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股權證本質上是一種股票期權,它可以和普通股一樣取得紅利收入,是否正確
【錯誤】
認扒宏轎股權證本質上是春肆一種股票期權,屬於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實現融資和股票期權激勵的雙重功能。但認股權證本身是一種認絕散購普通股的期權,它沒有普通股的紅利收入,也沒有普通股相應的投票權。(參見教材122頁)
【該題針對「(2015年)認股權證」知識點進行考核】
2. 可轉債具有債權和股票的雙重屬性
一、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二、可轉債對公司股價長期走勢造成影響,如北大荒,人家可以用債轉股,一般債轉股過程中,莊家不會拉抬股價使別人債券高價兌換成股票,可轉債還會增加公司總股本。因此一個公司發行可轉債,股價長期走勢不會很牛。
三、短期是一個小利好,可能會刺激股價走高,因為補充了公司的現金流,籌集的資金投入新的項目會帶來利潤
拓展資料:
一、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
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確認: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進行分拆,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並以此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 確認為應付債券;再按整體發行價格扣除負債成分初始確認金額後的金額確定權益成分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其他權益工具。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之間按照各自初始確認金額(相對公允價值)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分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科目,按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貸記「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3. 公司發期權是什麼意思跟股票有什麼區別我可以購買公司的股票之後同時擁有公司的期權嗎
1.一般在公司上市前買的股票都是原始股,公司上市後股價會翻幾倍到幾十倍,很多大股東都靠公司上市一夜暴富。2.期權是一種權利,是公司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像你這種情況應該是認股期權。意思就是公司允許期權持有者在未來特定時間和特定價位買進公司股票。舉個例子,假設現在萬科地產股價為8塊錢,公司為了激勵高層管理,給他們發了期權,期權內容為一年後期權持有者可以以10塊錢的價格向公司買進普通股,一份期權換購一股。那麼在這一年裡,高層就會拚命工作,提高公司業績,拉高公司股價,假設一年後萬科的股價達到15塊,持有期權的人就會行使權力,以10塊錢的價格買進股票,然後在二級市場上以15塊的價格賣出去,這樣每股就賺5塊錢。如果1年後,股價沒到10塊錢,持有期權的人就可以放棄行使購買股票的權利,因為他們花10塊買的股票,在市場上不值10塊,這樣期權就成為廢紙,對期權持有者沒有損失
4. 期權與股票有什麼關系
期權是股票基礎上的衍生品,股票和期權區別在於,股票就是所有者憑證,持有股票就是說你擁有公司的股份,你是公司的股東,可以對公司行使權利。
期權是一種權利,持有期權說明你有某項權利,是否行使這種權利你自己決定。
期權的概念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一種權利。 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人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力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股票的概念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5. 股票期權價格與股票價格有關嗎
這取決於它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 如果是看漲期權,則股票的期權價格與股票價格的走勢一致。 當股票價格上漲時,期權價格也會上漲。 C=S-K。如果是看跌期權,則股票價格和期權價格方向相反。 如果股價上漲,期權價格就會下跌。 P=K-S
拓展資料
一、期權價格是什麼:
期權價格也稱為期權費、期權的買賣價和期權的賣出價。 通常,作為期權的保險費,期權的買方將其支付給期權發行人,從而獲得期權發行人轉讓的期權。 它具有期權購買者成本和期權發行者收入的雙重性。 同時,這也是期權購買者在期權交易中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
二、股票價格是什麼:
三、股票價格是指股票在證券市場上交易的價格。股票本身沒有價值,它只是一張憑證。其價格的原因是它可以為其持有人帶來股息收入,所以買賣股票實際上是買賣憑證以獲得股息收入。面值是參與公司利潤分配的依據。股利水平是一定數量的股本與已實現股利的比率,利率是貨幣資本的利率水平。股票的買賣價格,即股市的高低,直接取決於分紅的數額和銀行存款利率的高低。它直接受供求關系的影響,供求關系受股市內外多種因素的影響,使股市偏離其票面價值。例如,公司的經營狀況、聲譽、發展前景、股利分配政策、外部經濟周期變化、利率、貨幣供應量和國家政治、經濟和重大政策是影響股價波動的潛在因素,而交易量、交易方式股票市場中的交易者會引起股票價格的短期波動。此外,人為操縱股價也會造成股價的漲跌。股票價格分為理論價格和市場價格。股票的理論價格不等於股票的市場價格,甚至存在相當大的差距。但是,股票的理論價格為預測股票市場價格的變化趨勢提供了重要的依據,也是形成股票市場價格的基本因素。
6. 可轉債和股票的關系
可轉換債券和基礎股票的關系可以簡單介紹為:債券到期後能等額轉換為公司股票,都屬於融資手段。轉債股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轉債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能夠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拓展資料:
1.可轉債其實是具有債權和期權雙重屬性,它的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然後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能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把轉債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者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有一種說法是,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一種股票。
2.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3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7. 股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區別在於:其一,期權交易的雙方,在簽約或成交時,期權購買者須 向期權出售者交付購買期權費,如每股2元或3元,而期貨交易的雙方在簽約成交時,不發生任 何經濟關系。其二,期權交易協議本身屬於現貨交易,期權的買賣與期權費用的支付是同時進 行的。( 與現貨交在交易稍有不同的是現貨交易在交割後交易仍未了結, 股票的買進或賣出 則在未來協義規定在交割後,交易仍未了結,股票的買進或賣出則在未來的協議規定的有效期 內實現。) 而期貨交易的交割是在約定交割期進行的。其三,期權交易在交割之後,交易雙方 的法律關系並未立即解除,因為權雖已轉讓,但期權的實現是未來的,須以協議有效期滿時, 其雙方法律關系才告結束,而期貨交易在交割後,交易雙方法律關系即告解除。其四,期權交 易在交割期內,期權的購買者不承擔任何義務,其根據股價變化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協議,如 情況變化不利,則可放棄對期權的要求,對協議持有人的義務只由期權出售者承擔,而期貨交 易的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都為對方承擔義務。其五,期權交易的協議持有人可將協議轉 讓出售,無論轉讓多少次,在有效期內,協議的最後持有人都有權要求期權的出售者執行協議 ,而期貨交易的協議雙方都無權轉讓。其六,投資期權最大的風險與股價波動成正比,股價波 動越大,風險亦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