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拖欠銀行貸款被起訴,名下的股票賬戶會被立即凍結嗎
不會。
股票是個例外。
其他的必須凍結。
Ⅱ 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證券開戶
法律分析:失信被執行可以開戶買股票的但是這個可能要牽涉到你自認自己的信用問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四條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二)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四)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
(五)執行依據的製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布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Ⅲ 法院是否能直接凍結股票
可以。股票賬戶的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了,會影響買賣股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債權人有權利對規定時間內不還款的債務人做出法院申請,保全其相應的資產或者凍結其賬戶,包括銀行賬戶和證券資金賬戶。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凍結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拓展資料:
失信被執行人賬戶會被凍結嗎
不一定,分兩種情況:
1. 因欠金融機構或個人錢會被凍結,法院可直接把所有進入該人名下的銀行卡內現金轉走,支付給債主或其他機構。
2. 因信用原因,被列入國家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的,不會被凍結,但會有很大影響。
Ⅳ 失信被執行可以開戶買股票嗎
可以,那個失信是和股票賬戶無關的,普通的股票賬戶用的是自己的資金,是不存在違約的情況的。
Ⅳ 失信人員可以炒股嗎
失信人員可以炒股。失信人應該可以開戶炒股,但是可能不能開立信用賬戶。因為失信人只是徵信有問題而不涉及財務糾紛,所以開戶炒股是沒問題的,但是可能不能開立融資融券。高消費限制人群只會受到貸款、乘坐高鐵、飛機的限制,其他的方面不會受到限制,股票賬戶、銀行賬戶、基金賬戶等都可以正常使用,可以交易股票。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將在政府采購、招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懲戒、限制或禁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在星級酒店、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不得購買非經營所必需的車輛;被執行人為單位的,在限制高消費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不得動用被執行人的財產。只要判斷自動執行,就可以申請從名單中除名,不影響以後的生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Ⅵ 被執行人黑名單能開股票戶頭嗎
如果被列為黑名單內,限制乘坐飛機,高鐵,以及高消費。包括不能開戶投資如何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