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認股權證屬於以下哪種期權
認股期權是指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的已發行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認股權作為一攬子報酬中的一部分,有條件地無償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及有突出貢獻者,以期最大限度的調動管理者和特殊員工的積極性,那麼認股權證屬於哪種期權呢?下面就由找法網小編為你介凳基升紹關於認股權證屬於哪種期權的相關內容。
棗老一、認股權證屬於哪種期權
認股權證本質上是一種股票期權,屬於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實現融資和股票期權激勵的雙重功能。但認股權鋒並證本身是一種認購普通股的期權,它沒有普通股的紅利收入,也沒有普通股相應的投票權。
『貳』 權證和認股權證的區別
認股權證實際上是比較狹義的,原因是認股權證實際上是指上市公司自身向投資者發行與自己公司股票掛鉤的,在一定期限內搏基攔用約定的價格認購本公司新增發行的股票的一個權利證明。也就是說認股權證只適用於股票,並且是一種看漲期權。
而權證則是在一定期限內用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某標的物的一個權利證明。而這個標的物可以是股票、指數、商品期貨、外匯等可以作為其標的物,可以是看漲期權鋒尺,也可以是看跌期權,就算是股票相關的期權,實際上是可以並不是上市公司自身發行的,也可以是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發行的。
實際上權證可以劃分為認股權證和備兌權證兩類,對於是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基胡方發行的權證和標的物非股票的就是屬於備兌權證。
『叄』 股本權證與股票期權的區別
所謂期權(Options)是一種選擇權,是一種能在未來某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買方要想獲得權利必須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費用;
第二,期權買方取得的權利是在未來的,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或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
第三,期權買方在未來的買賣標的物是特定的;
第四,期權買方在未來買賣標的物的價格是事先規定好的;
第五,期權買方可以買進標的物.也可以賣出標的物;
第六,期權買方取得的是買賣的權利,而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第七,買方擁有權利並為此支付權利金卻掌握巨大的獲利潛力。
股本權證通常由上市公司自行發行,也可通過券商、投行等金融機構發行,標的資產通常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股票。股本權證通常給予權證持有人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權利,目前絕大多數股本權證都是歐式認購權證。在約定時間到達時,若當前股票的市面價格高於權證的行使價格,則權證持有人會要求從發行人處購買股票,而發行人則通過增發的形式滿足權證持有人的需求。
(1) 股本權證有助於將老股東的認股權證券化。
(2)股本權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補償老股東的損失。
(3)股本權證在再融資過程中實際上提供了市場化的價格修正機制。
(4)股本權證還提供有效的事後約束機制。
在認股權證與股票期權之間並不存在本質性的區別。
例如股本權證有稀釋效應,公司為激勵管理層而發放的股票期權也可以有稀釋效應。股票認股權證本質上就是一種股票期權。不過,從全球現有的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在交易所交易中所採取的具體形式看,它們之間大致在如下五個方面存在區別:
(1)有效期。
認股權證的有效期(即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期間長度)通常比股票期權的有效期長:認股權證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而股票期權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內。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偏短,並不是因為不能設計成長有效期,而是交易者自然選擇的結果。就像期貨合約一樣,期貨合約的交易量一般聚集在近月合約上,遠月合約的交易量一般很少,不如不掛。
(2)標准化。
認股權證通常是非標准化的,在發行量、執行價、發行日和有效期等方面,發行人通常可以自行設定,而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絕大多數是高度標准化的合約。當然,當前隨著IT技術的發展,櫃台市場與交易所場內市場出現融合的趨勢,櫃台市場上的非標准化的股票期權也開始進入交易所場內市場。
(3)賣空。
認股權證的交易通常不允許賣空,即使允許賣空,賣空也必須建立在先借入權證實物的基礎上。如果沒有新發行和到期,則流通中的權證的數量是固定的。而股票期權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自由地賣空,並且可以自由選擇開平倉,股票期權的凈持倉數量隨著投資者的開平倉行為不斷變化。
(4)第三方結算。
在認股權證的結算是在發行人和持有人之間進行,而股票期權的結算,是由獨立於買賣雙方的專業結算機構進行結算。因此,交易股票期權的信用風險要低於交易認股權證的信用風險。
(5)做市商。
認股權證的做市義務通常有發行人自動承擔,即使是沒有得到交易所的正式指定,發行人也通常需要主動為其所發行的認股權證的交易提供流動性。而股票期權的做市商必須是經由交易所正式授權。
上面已經看到,全球股票期權的交易量遠遠大於衍生權證的交易量。現在通過這種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會是這樣。顯然,在可交易性、信用風險等方面,股票期權要優於認股權證。大致上可以這么來說,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就好比是現在的工業化大生產下的高度標准化、正規化的產品,而認股權證則像是手工作坊階段量身定製的產品。雖然,對個別人來講,量身定製的產品要好於標准化的產品,但是從適用面上就顯得窄。但是另外一方面,高度標准化的產品也不能完全取代量身定製的產品。
目前在全球,同一種股票既認股權證又有股票期權是一種常見的現象。例如,在香港,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的股票既有相應的股票期權在交易,同時也有數量多達61種之多的衍生權證在交易。正因為在認股權證與股票期權之間並不存在本質性的區別,所以Galai and Schneller(1978)證明,給定相同的條件,標的股票相同的認股權證的價格與股票期權的價格應該相等。不過,Veld and Verboven(1995)研究了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ASE)交易的有效期長達1年以上股票買權(即看漲期權)與條件相似的股票衍生權證之間的價格關系。出於可比性的考慮,他們對價格水平的衡量是採用隱含波動率指標。結果他們發現在整個有效期間,衍生權證的價格顯著高於相應的股票期權的價格。為了解釋這一現象,他們對市場進行了調查,發現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衍生權證的交易者中散戶居多,市場進入的門檻比股票期權的低,並且交易費用也比股票期權的交易費用低。總之,Veld and Verboven(1995)的研究表明,導致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之間價格差異的原因是市場的微觀結構因素,而並不是因為它們之間存有本質性的差別。
『肆』 cfa考試一級考試輔導: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的區別
認股權證是一種約定該證券的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某段期間內,有權利(而非義務)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標的的股票的權利憑證。
股票期權是指一個公司授予其員工在一定的期限內(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其本質,股票期權就是一種受益權,即享受期權項下的股票因價格上漲而帶來的利益的權利。
認股權證與股票期權之間的區別
例如股本權證有稀釋效應,公司為激勵管理層而發放的股票期權也可以有稀釋效應。股票認股權證本質上就是一種股票期權。不過,從全球現有的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在交易所交易中所採取的具體形式看,它們之間大致在如下五個方面存在區別:
認股權證與股票期權有什麼區別
1、有效期
認股權證的有效期(即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期間長度)通常比股票期權的有效期長:認股權證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而股票期權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內。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偏短,並不是因為不能設計成長有效期,而是交易者自然選擇的結果。就像期貨合約一樣,期貨合約的交易量一般聚集在近月合約上,遠月合約的交易量一般很少。
2、標准化
認股權證通常是非標准化的,在發行量、執行價、發行日和有效期等方面,發行人通常可以自行設定,而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絕大多數是高度標准化的合約。當然,當前隨著IT技術的發展,櫃台市場與交易所場內市場出現融合的趨勢,櫃台市場上的非標准化的股票期權也開始進入交易所場內市場。
3、賣空
認股權證的交易通常不允許賣空,即使允許賣空,賣空也必須建立在先借入權證實物的基礎上。如果沒有新發行和到期,則流通中的權證的數量是固定的。而股票期權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自由地賣空,並且可以自由選擇開平倉,股票期權的凈持倉數量隨著投資者的開平倉行為不斷變化。
4、第三方結算
在認股權證的結算是在發行人和持有人之間進行,而股票期權的結算,是由獨立於買賣雙方的專業結算機構進行結算。因此,交易股票期權的信用風險要低於交易認股權證的信用風險。
5、做市商
認股權證的做市義務通常有發行人自動承擔,即使是沒有得到交易所的正式指定,發行人也通常需要主動為其所發行的認股權證的交易提供流動性。而股票期權的做市商必須是經由交易所正式授權。
『伍』 認股權證是什麼
認股權證,又稱「認股證」或「權證」,其英文名稱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譯「窩輪」。
按照發行主體,認股權證分為股本認股權證和備兌權證兩種。股本認股權證屬於狹義的認股權證,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備兌權證則屬於廣義認股權證,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為證券公司、銀行等)發行的,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
按照權利內容,權證分為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如果在權證合同中規定持有人能以某一個價格買入標的資產,那麼這種權證就叫認購權證。如果在權證合同中規定持有人能以某一個價格賣出標的資產,那麼這種權證就叫認沽權證。 [編輯本段]認股權證定義廣義上,認股權證通常是指由發行人所發行的附有特定條件的一種有價證券。從法律角度分析,認股權證本質上為一權利契約,投資人於支付權利金購得權證後,有權於某一特定期間或到期日,按約定的價格(行使價),認購或沽出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如股票、股指、黃金、外匯或商品等)。權證的交易實屬一種期權的買賣。與所有期權一樣,權證持有人在支付權利金後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行使與否由權證持有人自主決定;而權證的發行人在權證持有人按規定提出履約要求之時,負有提供履約的義務,不得拒絕。簡言之,權證是一項權利:投資人可於約定的期間或到期日,以約定的價格(而不論該標的資產市價如何)認購或沽出權證的標的資產。
認股權證通常既可由上市公司也可由專門的投資銀行發行,權證所代表的權利包括對標的資產的買進(看漲)和賣出(看跌)兩種期權。因此有時所稱的認股證是廣義的(即包括認購證和認沽證兩種),但更多的則是僅僅指認購證;而在香港則往往是指備兌認股證。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權證(特別是備兌權證)的期權性質,使得它與期權存在一種互斥性,這一點在香港和美國市場都有體現。在香港,個股期權於1995年推出後,成交量一直偏低,原因之一在於權證推出的時間較早,已經大量佔有香港市場,另一方面也是由於期權本身的結構和操作都相對復雜,無法將權證的投資者吸引到期權這邊。而在美國則正好相反,期權市場發展成熟,散戶投資者佔了期權市場成交量的一半以上,期權已成為美國投資者對沖風險和擴大收益的重要金融工具。這也是權證市場在美國不太發達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