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賬戶會被凍結嗎
注意股票帳戶長時間不動不一定會被凍結,只會被列為休眠帳戶,休眠帳戶一般是股票帳戶內沒有持有任何股票且兩年以上沒有進行任何交易就會被休眠處理,一般只要到證券公司辦理休眠激活就能重新使用原來股票帳戶。至於凍結一般是在特殊情況下才會被凍結,如股票帳戶持有人因某種原因要求證券公司凍結其帳戶,又或者相關司法機關等所發出的司法文件依法要求對某股票帳戶進行凍結。
2. 資產凍結,其他股票基金會凍結嗎
資產凍結有幾種情況;
1)司法凍結,你涉及司法訴訟了,所以別人通過司法途徑凍結你的資產,股票賬戶中的資金股份當然也能凍結,你不能轉賬,不能買賣股票。
2)由於你的賬戶頻繁被試探密碼,你的賬戶會被凍結,禁止登錄,你可以到證券公司去解凍。
3)你的賬戶辦理了一項特殊業務,證券公司還未將此業務辦理完畢,你的賬戶暫時處於凍結(或者說鎖定)狀態,這個很短業務幾十分鍾,業務幾分鍾。
股票資金凍結:這個很普遍,沒有什麼風險
1)你買入股票,未成交時,委託的金額是被凍結的,如果成交,馬上這筆錢扣除。以確保你有足夠資金買股票
2)你賣股票,你的股份會被凍結,直到撤單或成交,以保證你有足夠股票可以交收,賣出給別人。
3)轉賬後凍結-----當你資金從證券轉到銀行,或銀行轉到證券,在轉賬過程中,這筆錢會臨時凍結,當指令完成後扣除。
如果這是銀行證券公司線路系統出現問題,你這筆錢會處於在途狀態,也就是資金被凍結了,要等晚上清算後才能解開。
4)新股申購,或配股繳款 同股票買入一樣,需要凍結資金確保你有足夠能力支付。
3. 股票帳戶什麼情況下,資金會被凍結我發現有凍結資
凍結的資金委託只在當日有效,如果你在當天委託價格進行買入,但是沒有成交,同時在收市的時候沒有撤單,那麼你的委託也就自動取消,第二天你的資金會回到你的賬戶,所以你盡管放心。
4. 凍結個人存款的同時會凍結個人股票賬戶嗎
其實一個道理!肯定會,而且你股票資產也得通過銀行才能拿出來!所以全會給凍結了。
5. 起訴後多久股票賬戶會被凍結嗎
債務糾紛,如果原告起訴時申請財產保全,會在開庭前凍結被告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賬戶、基金賬戶等),如果沒有申請財產保全,原告勝訴後,如果被告沒有償還債務,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執行期間為6個月,這6個月內法院可以隨時凍結被告資產。
債務糾紛審理時間: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6. 銀行卡凍結股票賬戶沒有凍結,報財產可以不報股票賬戶不
銀行卡凍結,股票賬戶沒有凍結。報財產不可以不報股票賬戶的。因為你報不報,都可以查的到,不報反而影響你的信譽。
7. 什麼叫做賬戶凍結就比如說股票資金凍結
一般意義上的賬戶凍結是指阻斷賬戶的所有操作行為。而股票資金凍結是股票交易的一種制度。
股票凍結買入股票當天不能賣出,次日賣出也不能取錢,賣出第二日資金才解凍,可以取錢。申購也要凍結資金,中簽結果出來後返款解凍。 股票資金凍結就是你掛了單並且成交了,但是股票還是沒有交割,證交所會把你對應的基金凍結,等交割之後才把資金劃走,把股票劃進來。資金凍結有幾種,老股的買賣一般一天就可以了,就是所謂的T+1,收盤後到下午4點交割就辦完了,等到第二天開盤賬戶里就能正常顯示了;新股申購時間要長很多,不中簽的話要3-4天才解凍,中了簽的話要到新股上市才給轉換成股票,要一兩個星期呢,配股也是類似的流程。
8. 財產被法院查封,股票帳戶算嗎
財產被法院查封,其中包括股票帳戶。
股票賬戶,股票賬戶是屬於個人,法人,集體和機構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證券交易賬戶,賬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基金或債券都屬於有價證券。
綜合上述內容,股票賬戶內有價證券屬於法院財產查封的范圍,所以如果個人,法人,集體或機構被法院查封財產,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賬戶會一並被凍結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
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8)凍結資產會凍結股票賬戶嗎擴展閱讀:
案例:
起債權案件判決生效後,四名被告未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原告張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該案執行過程中,法院經對四名被執行人的財產「四查一搜」,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後通過申請人張某提供線索,法院通過證券機構查詢,發現三名被執行人名下分別持有股票,但兩人名下股票已於案件審理過程中和判決生效後清倉,現只有其中一人因股價下跌捨不得割肉未及出手。
該被執行人持有的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由於實行通買通賣制度,投資者同一證券賬戶內證券可以在不同證券公司和不同證券營業部進行託管和買進。如果投資者分別在多個省份的證券營業部進行託管,則人民法院必須到多個地方實施強制措施。
而這種工作方式造成的時間差,無疑給被執行人轉移財產提供了機會。該案中被執行人股票登記顯示的指定營業部為浙江紹興,但其真正的指定營業部卻是在浙江新昌。證券機構答復的原因是因證券交易席位號相同所致。
現行處置被執行人股票程序的相關法律規定,「司法機關按法定許可權實施強制措施時,必須明確凍結、扣劃證券、資金所在賬戶名稱、號碼、扣劃證券名稱、數量或者資金數額」等。
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須在准確掌握被執行人賬戶信息後才能製作相關裁定書,否則就得不到相關證劵公司的協助。
9. 法院強制執行凍結名下財產,股票是凍結對象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執行規定》)第五十二條、《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決定》的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金錢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其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企業法人中的股權或投資權益。凍結應經合議庭合議後作出裁定,送達被執行人,並向有關企業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在股東名冊或者其他記載股權的文件上進行凍結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