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最近老是聽說個股期權,到底是不是合法的還是騙人的
合法的
您看中了一支股票,只需要少量的期權費就可以擁有期限內價值上百萬的個股上漲權利,上漲時你收益了可以隨時行權止盈。舉個例子:您看好中國平安這個股票,未來一段時間會上漲,那麼只需支付5-7萬的權利金,券商給你100萬的名義本金操作,如果中國平安上漲20% 您就賺了20萬,減去權利本金5-7萬,純利潤15萬左右。若是中國平安下跌20%,你最大的風險就損失權利金。所以說個股期權風險,有限收益無限。
這個屬於機構業務,散戶本來是沒有資格購買的,現在市場比較好,所以我司和各大券商聯合推出的,散戶通過我們的券商信託通道才買個股期權,而且非總部及小券商營業部都沒有這種機構業務,合作後我們這邊會給你一個基金認購確認書,或者你可以來公司實地考察現場簽約。
Ⅱ 中國製造里的投資拿股權期權靠譜嗎
99.99%不靠譜,幾乎都是騙錢的
你去看看那些知名公司的投資方,都是大公司
你再去看看那麼騙錢投資,不是以政府的名義騙補貼,就是以名人的名義騙加盟,然後名人偷偷跑路
可見目前,沒有多少投資渠道,網貸成堆
Ⅲ 股指期貨地下詐騙,求人幫忙破解
當事人提到的非法經營,以及詐騙都屬於犯罪行為,應該及時選擇報警。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Ⅳ 做期權,被騙了
做期權被騙應該及時報案,提供更多線索給警方,冊燃讓警方及時破案挽回損失。
以二元期權為例,「二元期權」網站平台大多注冊在境外,在國內無網路備案信息、無實際辦公地址,投資者一旦上當受騙,損失很難追回。投資者不要參州州虛與此類網路「二元期權」交易,以免遭受損失。
「二元期權」的實質是創造風險供投資者進行投機,不具備規避價格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與證監會監管的期權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本質區別,其交易行為類似賭博。而該平台所謂的「第三方賬戶」實則為主要股東的私人賬戶,他們隨時可從中提現使用。
(4)股票期權被騙經過擴展閱讀:
目前提供個股期權交易的互聯網平台普遍存在以下問題,投資者予以關註:
一是投資者無需開通證券賬戶,也不必進行視頻認證,僅提供身份證號和銀行賬戶即可完成注冊。投資者在確定操作標的、看漲看跌方向、持有期限,並接受期權報價(即權利金)後,即可買入成為期權的權利方。
二是這些平台沒有相應的金融業務資質,內控合規機制不健全,權利金要求過高,缺乏資金第三方存管機制,存在明顯風險隱患。
三是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桿」「虧損有限而盈利無限」「虧損無需補倉」等誤導性宣傳術語,片面強調甚至誇大個股期權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個股期權風險。
投資者通過這些平台參與場外個股期權交易,存在較大的風險,若平台存在欺詐行為或跡耐者發生「跑路」等風險事件,自身權益難以保障。請投資者高度警惕,不輕信、不參與,以免上當受騙,遭受損失。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破獲「二元期權」新型詐騙案涉案1600餘萬元
Ⅳ 富盈期權正規公司嗎,安全交易的嗎,國家充許的嗎
正規的期權交易所只對大型的證券公司或者交易所開放,正規的期權交易所不允許也不會主動的開發個體去買賣期權的。我可以很武斷的告訴你富盈並不正規,這個星期我這邊還接到了關於富盈的案件,並且現在處理成功了,不知道自己是否是不是被騙了,可與我交流。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望採納
Ⅵ 本人接到電話推銷說可以幫助推薦股票選股,我交了服務費後,又讓我交保證金我感覺被騙了
不要驚慌,保留好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證據。找正規維權公司幫你追回。
國內平台大部分不合規,盡量規避操作,不貪暴利!其實被外匯,期權等黑平台騙了也不要害怕灰心,及時收集自己的維權材料,是可以追回的。入金記錄,交易記錄,銀行流水等這些都是至關重要的維權材料,如果平台跑路或者賬號被封,那就真的很難追回了。所以維權一定要趁早。
很多朋友虧損被騙後第一反應是投訴平台,甚至威脅平台,其實這樣的方法是不對的。很可能導致賬號被封,或者交易記錄被刪。再想收集維權材料,那真的是很困難了。所以和騙子平台也要鬥智斗勇!
對於「非法薦股",投資者繳納的費用是可以要回的,因為投資者與「非法薦股」機構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由於「非法薦股」機構涉及侵權,給投資者造成的投資損失,機構需要賠償。
Ⅶ 向東,勿忘初心中和期權的騙子,明明是空殼,騙我是國資,還我血汗錢。
沒有什麼可想的,直接報警吧,這樣還有可能挽回點損失,就算不能挽回損失也要讓可恨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祝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