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期權和認股權證的區別
1、有效期:
認股權檔如證的有效期(即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期間長度)通常比股票期權的有效期長:認股權證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而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在一年以內。
2、標准化:
認股權證通常是非標准化的,在發行量、執行價、發行日和有效期等方面,發行人通常可以自行設定,而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絕大多數是高度標准化的合約。
3、賣空:
認股權證的交易通常不允許賣空,即使允許賣空,賣空也必須建立在先借入權證實物的基礎上。如果沒有新發行和到期,則流通中的權證的數量是固定的。
4、第三方結算:
在認股權證的結算是在發行人和持有人之間進行,而股票期權的結算,是由獨立於買賣雙方的專業結算機構進行結算。因此,交易股票期權的信用風險要低於交易認股權證的信用風險。
(1)股票期權和權證的不同擴展閱讀:
股票期權的特點:
損益結構
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
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期權交易風險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核核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
與期貨不同的是,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行氏啟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B. 期權和權證有什麼區別
權證就是當你有錢隨時都可以購買股票權利的證書,也可以賣給其他人(權力購買股票)。 期權就是公司授權給股民(擁有股權)在某個特定時間(3個月)某個價錢(¥10)購買公司股票。就是3給月後你可以用¥10來買公司股票,無論公司股票價錢升還是跌。如果是跌你當然不買,如果是升當然買回來再賣出去從中得到利益。還有些期權有硬性規定要買,那就看公司的前景好不好咯
C. 個股期權與權證的區別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個股期權與權證的區別有:
(1) 性質不同: 個股期權是由交易所設計的標准化合約;權證是非標准化合約,由發行人確定合約要素,除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獨立創設外,還可以作為可分離債的一部分一起發行。
(2) 發行主體不同:個股期權沒有發行人,每位市場參與者在有足夠保證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權的賣方;權證的發行主體主要是上市公司、證券公司或大股東等第三方。
(3) 持倉類型不同:個股期權交易中,投資者既可以開倉買入期權,也可以開倉賣出期權;對於權證,投資者只能買入。
(4) 履約擔保不同:期權交易的賣出開倉一方因承擔義務需要繳納保證金(保證金數額隨著標的證券市值變動而變動);權證交易中發行人以其資產或信用擔保履行。
(5) 行權後效果不同: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行權,僅是資產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相互轉移,不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對於上市公司創設的權證,當認購權證行權時,其發行公司必須按照認購權證上規定的股份數目增發新的股票份數,也就是說認購權證每被執行一次,該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都會增加。
無論是個股期權還是權證,您只要支付一定的權利金,就有權在規定時間按約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標的證券,從這個角度來講,兩者確有相似之處。但實際上它們的區別很多,我們下面就為您介紹一下:
先是發行主體不同。個股期權沒有發行人,每一位投資者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成為期權的賣方,因此理論上期權合約的供給量是無窮的,更不容易被操縱;權證通常由上市公司或其大股東以及證券公司等第三方發行,以其資產或信用擔保,因此權證的供給量是有限的。
其次是合約特點不同。個股期權合約是標准化合約,不同期權合約的條款基本相同,包括行權價、行權方式、到期時間等在內統一由交易所確定,相對更加規范;權證是非標准化的合約,合約要素由發行人決定,不同權證之間差異較大。
最後是持倉類型不同。個股期權的交易方式比權證更靈活,如果您判斷未來標的證券要上漲,既可以買入認購期權,也可以賣出認沽期權;如果您判斷未來標的證券要下跌,既可以買入認沽期權,也可以賣出認購期權。也就是說,對於同一隻個股期權產品,您既可以當買方,也可以當賣方。這意味著,在有足夠保證金的前提下,您可以在不持有期權的情況下,直接開倉賣出期權。但就權證交易而言,如果判斷未來標的證券要上漲,您只能買入認購權證;如果判斷未來標的證券要下跌,您只能買入認沽權證。您如果沒有權證持倉,就無法賣出權證。
因此,個股期權與權證相比,具有抗操縱性更好、標准化程度更高、交易方式更靈活等特點,是您套期保值、規避風險的有效工具。
D. 股本權證和股票期權的區別是什麼
在個股期權沒有推行之前,我國曾有過與之特別類似的一種產品存在——權證。1992年6月中國大陸第一隻權證——大飛樂的配股權證推出。在1996年6月底,證監會終止了權證交易。2005年8月和11月分別推出了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2008年第一隻認沽權證退市。2011年最後第一隻認股權證退市。
期權與權證都是一種選擇權。在支付一定的權利金後,給予持有者按照合約內容,在規定的期間內或特定的到期日,按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是持有者一種權利(但沒有義務)的證明。但兩者又存在許多的差別:
(1)發行主體不同。期權沒有發行人,每一位市場參與人在有足夠保證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權的賣方。期權交易是不同投資者之間的交易。當投資者買入某公司的認購期權時,賣出期權的是普通投資者。而權證通常是由標的證券上市公司、投資銀行(證券公司)或大股東等第三方發行的。交易雙方為股票權證的發行人與持有人。當投資者買入A公司的權證時,賣出權證的是A公司自己或者它所委託的證券公司。如果賣出的機構是A公司自己,則稱為股本權證;賣出的機構是證券公司,則稱為備兌權證。
(2)交易方式不同,期權交易比權證更靈活。投資者可以買入或賣出認購期權,也可以買入或者賣出認沽期權。但對於權證,普通投資者只能買入權證,只有發行人才可以賣出權證收取權利金。當然投資者也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手中已有的權證。
(3)合約特點不同,期權合約是標准化合約而權證不是。期權合約中的行權價格、標的物和到期時間等都是由市場統一規定好的,而權證合約中的行權價格、標的物、到期時間等都是由發行者決定的。
(4)合約供給量不同。期權在理論上供給無限,不斷交易就不斷產生。而權證的供給有限,由發行人確定,受發行人的意願、資金能力以及市場上流通的標的證券數量等因素限制。
(5)履約擔保不同。期權的開倉一方因承擔義務需要繳納保證金,其隨標的證券市值變動而變動。而權證的發行人以其資產或信用擔保履行。
(6)行權後效果不同。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行權,僅是標的證券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相互轉移,不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對於上市公司發行的股本權證,當投資者對持有的認購權證行權時,發行人必須按照約定的股份數增發新的股票,從而導致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增加。
E. 個股期權與權證有哪些區別
2015年上交所上市第一個境內期權上證50ETF期權,五年來運行平穩有序、市場規模逐步增加,投資者參與積極理性,經濟功能穩步發揮。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即將同時推出300期權產品,這是近5年來場內股票期權首次增加標的,股票期權市場也將由此進入發展新階段。
那麼,這三種期權產品各自有哪些主要不同呢?我們進行逐一分析:
本文共931字,預計閱讀時間3分鍾
1、標的不同。上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代碼為510300。深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嘉實滬深300ETF,代碼為159919。中金所300指數期權標的為滬深300指數,代碼為000300。
2、合約單位不同。上交所、深交所300ETF期權對應的合約單位為10000份,即1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300ETF份額,按12月2日收盤價,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約為3.9萬元。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合約單位為每點人民幣100元,按12月2日收盤價,1張期權合約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為38.4萬元。
因標的及合約單位不同,1張300指數期權平值合約的價格要大大高於的300ETF平值期權。
3、到期月份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對應月份為4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與現在50ETF期權月份一致。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對應合約月份為6個,即當月、下兩個月及隨後三個季月,比滬深300ETF期權多出了2個月份。
4、交割方式不同。滬深300ETF期權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行權時發生300ETF現貨和現金之間的交割。中金所300指數期權為現金結算,不發生實物交割,扎差計算盈虧後,以現金結算方式交收。現金結算相比實物交割更為便利。
5、買賣類型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多了備兌開倉、備兌平倉,可以在持有300ETF同時備兌開倉降低成本,偏好持有現貨的投資者更適合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期權則沒有備兌策略。
6、到期日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到期日為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到期日為股指期貨一致,為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到期日也即當月合約的最後交易日、行權日。
7、流動性不同。3個期權品種單日的未來交易量、交易金額肯定會存在差異,但目前均未上市還無法評估,投資者未來可以選擇流動性較好品種進行交易。
更多細節對比,請查看下方表格:
附表: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情況差異對比表
△ 點擊查看高清大圖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所述證券買賣的意見。投資者不應以本文作為投資決策的唯一參考因素。市場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F. 個股期權與權證有哪些區別
你好,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個股期權與權證的區別有:
(1)、性質不同:
個股期權是由交易所設計的標准化合約;權證是非標准化合約,由發行人確定合約要素,除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獨立創設外,還可以作為可分離債的一部分一起發行。
(2)、發行主體不同:
個股期權沒有發行人,每位市場參與者在有足夠保證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權的賣方;權證的發行主體主要是上市公司、證券公司或大股東等第三方。
(3)、持倉類型不同:
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投資者既可以開倉買入期權,也可以開倉賣出期權;對於權證,投資者只能買入。
(4)、履約擔保不同:
期權交易的賣出開倉一方因承擔義務需要繳納保證金(保證金數額隨著標的證券市值變動而變動);權證交易中發行人以其資產或信用擔保履行。
(5)、行權後效果不同:
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行權,僅是資產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相互轉移,不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對於上市公司創設的權證,當認購權證行權時,其發行公司必須按照認購權證上規定的股份數目增發新的股票份數,也就是說認購權證每被執行一次,該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都會增加。
G. 個股期權與權證,期貨的主要區別,史上最詳細的解答
您好,首先了解下個股期權、權證、期貨的定義,再看下個股期權與權證和期貨的區別。
個股期權的定義:
股票期權也稱個股期權。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權證的定義: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個股期權與權證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性質不同:
個股期權是由交易所設計的標准化合約;權證是非標准化合約,由發行人確定合約要素,除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獨立創設外,還可以作為可分離債的一部分一起發行。
(2)發行主體不同:
個股期權沒有發行人,每位市場參與者在有足夠保證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權的賣方;權證的發行主體主要是上市公司、證券公司或大股東等第三方。
(3)持倉類型不同:
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投資者既可以開倉買入期權,也可以開倉賣出期權;對於權證,投資者只能買入。
(4)履約擔保不同:
期權交易的賣出開倉一方因承擔義務需要繳納保證金(保證金數額隨著標的證券市值變動而變動);權證交易中發行人以其資產或信用擔保履行。
(5)行權後效果不同:
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行權,僅是資產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相互轉移,不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對於上市公司創設的權證,當認購權證行權時,其發行公司必須按照認購權證上規定的股份數目增發新的股票份數,也就是說認購權證每被執行一次,該公司的實際流通總股本數都會增加。
期貨合約的定義:
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個股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
個股期權合約是非對稱性的合約,期權的買方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2)收益風險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投資人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然而,期貨投資人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3)保證金制度不同:
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期權賣方應當支付保證金,而期權買方無需支付保證金;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
投資者利用個股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