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指數期權交易的簡述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
股票指數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歐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權利,但這並非一項責任。股票指數期權買家需為此項權利繳付期權金,股票指數期權賣家則可收取期權金,但有責任在期權買家行使權利時,履行買入或者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義務。
『貳』 什麼叫股票價格指數期權呢股票價格又在那個指數屬於期權
權就是像你提前半年預定了某樣商品,不論半年後這個商品價格如何,都會按提前的價賣給你
目前國內期權只有上證50
『叄』 股票期權,股票指數期權有何不同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都是基本的場內衍生品,都是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並具有一定的杠桿性。但是,兩者在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收益特徵、保證金制度和合約數量上均有較大區別。
首先,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期貨的買賣雙方在到期日必須按照交割結算價進行交割,沒有放棄交割的可能。與期貨不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相應的權利,而不承擔履約的義務;賣方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須承擔履約的義務。其次,期權與期貨的風險收益特徵不同。期權的損益與標的資產的漲跌是非線性關系,兩者不存在確定的比例關系;而期貨的損益與標的資產漲跌之間存在一定的比例關系。再次,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買方通過支付權利金獲取權利但不承擔履約義務,沒有期權履約風險,無需繳納保證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履約義務,為了保證期權合約的履約,需要繳納保證金。最後,期權合約的數量多於期貨合約。一般而言,期貨在每個合約月份上只有一個合約;而期權在每個合約月份上存在多個不同行權價格的合約,而同一個合約月份同一行權價格上又有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因此合約數量較多。
『肆』 股票期權和股票指數期權的區別
由《期貨與期權交易——理論和實務》一書中有如下定義:
股票期權是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
股價指數期權,簡稱股指期權,是指以某一股票市場的價格指數或者某一股價指數期貨合約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權。
『伍』 股票指數期權的美國股指期權市場
股票指數期權市場的發展是期權市場和期權理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早在19世紀後半葉,期權的店頭市場交易就開始在美國出現。只不過那時的期權交易投機性較強,市場相對比較混亂。正因為如此,20世紀30年代,新成立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曾考慮是否要取消期權市場。幸運的是,他們並沒有這樣做,而是加強了對期權市場的監管。
股票期權市場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式的標志是,197年4月26日新成立的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推出的標准化的、分別基於16種股票的看漲期權合約。不過在第一天的交易中,交易量僅有911張合約。正當人們對以前主要從事糧食期貨交易的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是否有能力辦好這個相對復雜的期權市場的時候,股票期權的交易量迅速擴大,交易所的席位價格也因此大幅上漲。CBOE的成功很快吸引了其他競爭者加入到期權市場中來。如紐約證券交易所、費城證券交易所等。市場競爭者的增加一方面有利於擴大整個期權市場的總量,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另一方面也使CBOE感受到了強大的競爭壓力。可喜的是,芝加哥期權交易所持續的創新意識和能力使它能長期保持在期權市場中的龍頭地位。
第一個股票指數期權同樣產生於芝加哥期權交易所。1983年3月11日,該交易所開發了CBOE-100指數期權,後更名為標准普爾S&P100(OEX)指數期權。1983年7月1日,基於S&P500的指數期權開始上市交易。其後股票指數期權的發展向兩個方向展開,一個是許多的交易所都相繼推出了股票指數期權。另一個是股票指數期權的品種也不斷增多。如美國股票交易所推出了主要行業市場指數期權,紐約證券交易所推出了NYSE綜合指數期權等。現在,股票指數期權已擴展到美洲、歐洲、亞洲、澳洲等許多的國家和地區。 1、盡快把發展股指期權市場列為金融工作重點之一。盡管中國現在銀行業改革、股改、匯率改革都是金融改革的重點和難點,然而這些改革也並非一步就能到位的,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股指期權市場的建立與它們並無矛盾,相反還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雖然一些非官方的機構早已開展了這方面的工作,但是市場能否完全建立主要還在於政策層面上的放鬆和監管水平的完善。因此,從官方的角度來看,盡早把這個工作列入重點,就可盡早地成立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投入專項資金來開展相關的研究。通過學習和借鑒國外經驗、修改相關的規則,從而做到胸有成竹。不然的話,到時又可能因倉促上馬而造成一片混亂。在20世紀90年代中國推出的一些金融衍生產品的失敗就是很好的教訓,如上海的匯率期貨、國債期貨、海南的利率期貨,最後都以失敗而告終,其中主要的原因是時機不成熟、監管不到位、法律法規不健全等。
2、先指定專門的期權交易機構,再推廣到其他交易所。首先指定一家專門的機構進行試驗以確保風險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內,同時也便於監管。但是一旦試驗成功後,仍然只保持一家交易便會形成壟斷,並使創新動力不足,降低股指期權的效率。因此,當首批股指期權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且表現不錯後,就可放鬆對其他交易所進入股指期權交易的限制,以形成一個良好的市場競爭結構。就股指期權首先上市交易的場所和時間來看,主要有三種可能選擇:一種是先在現有的股票交易所進行;另一種是在即將成立的金融期貨交易所進行;另一種是成立專門的股指期權交易所。從其他國家的經驗看,股指期權交易大都首先不在股票交易所進行。美國是新成立的期權交易所首先推出期權和股指期權,從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慣例來看,股指期權交易主要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可在金融股指期貨交易所的基礎上推出股指期權。這一方面是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另一方面也可在推出股指期貨的基礎和經驗上推出股指期權,在交易網路、技術、人員等方面有很大的共享性。此外,也可避免同時推出股指期貨和期權給市場造成太大的波動。
3、大力開展期權研究和期權知識普及教育。從美國的期權市場來看,期權市場的發展和期權理論的發展是相互促進的。在整個發展過程中,期權理論對期權市場發展的指導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早在1900年,法國數學家Bachelier(1900)就曾推導了一個期權定價方程。特別是在1973年期權在交易所上市前,以資產組合選擇理論、資本資產定價理論、套利定價理論、效率市場理論的發展為基礎,對期權的研究就取得了不少的進展,比較有代表性的有Samuelson(1965)。到了1975年Black-Scholes(1973)公式就被CBOE用來為期權定價,這一公式的運用極大地促進了期權市場的發展。其後,有關期權定價的理論和實證研究不斷引向深入,為期權產品的設計和具體運用提供了理論支持。最近的一個例子是,杜克大學的一位教授開發出CBOE的S&P500Buywrite指數於2002年開始被用來作為衡量期權表現的主要基準。
在期權市場的發展過程中,期權知識的普及也相當重要。有消息稱,在CBOE成立前,當年的行業老大———紐約證券交易所也曾考慮過建立期權市場。只是由於擔心期權對普通投資者來說過於復雜而沒有深入下去,因此而失去了一個大好的機會。期權是金融產品中較復雜的一種。為了使普通的投資者能參與到市場中來、同時為了避免盲目的投機給市場造成大的波動,對投資者進行必要的期權知識培訓顯得尤其重要。在對期權知識的普及方面,美國的一些交易所都非常重視。比如說,CBOE就建立了期權學院(optioninstitute)來從事期權知識的普及和教育,這也是CBOE不斷發展壯大的一個重要因素。
從整體上來說,中國在期權方面的研究水平還比較落後,有影響的原創性研究幾乎沒有。理論水平的欠缺和實際經驗的不足,在金融不斷開放的條件下會使中國的投資者與國外的投資者之間處於極為不利的競爭地位。相應地,監管方式和手段很難跟上形勢的發展要求。因此,在美國和新加坡等其他國家和地區相繼推出基於中國的股指類期貨和期權產品的緊迫形勢下,加強對期權理論和知識普及方面的投入、積極引導對期權知識的研究和普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4、選擇適當的股票指數和相應的期權合約。選擇適當的指數,尤其是在開始引入股指期權時,是股指期權能否為市場所接受的重要因素。盡管股指類期權種類很多,但也並不是每種產品都能獲得成功。比如,在美國最成功的就是CBOE的S&P500指數期權,但是也有一些期權產品交易量一直較少。從這些國家的實踐來看,最初選擇的指數都是綜合了全國主要的代表性的公司的指數。如CBOE的S&P500指數,韓國的KOSPI200。中國也可採取類似的做法。具體來說,可對滬深300指數進行論證,看是否合適作為標的指數。同時,也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指數的研究,看是否能構建更合適的指數產品。當然,最初的指數期權產品成功推出後,為了滿足不同的投資者的需求,其他相應的指數期權產品也需要被創新出來。指數選定之後,在參考其他國家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的基礎上,對於期權的類型、合約的規模、最小變動單位等都需要作仔細的比較和研究。此外,相關法律和規則的修改,監管方式、程序、組織和人員的設計,安全和高效交易網路的構建,期權清算機構、指數編制公司等中介機構的建立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都要深入開展。
『陸』 股票 股指期貨 股票期權 三者的異同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公開或私下發行的、用以證明出資人的股本身份和權利,並根據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數享有權益和承擔義務的憑證。股指期貨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股票期權,是指一個公司授予其員工在一定的期限內(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所以從概念上來看,股票期權是屬於公司激勵制度的一種,而股票和股指期貨說到底都是一種有價證券。而不同之處在於股票需要上漲投資者才能獲利,而股指期貨不論漲跌投資者都是可以獲利的。
證券之星問股
『柒』 什麼是股指期權股指期權怎麼操作
股票指數期貨是一種金融期貨,以股票市場的價格指數作為交易標的物的期貨品種。股票指數期貨(以下簡稱股指期貨)是一種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
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期保值的原理是根據股票指數和股票價格變動的同方向趨勢,在股票的現貨市場和股票指數的期貨市場上作相反的操作來抵消股價變動的風險。股指期貨合約的價格等於某種股票指數的點數乘以規定的每點價格。各種股指期貨合約每點的價格不盡相同,比如,恆生指數每點價格為50港元,即恆生指數每降低一個點,由該期貨合約的買者(多頭)每份合約就虧50港元,賣者每份合約則賺50港元。
『捌』 股指期權就是個股期權嗎
股指期權不是個股期權。區別如下:
股指期權 英語為:stock index option。亦作:指數期權。以股票指數為行權品種的期權合約。股票指數期權(股指期權)是在股指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以某種,買進或賣出某種基於股票指數的標的物的權利。股指期權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個股期權合約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合約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買方以支付一定數量的期權費(也稱權利金)為代價而擁有了這種權利,但不承擔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賣方則在收取了一定數量的期權費後,在一定期限內必須無條件服從買方的選擇並履行成交時的允諾。
『玖』 股票指數期權的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交易的區別
股指期權與股指期貨交易相比,區別在於:
(1)權利義務不同
股指期貨賦予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即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指數;而股指期權則不同,股指期權的多頭只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股指期權的空頭只有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2)杠桿效應不同
股指期貨的杠桿效應主要體現為,利用較低保證金交易較大數額的合約;而期權的杠桿效應則體現期權本身定價所具有的杠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