濟秩序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洗錢通常以隱藏資產來源為目的。典型的交易分三個過程:一、入賬,即通過存款、電匯或其它途徑把不法錢財放入一個金融機構;二、分賬,也就是通過多層次復雜的轉賬交易,使犯罪活動得來的錢財脫離其來源;三、融合,以一項顯示合法的轉賬交易為掩護,隱瞞不法錢財。通過這些過程,罪犯就可把非法所得轉移並融合到有合法來源的資金中。
洗錢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經濟、安全和社會後果。洗錢為販毒者、恐怖主義分子、非法武器交易商、腐敗的政府官員以及其他罪犯的運作和發展提供了動力。洗錢已經變得越來越國際化,而與犯罪活動有關的金融問題也由於科技的日新月異以及金融服務業的全球化而變得日益復雜化。
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計,全球每年非法洗錢的數額約佔世界國內生產總值的2%至5%,介於6000億至1. 8萬億美元之間,且每年以1000億美元的數額不斷增加。特別是在當前經濟全球化、資本流動國際化的情況下,洗錢活動對國際金融體系的安全、對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的危害極大。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4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