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精選層轉板指數 哪裡可以查到
10月以來,國慶假期後精選層股票表現相當耀眼,32隻個股全面放量上漲,多隻股票走出了翻倍的行情。精選層指數最新收於1172.91,10月以來4個交易日漲幅+13.24%。
上漲緣由:
究其原因在於精選層多個利好制度已經進入了兌現倒計時,其中有三:
其一:9月底全國股轉公司已經將所有文件裡面的股票轉讓、轉讓日改為了股票交易、交易日,所有文件中「轉讓」統一改為了「交易」,從此新三板正式定位為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監管口徑中精選層股票已經相當於上市交易的股票,基於此,公募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擴大投資范圍至精選層並不算重大調整,無需開持有人大會,做好備案即可,為存量公募基金投資精選層掃清了障礙。
其二:精選層混合交易系統完成第三次全網測試,精選層做市商交易即將上線正式運行,為精選層股票流動性提供保證。
其三:新三板全面改革方案明確指出,在精選層掛牌滿一年後,符合轉板條件的公司可轉板到創業板或科創板。10月12日,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主任李明表示,證監會正在抓緊研究出台新三板精選層轉板相關規則,樂觀估計具體轉板規則有望年內落地。
創業板或科創板上市條件:
精選層哪些公司滿足創業板或科創板上市條件?
第一批精選層32家掛牌公司中有29家都是滿足科創板或者創業板上市條件的公司,僅有3家公司不滿足創業板或科創板上市條件。
『貳』 7/1申購的新三板精選層能知道是否中簽了嗎
可以通過查中簽號,然後對照申購配號。申購當日後的第三天打開賬戶,看看有沒有申購的股票,或者看看資金回沒回來。如果在申購異常火爆的情況下,無法包中。精選層打新實施比例配售原則,中簽者最低獲配數量為100股。
當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數量時,根據網上發行數量和有效申購總量的比例計算各投資者獲得配售股票的數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匯總後按時間優先原則向每個投資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無剩餘股票。
(2)如何查詢新三板精選層股票擴展閱讀
新三板公開發行充分考慮中小投資者的參與意願,對於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數量時,實施比例配售,按照其有效申購數量和本次股票發行總量計算獲得配售股票的數量,較大程度上實現「申者有其股」,提升投資者申購效率和獲配范圍。
如果申購異常火爆,網上申購資金為50億,100倍認購,股民甲可以按照比例獲得5000股,股民乙,占總申購資金0.0005%,按照比例獲得50股,然後最低獲配100股。只能按照時間優先原則依次配售。正因為這個規則,所以打新者都知道,理智的人都會在9點15分准點打新。
因此,如果到時候精選層申購異常火爆,申購資金較少的股民,會因為獲配比例對應的股份小於100股,而進入排隊。
『叄』 在哪裡能查到新三板精選層打新時間表
7月1號正式開始打新
『肆』 新三板股轉系統購買的股票很難交易,進入精選層後交易容易嗎
新三板精選層新股難以交易,是因為它是新生事物,目前還處於打新階段,投資者的預期比較高,發行的數量有限而投資者申購的數量較多。上市交易後是股票在二級市場上流通和主板市場的交易類似,會比打新容易些。
『伍』 新三板精選層第一天大概會上多少只股票
目前在精選層掛牌流程中的公司共有51家,具體的發行時間以及數量還未可知,相關的信息可在全國股轉系統查詢。
『陸』 新三板精選層首批32隻股票預計漲幅是多少
物以稀為貴,漲是一定的了,不好預測。
『柒』 怎麼看新三板交易行情
需要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後才可以交易。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2、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
(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開通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的投資者,無需做任何操作,默認具備「一類投資者」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