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融券中保證金和擔保物區別
融資融券中保證金和擔保物區別?融資融券擔保物,是指配資公司向投資者收取的保證金還有投資者融資買進的全部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的全部價款,全部都是投資者對配資公司融資融券所產生債務的擔保物。簡單來說,擔保物就是投資者信用賬戶當中的資金和證券所組成的資產。在融資融券業務當中,對融資融券擔保物的具體規定如下:擔保證券一定要是融資融券所標的證券和證券所規定的其他能夠沖抵保證金的證券;
Ⅱ 請問融資融券帳戶中的擔保物買賣的交易傭金是按照原來股票帳戶收還是按融資融券的標准收取
擔保物買賣的傭金可以按普通股票賬戶的交易傭金水平收取,但是涉及到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時,就必須按照融資融券的標准來收了,另外,融資融券合同沒有結束時,擔保物是不能買賣的,只有在賣券還款或買券還券(這兩個也是按融資融券標准收的傭金)之後,如果你的融資融券賬戶里還有股票或現金,就可以買賣了。
Ⅲ 股票融資擔保比例是多少
股票融資擔保比例一般不般低於50%,設置融資保證金的目的,在於防範重大的融資風險,所以在進行融資之前,是需要對有關擔保金進行認定的,如果設置的擔保金比例過低,是容易引發金融風險的。
一、股票融資擔保比例是多少?
股票融資擔保比例是根據《融資融券試點交易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時,融資保證金比例不得低於50%。證券公司在不超過上述交易所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融資買入標的證券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所適用的折算率標准,自行確定相關融資保證金比例。證券公司在不超過上述交易所規定比例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融券賣出標的證券在計算保證金金額時所適用的折算率標准,自行確定相關融券保證金比例。
二、《融資融券試點交易實施細則》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 投資者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時所使用的保證金不得超過其保證金可用余額。
保證金可用余額是指投資者用於充抵保證金的現金、證券市值及融資融券交易產生的浮盈經折算後形成的保證金總額,減去投資者未了結融資融券交易已佔用保證金和相關利息、費用的余額。其計算公式為:
保證金可用余額=現金 ∑(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市值×折算率) ∑[(融資買入證券市值-融資買入金額)×折算率] ∑[(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市值)×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資買入證券金額×融資保證金比例-∑融券賣出證券市值×融券保證金比例-利息及費用
公式中,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的數量×賣出價格,融券賣出證券市值=融券賣出證券數量×市價,融券賣出證券數量指融券賣出後尚未償還的證券數量;∑[(融資買入證券市值-融資買入金額)×折算率]、∑[(融券賣出金額-融券賣出證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資買入、融券賣出證券對應的折算率,當融資買入證券市值低於融資買入金額或融券賣出證券市值高於融券賣出金額時,折算率按100%計算。
第三十九條 會員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以及客戶融資買入的全部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全部資金,整體作為客戶對會員融資融券所生債務的擔保物。
第四十條 會員應當對客戶提交的擔保物進行整體監控,並計算其維持擔保比例。維持擔保比例是指客戶擔保物價值與其融資融券債務之間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維持擔保比例=(現金 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市值總和)/(融資買入金額 融券賣出證券數量×當前市價 利息及費用總和)
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出現被調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被暫停交易、被實施特別處理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權益處理等產生尚未到賬的在途證券,會員在計算客戶維持擔保比例時,可以根據與客戶的約定按照公允價格或其他定價方式計算其市值。
第四十一條 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130%。
當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30%時,會員應當通知客戶在約定的期限內追加擔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過2個交易日。
客戶追加擔保物後的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150%。
對於股票融資擔保的具體處理情況,應當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股票融資擔保的具體情況,還需要需要實際的融資情況來進行認定,當事人之間應當約定有關合同條款來進行處理。
Ⅳ 股票擔保和融資有什麼不一樣
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融資的主要區別
一、融得的標的物不同
融資融券顧名思義,可以融得資金,也可以融得證券,融得的資金再買股票就增強了多方力量,融券則增強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資融券是一種即可做多也做空的雙刃劍。股票質押融資只能融得資金,無法做空。
二、融得資金的用途不同
這點可能是兩者最大的區別。融資融券中的融資,獲得的資金通常必須用來購買上市證券,增強了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在一定條件下加快了證券市場價值發現功能。股票質押融資則不同,融得的資金可以不用來購買上市證券,當然,針對具體的融資主體,國家對其融得資金的用途會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證券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只能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由此可見,融資融券與資本市場聯系更緊密,股票質押融資可能既涉及資本市場,也直接涉及實體經濟。另外,與股票質押融資有個相類似的概念是股權質押融資,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權提供擔保以融通資金。
三、擔保物不同
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融資都是是對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擔保物。融資融券中,擔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現金。股票質押融資則不同,它主要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因此擔保物不可能再用現金,它的主要擔保物是有價證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公司債券等。
四、資金融出主體不同
融資融券在各國採取了不同的運作模式。例如,在美國市場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專業化模式下,融出資金的中介有證券公司和證券金融公司,但最終的資金融出方通常是銀行。我國當前採取的運作模式則規定資金融出的直接主體是證券公司,即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證券向客戶融資融券;同時,確立了證券金融公司向證券公司提供轉融通的制度。股票質押融資一般由銀行、典當行等機構辦理,資金融出主體與融資融券有明顯區別。
五、杠桿比例與風險控制不同
一般而言,融資融券相比股票質押融資而言,風險可控程度更高。由於融資融券所獲得的資金或證券都有專門的賬戶記錄,因此監控其市值變化、測算風險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證金相對都是比較容易的。並且,融資融券的杠桿比例可以根據情況調整,在市場整體風險不大時可適當放大杠桿比例,反之則可收緊。股票質押融資實質是質押貸款,其資金用途雖然可能會有限制,但監控難度顯然大得多,當股票市值下跌時,借款債權的風險就隨之增加。
六、產品屬性不同
融資融券是一種標准化的產品,在交易規則和合約細節上,都有比較明確具體的安排或規定。例如,融資融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和第三方存管銀行分別有專門的賬戶登記相關的股票和資金並可方便地查詢,股票和資金來龍去脈一目瞭然;融資融券可採用的杠桿比例有統一規定;融資的資金借出成本不得低於同期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融資用來購買的股票或者融券可獲得的股票都在一定范圍之內,等等。股票質押融資則不是一種標准化產品,在本質上更體現了一種民事合同關系,在具體的融資細節上由當事人雙方合意約定。
七、對機構投資者的影響不同
就個人投資者而言,如果融資的目的是用於購買股票,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融資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兩者對機構投資者的影響就不一樣了。例如,對於證券公司而言,融資融券拓寬了業務收入渠道,是一個基於創新產品的盈利增長點,而股票質押融資對於券商來說盈利能力沒有改變,融來的資金只能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不足。
Ⅳ 股市擔保品買入什麼意思
股市擔保品買入是指投資者通過提供一定擔保物作為質押,獲得融資買入股票的交易方式。
詳細解釋如下:
在股市中,擔保品買入是一種融資交易的方式。當投資者想要購買股票但資金不足時,可以選擇通過擔保品買入的方式來進行操作。投資者需要將自己持有的其他證券或資產作為擔保物,交給券商進行質押。基於擔保物的價值,券商會提供給投資者相應的融資額度。
投資者使用這部分融資資金買入股票,隨後,投資者可以通過賣出股票來償還融資的資金和利息。這種交易方式的好處在於,它允許投資者利用自己的擔保物,以較小的自有資金控制更大的投資規模,從而有可能獲得更多的收益。但與此同時,投資者也承擔了相應的風險,如果股市行情不利,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無法覆蓋融資和利息,甚至可能面臨擔保物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股市的擔保品買入交易需要投資者具備較高的風險承受能力和良好的市場判斷能力。此外,不同券商對於擔保品的要求和融資條件也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在進行擔保品買入前,需要充分了解相關的規定和風險。
總之,股市擔保品買入是一種通過質押擔保物獲得融資以買入股票的交易方式。對於投資者而言,這種方式既有可能帶來更大的收益,也存在相應的風險。在進行此類交易時,投資者需要謹慎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市場走勢,並充分了解相關規則和可能面臨的風險。
Ⅵ 融資融券信用賬戶中,已做擔保物的現金能買股票嗎
當然可以了,這就是融資融券的杠桿風險放大原理啊,只不過如果你把一百萬都買成股票,你的保證金就少了(股票在算成擔保金是需要乘以折算率),維持擔保比例會低於150%,需要繼續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