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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權鎖定期

發布時間:2021-05-10 18:46:32

1. 什麽是股權鎖定期

股權鎖定就是指將控股的股權鎖定不轉讓出售,自然有利於公司控制權的穩定.持股方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將所持的股票轉讓出去,這一期限即為持股鎖定期。依據「加強監管、放鬆管制」的總體思路,同時調動公司股東、基金從業人員積極性,中國證監會2012年6月21日就《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將基金公司股東持股鎖定期由一年延至三年,引導股東形成長期投資的理念。目前我國關於股權鎖定期限即股權禁止交易期限的相關規定,主要是通過對公司發起人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一致行動人、持有一定比例股權的股東、以及公司董監高的股權交易期的限制,實現對公司穩定性和連續性的保證、公司利益及股東利益的保護、證券市場秩序的維護。

2. 在股權激勵中,禁售期和鎖定期是否為同意意思

你激勵的股權性質是什麼?是你們公司還處於禁售期的還是已在市場中流通的?先要搞清這個問題。
如果是已能在市場中流通的,那麼所謂的禁售期和鎖定期都是你公司自己對激勵的股權進行規定的。兩者就沒多大區別,都是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在市場上出售。
如果現在還不能在市場上流通,那麼禁售期就是證券市場規定的。而鎖定期就是你公司規定在禁售期到達之後,還要你持有的那段時間內不能出售。一過鎖定期後,就可在市場上出售了

3. 股權激勵等待期和行權期有什麼區別

股權激勵的等待期是指等待行使股東權利的這段時間,一般是行權的最前期;行權期就是行使股東權利的期間,一般是3~5年甚至更久,這個由公司跟進企業自身情況自己去設計。另外還有鎖定期、禁售期、解鎖期。

4. 什麼是股票期權,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經理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業在與經理人簽訂合同時,授予經理人未來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經理人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的個人利益就同公司股價表現緊密地聯系起來。股票期權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以股票期權方式來激勵公司經理人員實現預定經營目標的一套制度。

所謂股票期權計劃,就是公司給予其經營者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某個既定的價格購買一定公司股票的權利。公司給予其經營者的既不是現金報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種權利,經營者可以以某種優惠條件購買公司股票。

股票期權是應用最廣泛的前瞻性的激勵機制,只有當公司的市場價值上升的時候,享有股票期權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權使雇員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到股票的價值,從而與自己的利益直接掛鉤。這也是一種風險與機會並存的激勵機制,對於准備上市的公司來說,這種方式最具激勵作用,因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員工得到報償的時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創建的時候,某員工得到股票期權1000股,當時只是一張空頭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兩年內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員工就得到1萬美元的報償。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將股票期權作為一個特定的法律關系來看,其構成應當包括法律主體、法律客體以及其法律內容三個部分。

1、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包括出讓主體和受讓主體兩個方面。所謂出讓主體是指將企業的股票期權賦予企業經營者的授予人,而受讓主體則是指企業股票期權的受益人。

理論上對股票期權的出讓主體有不同的意見,一認為是企業的所有者;也有人認為是企業本身。武漢市在實踐中則是由國有資產管理局作為出讓主體。但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由企業本身作為出讓主體得到了更多的認同,具體來說,應當由公司董事會行使該權力並應設置專門的、獨立的薪酬委員會作為具體的工作機構。

股票期權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權授予的對象和范圍。由於股票期權是給予企業經營者的一種遠期報酬,其受益人理所當然是企業的經營者。在我國,企業經營者的范圍主要是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及總經濟師在內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歐美國家的企業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但是,我國國有企業有其特殊之處,其董事實際由政府任命,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所有者代表,並且大部分的企業董事同時又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因而董事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具有實質性的重要影響。因此,這就決定了應將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納入到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范圍中。而監事由於其擔負著監督董事和經營者的特殊責任,其與董事和經營者的利益應當趨異,因而監事理應被排除在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是指股票期權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為所共同指向的客觀對象,即認股期權。認股期權屬於介於物權與債權之間的一種民事權利,具有債權的基本特徵,同時也是物權的延伸權利,首先,認股期權缺乏支配效力,沒有優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約而產生的一種民事權利,所以其不應屬於物權范疇。其次,由於持股期權一旦行使就會產生新的物權或導致物權的轉移,同時其也具備權利主體特定、標的物特定等物權的特徵,因而認股期權也不完全屬於債權范疇。

3、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

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指法律主體(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間就法律客體(認股期權)的權利義務關系,換言之,是授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至少應當包括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等四個要素。

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特定契約條件,即受益人在滿足何種條件或基於何種情形時可以行使其權利。行權條件一般約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權的契約中,主要是對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如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股價增幅、凈資產的增長、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場份額的擴展等。

股票期權的行權期是指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時間安排,是股票期權制度得以實施的重要環節。期權被授予後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鎖定才能開始逐步行權,這個期間至少是在授權的一年以後。比如某企業的期權有效期為5年,其中前兩年股票期權不可行權,後3年為行權期。也有企業設計的鎖定期獨具匠心,如我國最早實行經營者群體持股和期股計劃的埃通公司規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後一次性行權,行權價為股票面值(1元)。設定行權期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期權制度的原始動因,等待的過程就是激勵的過程,以約束和促進經營行為的長期化,這一激勵過程同時也是對持股人員的再篩選過程,不合格持有人將先後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指認股期權人購買企業股票的價格,也即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由認股期權人購買的股票的確定的價格。行權價格的確定是整個股票期權制度的核心,行權價格在授予期權時已經確定,該價格實際上就是期權持有人奮斗的基礎和贏利的基準,在此基礎上通過期權持有人的努力使企業股票的市場價格節節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勵回報。

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權索取權的數量,這是股票期權制度中的又一個重要環節。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需考慮期權激勵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對二級市場的沖擊和影響也不能忽視,數量過多或過少均難以起到預期的激勵效果並可能對企業帶來不利。企業的一般原則是股票期權總數不得超過企業總流通股本的20%或總股本的7——8%。

由於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契約關系,那麼就應當遵循「契約自由」的原則,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據企業的特定情況和其各自的目標自行約定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只要這種約定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也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則其契約關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5. 限制性股票為什麼規定禁售期

1、防止造假上市的一種措施。目前境內市場常規IPO,准備一年,排隊一年多,市後三年,總計約五年時間。企業很難做到持續性造假,因為成本過高。

2、防止公司高管或者機構在剛開盤時就套現,嚴重影響股價。

禁售期(鎖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員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後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或其他方式進行轉讓的期限。根據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於1年。

(5)股票期權鎖定期擴展閱讀

對於限制性股票的征稅方法,應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於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員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過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員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讓並取得所得。

因此,在授予日,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國稅函〔2006〕902號文件所說的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是不一樣的,它不是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於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鎖期內,員工符合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鎖條件,公司對員工符合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鎖時,員工才實際取得了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實際解鎖日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應在實際解鎖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對應的二級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並按財稅〔2005〕35號文件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公司當初是按有償方式授予員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員工購入限制性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款。

3、應納稅額的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和股票期權所得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基本是一致的。

需要關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計算中的"規定月份數","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限制性股票

6. 股權激勵股份解鎖是什麼意思

員工拿到的股權是有限制性條件的,這個限制性條件就是股票的轉讓權。

股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有條件的給予激勵對象部分股東權益,使其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的長期目標。

股權激勵常用模式:

1、股票期權:股票期權是一種選擇權,是允許激勵對象在未來條件成熟時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的權利。

2、股票增值權:股票增值權就是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享有在設定期限內股價上漲收益的權利,承擔股價下降風險的義務。

3、分紅權/虛擬股票:虛擬股票和分紅權類似,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是一種股票的收益權,而非真實的股票。激勵對象沒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出售股票,離開公司自動失效。

(6)股票期權鎖定期擴展閱讀:

員工的股權激勵方式注意事項:

企業員工持股的方案,需要充分的去考慮崗位的價值,員工的工齡,以及個人能力和業績表現來分配股份,當然也需要避免所有員工持股,認購股份就需要一定的資格,不然每個人都可以購買的話,企業的股份就沒有任何的吸引力和價值。

企業在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時候,財務方面就需要透明化,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員工更放心,不然就感覺企業業績都是有隱藏。

當然在員工持股的同時,企業也是需要建立公司各方面的結構,完善企業制度,同時也是需要建立股東會以及董事會等,公司員工在擁有股權獲得收益的同時,要有機會參與不同程度的企業經營管理,這樣企業的員工才會有更高的成就高和歸屬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激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激勵的形式

7. 1.公司採用股票期權作為員工激勵,按BS模型確定了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在1年鎖定期內計提成本和資本公積。

獎勵本公司職工而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做備查登記。
將收購的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屬於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如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根據職工獲取獎勵股份的實際情況確定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獎勵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8. 限制性股票的鎖定期和等待期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等待期: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
鎖定期:授予員工的為限制性股票,即暫時不能在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股票。此時員工已經取得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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