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指數期權是什麼
指數期權,又稱為股指期權,是以股票指數為行權品種的期權合約。指數期權相對其他期權而言,具有風險小(最大虧派搜損是權利金),盈利大(行使權利後的期貨差價)的特點。
期權是一種能在未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特定標的物的權桐豎利,因此,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交易。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指期貨的基礎上產生,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以某種價格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基於股票指數的標的物塵輪歷的權利。
『貳』 什麼是股票指數期權交易
問題1:什麼是股票指數期權交易?
問題2:股票指數期權交易是什麼意思?
股票指數期權交易是指買賣以股票價格指數為基礎的期權合約,簡稱股指期權交易。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
股票指數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歐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權利,但這並非一項責任。股票指數期權買家需為此項權利繳付期權金,股票指數期權賣家則可收取期權金,但有責任在期權買家行使權利時,履行買入或者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義務。
股指期貨交易與股指期權交易的區別
股市相關的衍生品除了有股票期權和股指期貨之外,還包括股指期權。
最早的股指期權交易是1983年3月11日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數期權交易,緊接著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主要市場指數(MMI)期權。盡管股指期權交易是在股指期貨交易之後產生的,但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世界上股指期權的交易量已超過了股指期貨的交易量,成為股市衍生產品市場中的又一顆明星。
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交易相比,區別在於:
(1)權利義務不同
股指期貨賦予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即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指數;而股指期權則不同,股指期權的多頭只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股指期權的空頭只有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2)杠桿效應不同
股指期貨的杠桿效應主要體現為,利用較低保證金交易較大數額的合約;而期權的杠桿效應則體現期權本身定價所具有的杠桿性。
『叄』 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就是由股票基礎衍生出來的金融衍生品,股票期權不僅有看漲和看跌兩個方向,還有買入和賣出兩個選擇,能夠根據不同條件組合出多種多樣交易策略,進而放大投資決策所產生的價值。
期權的定義:是一種選擇權,規定買方在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有權在特定時間按照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而賣方需要履行相應義務。
股票期權的標的物可以是個股、指數、商品或外匯。如果標的物是個股,那就是股票期權,或叫個股期權;如果標的物是指數就是指數期權;標的物是ETF就是ETF期權。
股票期權的最大優勢:鎖定已有盈利,避免現貨被套牢,提供多空雙向機制。
如果大盤不好,又不想拋股票,買入一份認沽看跌期權就把風險對沖了,投資者可以踏踏實實地持有股票。
期權可以通過對沖來化解風險,股票止損,期權賺錢,這樣就避免了捨不得止損越套越深的局面。
同時,假若持有一隻中線股,但是預期半年內個股不會有太大上漲,可以買入看跌期權,如果股價跌,就執行期權,獲得期權收益,對沖虧損,繼續股票持股中線。如果半年內個股未下跌,到期時可以放棄行權,只需要支付少量的權利金就可以了。
這樣也避免了我們過早進場導致的價格不穩定期。
『肆』 什麼是股指期權 股指期權是什麼意思
股票價格指數期權,簡稱為股指期權,期權購買者(也就是買方)在支付權利金之後,擁有在未來的一段期間內或某一特定的時間點,以約定價格(也就是執行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指數的權利。在有效期內交易雙方以履約價格與市場實際指數值進行盈虧結算的權利。下面是詳細內容。
其實,股市裡的股指期權也就是可以用特殊價格買進股票或者賣出股票的一種標志權利,不過是要在規定的世界段里才算。因此,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交易。比如像義隆金融股票指數期權(股指期權)就是在股指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以某種價格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基於股票指數的標的物的權利。
買方支付給賣方一定權利金以獲取此期權是否履約的決定權。
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權利而並無任何義務,最大的可能損失即為權利金,故風險有限。
賣方承擔買方轉移風險履行期權的義務,並收取權利金作為市場風險的補償。
賣方收取權利金後,應承擔履約的義務與風險,可能損失隨履約?所需支付之金額而定,故風險較大,須注意風險控制。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即對於期權賣方而言,除了在成交時向期權買方收取一定的權利金之外,期權合約只規定了其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未賦予其任何權利。
『伍』 什麼是股指期權股指期權怎麼操作
股指期權(Option),是一種選擇權,指是一種能在未來某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
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給予買方(或持有者)購買或出售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的權利。
期權的持有者可以在該項期權規定的時間內選擇買或不買、賣或不賣的權利,他可以實施該權利,也可以放棄該權利,而期權的出賣者則只負有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
股票指數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歐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權利,但這並非一項責任。股票指數期權買家需為此項權利繳付期權金,股票指數期權賣家則可收取期權金,但有責任在期權買家行使權利時,履行買入或者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義務。
『陸』 股指期權是什麼意思 股指期權功能及作用有哪些
一、定義
股指期權,亦作:指數期權、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指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以某種價格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基於股票指數的標的物的權利。
二、功能:
期權在投資者管理風險時還能抓住收益機會。期權具有「保險」功能,這是有目共睹的。期權買方可以通過支付權利金獲得權利,在到期日(到期日前)依據約定價格要求賣方執行合約,而賣方收取權利金就有義務執行合約。
三、作用:
可以有效衡量及管理市場波動風險。在金融投資過程中,投資者們不僅要面對方向性風險,還要面對波動性風險,所以投資者們既要管理方向性風險,還要管理波動性風險,保持股票投資組合價值穩定。
(6)什麼是股票指數期權擴展閱讀:
股指期權與股指期貨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權利義務不同。
股指期貨賦予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即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指數。股指期權的多頭只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空頭只有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二、收益風險不同。
期貨交易雙方承擔對等的盈虧風險。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確有可能無限放大;期權賣方則相反,享有有限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很大,因此交易雙方在風險收益配比上是不對稱的。
三、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貨交易,無論是賣方還是賣方,都需要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不受保證金制度拘束,保證金僅對期權賣方有所要求。
『柒』 什麼是股票指數期權
股票指數期權是建立在市場指數基礎上的一種派生證券;股票指數期貨則是股票投資者用來降低股票投資宏觀系統性風險的一種常用的套期手段。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股指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與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股票指數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歐式)或在特定日或之前(美式),以指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權利,但這並非一項責任。股票指數期權買家需為此項權利繳付期權金,股票指數期權賣家則可收取期權金,但有責任在期權買家行使權利時,履行買入或者賣出特定股票指數的義務。
最早的股指期權交易是1983年3月11日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數期權交易,緊接著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主要市場指數(MMI)期權。盡管股指期權交易是在股指期貨交易之後產生的,但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世界上股指期權的交易量已超過了股指期貨的交易量,成為股市衍生產品市場中的又一顆明星。
『捌』 股指期權是什麼與股指期貨有什麼不同
股指期權是什麼?簡單的來說,股指期權就是以股票指數為行權品種的期權合約。股票指數期權(股指期權)是在股指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以某種價格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基於股票指數的標的物的權利。
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准·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股指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與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股指期權是一種基於股票價格指數的衍生產品。然而作為不同的衍生產品,兩者產品性質有較大差異。股指期權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和風險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是不對稱的,這將使交易風險放大,並對風險防控與交易、結算制度提出更高的要求。
股指期權舉例
某投資者在香港股市持有總市值為200萬港元的10種上市股票。該投資者預計東南亞金融危機可能會引發香港股市的整體下跌,為規避風險,進行套期保值,在13000點的價位上賣出3份3個月到期的恆生指數期貨。隨後的兩個月,股市果然大幅下跌,該投資者持有股票的市值由200萬港元貶值為155萬港元,股票現貨市場損失45萬港元。這時恆生指數期貨亦下跌至10000點,於是該投資者在期貨市場上以平倉方式買進原有3份合約,實現期貨市場的平倉盈利45萬港元,期貨市場的盈利恰好抵消了現貨市場的虧損,較好的實現了套期保值。同樣,股指期貨也像其他期貨品種一樣,可以利用買進賣進的差價進行投機交易。
股指期權與股指期貨的區別
股指期貨就是以某種股票指數為標的的期貨合約,例如國內唯一滬深300指數期貨;而股指期權是指以某種指數期貨合約為標的的期權,期權其實也可以理解成是期貨的一種分支,只不過期權交易的只是一種權利。
例如:滬深300指數期權(國內還沒任何期權)的全稱應該叫:滬深300指數期貨期權;期權更復雜一點,期權交易分四種:買進看漲期權、買進看跌期權、賣出看漲期權、賣出看跌期權,其中,買方有選擇是否行權的權利,而賣方沒有權利,只能被動的接受,所以,期權的買方可以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無限大,但是損失最多就是權利金;而賣方則是損失無限大,而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卻最多是權利金,所以,通常情況下,期權的賣方通常手中都有相應的期貨合約,賣出期權只是為了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