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冒充私募帶股民炒股犯法嗎
法律上肯定犯法,但如果你技術過硬,帶著大家賺錢,沒人告你,也沒事,但犯法是肯定的。
B. 代別人炒股,幫後賺的錢三七分這樣做合法嗎
1、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不能代他人炒股,所以代人炒股的合同合法有效;
2、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八條【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C. 有人主動邀請股票合作的,是不是騙人的到底是怎麼騙人的呢
總有人拉進股票交流群,說是帶操作股票,這種情況肯定是騙局,千萬不要上當受騙,要提高自身防騙意識,對自己錢財負責。
為什麼可以肯定這種是股票騙局呢?答案非常簡單,如果真正的合法金融機構,是不會存在這種帶股票投資者實盤炒股的,這樣做是違法的,相信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也不敢去冒這個風險。
既然不是金融機構在帶大家炒股,另外一種人就是騙子了,帶股票操作肯定就是為了「利益」要麼就是利潤分成,要麼就是收取會員費,更有些騙子直接帶你去操作原油或期貨,自己把股民投資的錢收割了。
所以這個群帶股民投資者炒股,看看最終目的是什麼,是不是真大公無私帶炒股,或者就是靠分紅等,一句話騙子都是為少本金而來的,你跟老師非親非故,帶你炒股背後一切都是為了利益。
綜合通過上面分析得知,只要是進股票交流群的,而且還主動邀請股民帶操作的,這些都是騙子,而且是100%的騙人,希望所有股民投資一定要提高股市防騙意識。
D. 炒股合作分成是怎樣算的呢
你說的對,是准確,但是你一合作就不準確了。
E. 請問私人替人炒股,從中賺取傭金,是否合法
不合法!
國家現在對此事查的很嚴格。
一旦發展會被處理的。
你看這篇文章:
今年6月份,市民錢女士在證券市場上結識了一位炒股「高手」。之後錢女士將十多萬元交給了這位「高手」,本想藉此大賺一票,不想幾個月下來,帳面上縮水五萬。一氣之下,錢女士准備狀告這位「高手」。
錢女士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股票,今年入春以來她眼看身邊的人一個個因為炒股賺了錢,也大為心動。但因為自己又不大會炒股,只好先跟著幾個熟人經常在證券市場內轉轉。在閑聊中,錢女士結識了一位王先生,據熟人介紹,這位王先生可是一名炒股高手。在之前的幾個月,他買的股票幾乎只只都漲。當時聽得錢女士很是羨慕,在幾次接觸後錢女士決定將手上的十幾萬元資金交給對方,讓王先生代為打理。雙方還簽下了一份協議,大意是王先生代理炒股,收取盈利的10%作為傭金。事後錢女士十分後悔,她說自己當時光顧著賺錢了,也過於迷信這位「高手」的能力,就沒有在協議上明確萬一炒虧了怎麼辦。事實上,直到11月底,錢女士發現自己的帳戶上足足虧了五萬多元。之後錢女士找到了王先生,要求對方解釋。不想對方雙手一攤,表示「股市有風險」,要她自己承擔。錢女士一氣之下,決定委託律師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錢女士的代理律師指出,代人炒股在目前的證券市場是一個突出的問題。我國至今沒有一部有關證券經紀人的法規,個人從事這種職業在我國目前仍屬於灰色地帶。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但往往這種協議的規定是非常模糊的,很多時候只規定了代理人的收益,而忽視了委託人的權益。從這方面來看,委託人的風險相對更大。
證券業內人士董先生也認為,目前類似於「帶頭大哥」的非法咨詢、非法經營,在證券市場上屢見不鮮。更有些人,以「民間股神」、「炒股大王」等名義,開設收費講座、股民培訓以及代理炒股等,大肆斂財,這些都屬於違規行為。除了督促有關部門進行大力整頓外,股民也應當注意保護自身利益,不要輕易相信一些所謂的「炒股高手」,否則在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個人的權益很難得到申訴。
F. 代朋友炒股具體如何分成
其實代人炒股很麻煩的,最主要的不是分成的問題而是如果虧損如何處置的問題。
一般來說賺錢了,咋分都好說,畢竟收益了嘛,只是多少的問題。但萬一虧損了才麻煩,好多糾紛最後連親人都掰了就是這個原因。
所以,最好雙方有個協議,主要針對的就是虧損的處置。
其實把虧損解決後,還有個問題是投資人因為職業操守,責任心強與不強的問題。
資金不是自己的,不上心,無收益咋辦。
其實代朋友操盤最好了,賺了大家都好,虧損了,你不拿傭金就好了。呵呵
G. 提供信息給股民炒股獲利後四六分成會判什麼罪
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第一百八十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
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7)個人帶股民炒股分成合法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
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H. 股民私下給人推薦股票收益分成,合法嗎
屬於合同約定,合法的。
另外,如果是代理操作的話,需要有書面合同,不然要是委託人反咬一口,說不清啊。
I. 幫別人炒股違法嗎
有些股民會受到他人的邀請去代為炒股,但可能會擔心一些問題,比如幫別人炒股會違法嗎?要不要幫別人炒股?關於這些,希財君為大家准備了以下參考內容。
幫別人炒股違法嗎?
除了一些法律規定的人員不能幫他人炒股,作為普通投資者來說,幫別人炒股是不違法的。但是要注意,使用他人賬戶的得經過他人同意;如果是他人將錢轉入到代炒股這方的賬戶中進行炒股操作的,需要簽訂雙方自願的協定。不然一方反悔,容易引起法律糾紛,並且後者不按操作來也有非法集資的法律風險。
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這些人員是不允許幫他人炒股的,包括他們的直系親屬。有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和上市公司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還有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
要不要幫?
一般來說,不建議幫。
雖然對方可能很信任你,或許還是很親近的人,願意將他的財產交由你來投入股市進行投資操作。但是,投資者知道股市的風險,就不知道人性的風險嗎?從幫人炒股的那一刻起,雙方實際就有了利益糾葛,炒股賺錢了自然皆大歡喜,但是有可能他人會嫌賺得不夠,說不定還會認為是操作沒有盡力;而如果賠錢了,即使是因為客觀的股市波動所導致,但內心的郁悶還是會將虧損的所有原因都歸結於炒股人,就更不用說操作失誤了。此外,幫人炒股,往往會礙於情面而放棄或只取小部分收益,可風險都加在投資者一個人身上。鑒於如此的吃力不討好,所以不建議幫。
J. 指導別人炒股違法嗎
1.
如果你只是為某個人或某些特定的人群(比如鄰居、同事、同學等)提供此類服務並收取適當的費用,那是不違法的。
2.
但如果你要在網上開辦此類業務,就等於是向整個社會群體發出邀請信息,那就是違法的了。因為你這樣的行為屬於經營了,沒有經過工商登記注冊的經營行為就是違法的。
3.
經過工商注冊了,也得去得證券咨詢牌照,不然私自經營這種業務也是違法的,只有像股票經紀人在證券公司或證券工作室(注冊的)、投資公司等名下為客戶提供服務並收費是合法的,因為行為主體是證券公司、投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