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到期日、交割日、最後交易日有什麼區別嗎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的合約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3、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1)美國股票期權交割日擴展閱讀:
最後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交收月份的最後一天。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B股最後交易日,相當於A股的股權登記日,B股最後交易日就是含權息或含權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後一天,只要在最後交易日收盤止一直擁有B股者,即可擁有該B股的送股、轉增股、派發現金紅利等權利,並能通過B股「最後交易日」來確定B股「股權登記日」的具體日期。
由於B股實行T+3交收制度,則B股的「股權登記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直至「股權登記日」這天為止,B股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才告完成,這就意味著B股股份至股權登記日為止,才真正劃入B股投資者的名下。
最後交易日是一個投資者特別需要關注的日期,權證的交易日並不等同於權證的到期日。在現行的權證管理辦法中,權證到期日前第六個交易日即為權證的最後交易日,過了最後交易日,權證停止交易,權證持有者可以行權但不能交易。
以即將到期的招行認沽證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個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後交易日,過了8月24日該權證停止交易。
在此提醒投資者,招行CMP1到期成為廢紙的命運已成定論,投資者應該在最後交易日前伺機賣出,以免過了最後交易日遭受損失,而萬一沒有賣出,更不可誤行權,以防一錯再錯,損失更大。同樣即將到期的認購權證國電JTB1的最後交易日是8月28日。
參考資料:網路-最後交易日
❷ 請問美股的交割日是什麼意思啊
股票交割日跟國內證券市場的交割日一樣。
在炒股入門知識中講到,中小投資者在股市裡面應該是小打小鬧,並沒有大投資那麼豪爽。炒股入門,就要學會很多的技術和去分享別人的經驗。在選股時要注意幾大注意的地方,選股技巧非常重要。神牛app建議您多看看國內證券市場資訊。
股票作為產權或股權的憑證,是股份的證券表現,代表股東對發行股票的公司所擁有的一定權責。股東通過參加股東大會,行使投票權來參與公司經營管理;股東可憑其所持股票向公司領取股息、參與分紅,並在特定條件下對公司資產具有索償權;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負責。股東的權益與其所持股票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成正比。時間性購買股票是一項無確定期限的投資,不允許投資者中途退股。價格波動性股票價格受社會諸多因素影響,股價經常處於波動起伏的狀態,正是這種波動使投資者有可能實現短期獲利的希望。投資風險性股票一經買進就不能退還本金,股價的波動就意味著持有者的盈虧變化。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投資者獲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產清算,首先受到補償的不是投資者,而是債權人。流動性股票雖不可退回本金,但流通股卻可以隨意轉讓出售或作為抵押品。有限清償責任
投資者承擔的責任僅僅限於購買股票的資金,即便是公司破產,投資者也不負清償債務的責任,不會因此而傾家盪產,最大損失也就是股票形同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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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交割日魔咒的概念
但是,事實上,並非所有具有股指期貨產品的市場都會發生「到期日效應」,是否發生「到期日效應」,根本機制在於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是怎麼確定的,股指期貨最後交易日是否與現貨市場交易活躍日正好相重疊,以及股指期貨到期日與其他衍生品是否同時到期等因素決定。即使交割日存在現貨市場交易量放大等情況,也無法就此證實是多空雙方爭奪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引發的。
「到期日效應」在海外市場並非普遍存在,通過實證分析,台灣、香港等當前的股指期貨市場並不存在「到期日效應」。不過,在股指期貨市場發展初期,這種現象因為沒有市場成熟經驗可借鑒而時有發生,甚至成熟市場還會出現「三重巫效應」,也就是在股指期貨,股指期權到期時發生的不同於往常的一些交易現象,相關研究發現:在所有指數衍生品合約同時到期日的最後1小時,會出現異常大的交易量和較小的股價波動。在到期日收盤前的最後半小時,S&P500股票的交易活動顯著降低,在到期日開盤階段顯著增長。台灣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曾經經過多次修改,實現了消除「到期日效應」的目標,因此說,股指期貨是否發生「到期日效應」的關鍵在於其交割結算價的制度安排。
❹ 美國的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股票期權和個股期貨合約同時到期的日子。而我國只有股指期貨嗎
交割本身對投機交易影響甚微。金融期貨的交割直接是資金結算,交割前價格都會向現貨靠攏。
在交割前主要投機資金就移倉到遠月了。
如果你是做股票的,倒是要考慮避開交割日交易,有交割效應。
❺ 美股end of day 是什麼意思
end of day在美股日內交易中表示收盤後的集合競價的時間點,表示結束一天的交易,絕大部分交易渠道關閉~~~~~~但它又通常指的是一個季度一次的三巫聚首日:期權交割日,股權交割日,指數成分股調整日。在這一天市場中的股票一般會出現比較大的波動,並且在即將收盤的時候,交易量都會成倍的放大~~~~~~~~~~~美股交易中的日內價格通常指股票在一個正常交易日時間內(北美東部時間9:30--16:00),以你設置的單位時間末成交的價格,比如,你以一分鍾為標准,股票在這一分鍾的59秒所成交的價格~~但真正交易中,你就不可能這么細分,日內價格就一般表示股票在一個正常交易日時間內,高點和低點中間的各個價位(一元以下的股票請忽略,它們通常是取小數點後4位),也成日內價格區間或幅度!希望能幫到你
❻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6)美國股票期權交割日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❼ 國際股指期權的交割日是哪天
國外的期權有很多品種,每個品種的交割日期基本上都是不一樣的
❽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樣嗎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和期權的最後交割日一樣嗎請解析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般是不一致的。舉個商品期貨期權,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至期權的買方或者賣方可以把這個期權合約再放在市場上流動買進賣出得截止點。這個如何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發生關系呢 ?這里要考慮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很多情況下,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與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在最後行權日期之前,期權的買方可以要求履行權利,買入或者賣出期貨,那麼這個時候期權就轉換為期貨了。為了給到投資者轉換為期貨之後仍有一段時間可以處理期貨頭寸,當時的期貨肯定是不會到達最後交易日的。
商品期貨有交割的可能性,有最後交割日的概念,但是期權只有行權的概念,不存在最後交割日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