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股票期權交易
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
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
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Ⅱ 期權變現好還是玩股票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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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若公司上市之後,如何實現期權的變現
當下,期權已被人們所熟知,股票期權的優勢確實很多,比如說它虧損有限,獲利無限,鎖定風險,盈利倍進!
案例解析
1、激勵模式: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業,公司的成長性較好。最適合高科技企業的股權激勵模式就是股票期權。由於該公司是境外注冊准備境外上市,沒有國內上市公司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存在的障礙,因此選擇採用股票期權計劃是很合適的。
2、激勵對象:對高科技企業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條件相似的情況下,企業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就無法吸引和穩定高素質的人才,也就無法取得競爭優勢,實現長期發展的目的。該公司員工90%以上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30%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因此該方案以全體員工為激勵對象是一個明智之舉,它將公司的長遠利益和員工的長遠利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有助於公司凝聚和吸引優秀的人才,建立公司長期發展的核心動力。
3、激勵作用:該方案的激勵作用來自於公司境外上市後的股價升值和行權後在不兌現的情況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權利,激勵力度比較大,但由於周期較長,對於更需要現金收入的員工來說這種方式就較難起到激勵效果。
Ⅳ 期權股在公司上市後多久能套現
一、期權是公司與職工協商,確定在未來一定時間內,職工可以依據實現確定的價格購買公司的股權,如果到期公司股權價值上升,職工可以選擇購買,如果到期公司股權價值下降,職工也可以放棄購買。
二、關於期權,我們國家存在明確法律規定的是股票期權,也就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權激勵模式,國家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在職工行權是需要滿足業績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套現,也就是賣掉原始股要分情況:
1、如果是在一板市場申購的原始股,上市交易的第一天即可賣出;
2、如果不是在一板市場申購,而是購買的即將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原始股,要看原始股的性質(如法人股-內部職工股)來定,比如:內部職工股一般在普通流通股上市交易半年後才能上市交易。
3、如果購買的不是經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審核批準的上市公司的原始股,那是上當受騙了。
(4)股票期權變現擴展閱讀: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利。
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 最大損失應為得到權利金-付出權利金差額。
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
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
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Ⅳ 期權變現交易具體是轉讓什麼啊,股權嗎
這個需要明確下,期權變現交易的不是股權,也不是期權,而是背後的收益。整個期權在整個期權池裡面是15%左右,員工變現的是很小的一部分。部分員工收益權的轉讓不會影響整個公司的估值。可以去因果樹了解下
Ⅵ 股權激勵行權的股票能馬上套現嗎
您好
股權激勵行權的股票能馬上套現是不可能的事情,情況如下:
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必須是公司員工,具體對象由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自主確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其中,為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在正式頒布的《辦法》中明確規定激勵對象不應包括獨立董事),但是有污點記錄的人員不能成為激勵對象,以督促高管人員勤勉盡責。結合前一條規定,我們發現凡違法違規的公司和個人都得不到股權激勵機制的照顧,這說明股權激勵機制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要促優汰劣,
從微觀的角度來講,對公司高管個人或群體實施股權激勵,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產經營上,使得公司經營業績得到實實在在的提高。每個上市公司質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體質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來源方面,《辦法》明確了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以及採取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等三個來源。一直以來,股票來源是困擾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最大問題,隨著新《公司法》的修訂,在資本制度、回購公司股票等方面進行了突破,最終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法律障礙得以消除。這幾個來源簡單明了,既利於管理層監管又利於股民們監督,不給動歪腦筋的人以空子可鑽。
在股票數量方面,參考了國際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其中個人獲授部分原則上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超過1%的需要獲得股東大會特別批准。從這里可以看出,管理層的意思還是著眼於激勵,但具體公司規模大小的不同,可能還是會造成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國有大盤股,即使10%那也將是一個天文數字,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10%還很可能不夠分。
在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方面,明確了股權激勵不是無條件實施的,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此外,《辦法》還針對股權激勵計劃中應該包括的事項和內容做出了較為詳細規定或說明,此舉給上市公司就如何進行股權激勵計劃信息披露提供了規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業績或時間為條件,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勵對象達到業績目標或服務達到一定期限時才能出售。《辦法》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條件作了強制性的規定。對於其他激勵對象,激勵是否與業績掛鉤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時間方面,《辦法》也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獲授的股票規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屆任職期內和離職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轉讓,以鼓勵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長期持股,將個人收益與公司業績掛鉤,克服任職期內的短期行為。對其他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規定
。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由於具有「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的優點,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別是人力資本密集、股價增長潛力比較大的公司的青睞。《辦法》在制訂過程中參考了國際上有關股票期權激勵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權的授出可以考慮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辦法》要求權利授予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應保證至少1年的等待期,並且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按比例行權。
對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以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價與公布前一日的市價孰高原則確定,不應低於其高者,以避免股價操縱。
考慮到激勵對象,尤其是高管人員屬於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現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行為,《辦法》以定期報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為時點,設立了授予和行權窗口期,激勵對象只有在窗口期內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權或者是行權。
4、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為薪酬委員會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提交董事會審議,最後由股東大會批准。為了讓中小股東盡可能參加表決,獨立董事應當向所有股東徵集投票權。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並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合法合規性發表意見,以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顧問和市場監督作用。
在股東大會批准之後,還需向證監會報備,無異議後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時,上市公司還應當為激勵對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或指定由證券交易所監控的專用賬戶,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其行權申請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此外,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廣大中小股東的知情權,《辦法》規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後及時披露,還要求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
5、監管和處罰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辦法》制訂了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權益返還、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等;情節嚴重的,還將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還需進一步解決的難點問題
可以預見,隨著《辦法》的出台以及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會存在著許多障礙和難點問題:
首先是經營業績如何評價。在《辦法》中規定了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因此,上市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應當如何建立,具體又怎樣計算,怎樣與期權激勵掛鉤,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評價大多以職務和崗位來考核。由於我國至今還沒有完全形成經理人員市場化的選擇環境,經理職務不能完整、准確地反映其貢獻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時,業績考核體系也不規范,尤其是對公司的管理部門的業績評價更難得出一個比較公正的結論。
因此,業績評價成為整個期權計劃中難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
此外,對於其他激勵人員而言,其激勵條件就更為模糊,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其次是期權或獲授股票的流動性問題。經營者任期屆滿,或因經營不善被辭退,或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企業,那麼經營者在企業的股份如何兌現,是由繼任者購買,還是由離去的經營者繼續持股享受分紅?即使由後繼的經營者購買,能否按原價購買,退出的期股價格如何評估等等,都應有原則性的規定。
再次是還缺少法律層面的保障。無論是《公司法》或是《證券法》,對於股權激勵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障。
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員的報酬事項,並且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而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即可決定。這與股權激勵的審批程序並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財務、稅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勵對象持股所獲紅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是作一次性收入繳納,還是按月攤薄繳納,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又比如,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如何進行財務上的處理,也需要財政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協調,制訂相應的會計處理准則。即使在美國這樣股權激勵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也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
最後,社會觀念對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許多已實施MBO,或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其中長期表現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團莫屬,其股價從上市後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現在最低的1.72元。讓人對股權激勵是否會成為只是高管個人財富增長的一種工具產生了懷疑。
Ⅶ 1000股期權可變現多少
這都是要看它具體的收益的,它漲了你收的就多,但是它跌了就不一樣了
Ⅷ 股票期權都有哪些優缺點
優點
1、可以廣泛地動員,積聚和集中社會的閑散資金,為國家經濟建設發展服務,擴大生產建設規模,推動經濟的發展,並收到「利用內資不借內債」的效果。
2、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和地區封,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3、可以為改革完善我國的企業組織形式探索一條新路子,有利於不斷完善我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個人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組織形式,更好地發揮股份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4、可以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特別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有利於理順產權關系,使政府和企業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用其權,各得其利。
5、可以擴大我國利用外資的渠道和方式,增強對外的吸納能力,有利於更多地利用外資和提高利用外資的經濟效益,收到「用外資而不借外債」的效果。
6、有利於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7、有利於股份制企業籌集資金,滿足生產建設的資金需要,而且由於股票投資的長期性,股份制企業對所籌資金不需還本,因此可長期使用,有利於廣泛制企業的經營和擴大再生產。
8、可以為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9、可以增強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投資者股本的轉讓出售交易活動,使投資者隨時可以將股票出售變現,收回投資資金。股票市場的形成,完善和發展為股票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缺點
1、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
與期貨不同的是,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2、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
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8)股票期權變現擴展閱讀
種類原理
股票期權交易也分看漲期權、看跌期權和雙重期權等三種基本形式。
1、股票看漲期權。
即購買者可以在規定期內按協定價格購買若干單位的股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規定一個合同為100股,倫敦證券交易所規定為1 000股)。
當股票價格上漲時,他可按合約規定的低價買進,再以市場高價賣出,從而獲利;反之,若股票價格下跌,低於合約價格,就要承擔損失。由於買方盈利大小視漲價程度高低而定,故稱看漲期權。
例如,某期權買方與賣方簽訂一個6個月期的合約,買賣100股某公司股票,股票面值每股10美元,每份合同100股,期權費每股l美元共100美元i協定價格每股11美元。
如果在合約期內股價上漲,為每股13.5美元,這時買方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執行期權,即按11美元買入100股,支付1 100美元,然後再將這100股在交易所以每股13.5美元賣出,收入1 350美元,利潤為250美元,扣除期權費後,凈利達150美元。
第二種,轉讓期權。如果在股價上漲時,期權費也上升,如本例升為每股3美元,則買方可出讓該看漲期權,收入300美元,凈賺200美元,收益率高達200%。以較小的代價就能獲取極大的利潤,正是期權的魅力所在。
當然,如果股市走勢與買方預測相反,買方就要承擔損失。這時他也可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不執行期權,亦即使期權自動到期,買方損失100美元期權費;
第二種,削價出售期權,亦即買方在合約有效期內對行情上漲已失去信心,於是就中途削價出售期權,以每股0.5美元出售,損失50美元。
2、股票看跌期權。
它是指在規定期內按協定價格出售若干單位的股票。當股票價格下跌時,期權買方就按合約規定價格把期權賣給賣方,然後在交易所低價購進從中獲利。由於此時買方盈利大小視股價下跌程度而定,故稱看跌期權。
例如,期權買方與賣方簽訂一份6個月期的合約,協定價格每份股票14元,出售股數100股,期權費每股1.5美元共150美元,股票面值每股15美元。買方在這個交易中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執行期權。如果在規定期內股價果然下降,降為每股12美元,這時買方就執行期權,即按協定價格賣給賣方100股,收進1 400美元,然後在交易所按市場價買入100股,支付1 200美元,獲利200美元,扣除期權費150美元,凈利50美元。
第二種,出賣期權。當股價下跌,同時看跌期權費也升高,如漲至每股3,5美元,則買方就出售期權,收進350美元,凈利200美元。反之,如果股價走勢與預測相反,買方則會遭受損失,損失程度即為其所付的期權費。
3、股票雙重期權。
它是指期權買方既有權買也有權賣,買賣看價格走勢而定。由於這種買賣都會獲利,因此期權費會高於看漲或看跌期權。
Ⅸ 跳槽到新公司,offer說給我2萬股票期權分5年行使,這是啥意思哪位達人給個通俗易懂的解釋
恩,是這個樣子的股票期權是給你一個權力以某個約定價格購買公司股份。分五年行駛可能有兩種:1)五年以內,每過一年可以行權一部分2)只有五年全過去之後,才能行權。
注意以下風險1)公司給予你的股權要看約定價格是否合適,如果約定價格和市場價差不多,那麼這個OFFER就不值很多錢2)要看公司是否上市,這個涉及到你股權流動性的問題,即便是給你一個很便宜的購買價格,但是如果公司不能上市,可能大家都不知道這個公司股票值多少錢,他的流動性就會有問題,或者說你不能很快變現3)注意新稅法下對股權的個人所得稅征稅問題
Ⅹ 公司給的期權股如何變現
要等到約定的時間按約定的價格去行權,就能變現了,一般情況下行權價是低於股價的,你行權後再將股票賣出就把期權變成了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