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會計:稀釋每股收益計算原理。我想問的是:認股權證的計算公式是怎麼來的
根據以認股權證換取普通股的成本價的計算公式可知:行使價格=認股權證的市價×每手認股權證的數目÷每手認股權證可換的普通股數目十認股價=3.50×100÷500+8.50=9.20(元)
⑵ 稀釋每股收益怎麼計算
稀釋每股收益計算:
稀釋每股收益=(凈利潤+假設轉換時增加的凈利潤)/(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假設轉換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數加權平均數)。
稀釋每股收益指企業存在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情況下,以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為基礎,在分母中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影響,同時對分子也作相應的調整。
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指假設當期轉換為普通股會減少每股收益的潛在普通股。
目前常見的潛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證和股份期權等。
⑶ 股票的每股收益是怎麼算出來的
樓主我把我自己理解的告訴你,簡單的說了
每股收益=稅後利潤/總股本.優先股股利在交稅之前已經和債務利息一起被扣除了.所以在每股收益中不包含 優先股股利
毛利潤=銷售收入-銷售成本,舉個例子吧,你進來一批貨,成本10000,你還聘用了1 名工人,他的工資1000,你賣出貨後賣了15000塊,那麼你的毛利潤=15000-10000=5000,而你的凈利潤只有4000,當然這只是一個例子,不包括銳,希望樓主能理解
⑷ 請問能具體舉例解釋下什麼是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嗎
基本每股收益:
股份公司中的每股利潤(Earnings Per Share,縮寫EPS)是指普通股每股稅後利潤。該指標中的利潤是利潤總額扣除應繳所得稅的稅後利潤,如果發行了優先股還要扣除優先股應分的股利,然後除以流通股數,即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平均股數。
編輯本段每股收益計算
計算公式
普通股每股利潤=(稅後利潤-優先股股利)/流通股數 企業應當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基本每股收益(Primary Earnings Per Share)。 收益公式∪基本每股收益 = 凈利潤/總股本 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期初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當期新發行普通股股數×已發行時間÷報告期時間-當期回購普通股股數×已回購時間÷報告期時間 稀釋每股收益(Fully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計算公式解釋
從公式中可以看出,計算基本每股收益,關鍵是要確定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和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在計算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時,應當考慮公司是否存在優先股。如果不存在優先股,那麼公司當期凈利潤就是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如果存在優先股,在優先股是非累積優先股的情況下,應從公司當期凈利潤中扣除當期已支付或宣告的優先股股利;在優先股是累積優先股的情況下,公司凈利潤中應扣除至本期止應支付的股利。在我國,公司暫不存在優先股,所以公司當期凈利潤就是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
稀釋每股收益:
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對普通投資者來說,稀釋每股收益是個新名詞。上市公司存在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應當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報告期凈利潤和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並據以計算稀釋每股收益。這里又出現了一個新名詞「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其是指假設當期轉換為普通股會減少每股收益的潛在普通股。
計算
在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上市公司只需要考慮當期實際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應的時間權數,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確定即可。 當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融資時,由於轉股選擇權的存在,這些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於正常條件下普通債券的利率,從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資成本,在經營業績和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相對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額。因此,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影響以計算和列報「稀釋每股收益」,可以提供一個更可比、更有用的財務指標。
舉例
例1
例如:凱諾科技於2006年8月發行了4.3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第一年票面利率僅為1.4%。該公司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223元,其6月末的股本總額約為2.84億股,尚有1.96億元可轉債未轉股,因此,凱諾科技「稀釋後期末股本」約為3.23億股(可轉債可按一定比例轉換為0.39億股),稀釋每股收益相應下降到 0.196元,可見凱諾轉債的稀釋作用為12.11%。
例2
對於盈利企業,當其發行的認股權證與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低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便具有了稀釋性。但對於虧損企業,認股權證與股份期權的假設行權一般不影響凈虧損,但卻會增加普通股股數,從而導致每股虧損金額的減少,實際上產生了反稀釋的作用,因此,這種情況下,不應當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攀鋼鋼釩在2006年末發行了32億元「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出的認股權證總量為8億份,其行權價格經調整後為 3.266元,低於其普通股的市價。攀鋼鋼釩6月末股本總額約為30.58億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15元。「權證稀釋增加的股數」約為 5.88億股,攀鋼鋼釩的稀釋每股收益也相應下降到0.13元,故而鋼釩GFC1權證的稀釋作用為13.33%。
例3
2006年9月,金發科技股東大會通過了《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至今年6月末,最新行權價格為6.43元/股,也低於當期普通股的平均市價,因此,其股票期權同樣具有稀釋性。金發科技6月末的股本總額約為6.37億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32元。經計算,股票期權在轉換成普通股時的加權平均數約為5000萬股,稀釋每股收益相應下降到0.29元,因此,金發科技股票期權的稀釋作用為9.38%。
⑸ 「基本每股收益」的含義計算公式 「稀釋每股收益」的含義計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的含義是指企業應當按照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從而計算出的每股收益。如果企業有合並財務報表,企業應當以合並財務報表為基礎計算和列報每股收益。計算公式是基本每股收益 = 凈利潤/總股本。
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計算公式是稀釋每股收益=當期凈利潤/當期實際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5)股票期權稀釋每股收益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稀釋每股收益的注意事項
當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融資時,由於轉股選擇權的存在,這些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於正常條件下普通債券的利率,從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資成本,在經營業績和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相對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額。
因此,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影響以計算和列報「稀釋每股收益」,可以提供一個更可比、更有用的財務指標。
⑹ 當題目中出現認股權證、股份期權時,如何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可轉換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股份期權都應該考慮稀釋性,對於認股權證、股份期權的情況,計算思路稍有變化。
具體步驟:
(1)假設這些認股權證、股份期權在當期期初已經行權,計算按約定行權價格發行普通股將取得的股款金額。
(2)假設按照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發行股票,計算需發行多少普通股能帶來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額。
(3)比較行使股份期權、認股權證將發行的普通股股數與按照平均市場價格發行的普通股股數,差額部分相當於無對價發行的普通股,作為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的凈增加。
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擬行權時轉換的普通股股數-行權價格×擬行權時轉換的普通股股數÷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
(4)將凈增加的普通股股數乘以其假設發行在外的時間權數,據此調整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分母。
下面我們以認股權證為例,簡單說明一下計算過程: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10年的有關資料如下:
(1)2010年1月1日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為82
000萬股。
(2)2010年5月31日,經股東大會同意並經相關監管部門核准,甲公司以2010年5月20日為股權登記日,向全體股東每10股發放1.5份認股權證,共計發放12
300萬份認股權證,每份認股權證可以在2011年5月31日按照每股6元的價格認購1股甲公司普通股。
(3)甲公司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2010年度為36
000萬元。
(4)甲公司股票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平均市場價格為每股10元。
要求:
計算甲公司2010年度利潤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
答案:
基本每股收益=36
000/82
000=0.44(元/股)
調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數=12
300-12
300×6/10=4
920(萬股)
稀釋每股收益=36
000/(82
000+4
920×7/12)=0.42(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