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的最低的持倉比例和持股最短期限分別是多少
1、股票型基金最低持倉比例為60%,基金持股時間在基金法上沒有限制,當天買的,第二天就可以賣。
2、在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到期之前,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和個人意願,自願地決定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而投資者(做多或做空)沒有作交割月份和數量相等的逆向操作(賣出或買入),持有期貨合約,則稱之為「持倉」。在黃金等商品期貨操作中,無論是買還是賣,凡是新建頭寸都叫建倉。操作者建倉之後手中就持有頭寸,這就叫持倉。
3、持有一定股份。當持有股份達到30%,持股可以稱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東還可以稱為相對控股,當持股超過50%,持股可以稱為絕對控股。
② 基金公司購買股票,有否規定必須持有多長時間才能賣出
你好,基金公司並沒有這種規定,只是持有的時間長收益會高一點。
③ 六個月持有期基金,不贖回的話是不是又要鎖六個月
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六個月的最短持有期。對於每份基金份額,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基金份額申購申請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或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確認日(對轉換轉入份額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該基金份額持有期起始日起六個月後的對應日。如無此對應日期或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在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該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開放辦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業務的,該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2.日常贖回、轉換轉出業務的辦理時間
本基金合同自2020年7月22日起生效,贖回、轉換轉出起始日為2021年1月22日。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贖回、轉換轉出,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贖回、轉換轉出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贖回業務3.1贖回份額限制。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基金份額單筆贖回不得少於0.01份。但某筆交易類業務(如贖回、基金轉換、轉託管等)導致單個基金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於0.01份時,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贖回。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辦理的單筆最低贖回份額和最低保有份額見相關公告。
3.2贖回費率
本基金不收取贖回費,但每筆基金份額持有期滿6個月後,基金份額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
3.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規定的范圍內調整贖回費率,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調整後的贖回費率在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者開展不同的費率優惠活動。
3、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4.日常轉換業務
4.1 轉換費率
基金轉換費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由轉出基金贖回費用及基金申購補差費用構成,其中贖回費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及最新的相關公告約定的比例歸入基金財產,其餘部分用於支付注冊登記費等相關手續費,具體實施辦法和轉換費率詳見相關公告。轉換費用以人民幣元為單位,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基金轉換費用由投資者承擔。
4.2 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1)轉換轉出開放日:本基金從2021年1月22日開始辦理日常轉換轉出業務。投資者辦理本基金日常轉換轉出業務時,基金轉換費用計算方式、業務規則按照本公司於2017年6月13日發布的《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開通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轉換業務的公告》執行。
(2)由於各代理銷售機構的系統差異以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展轉換業務的時間和基金品種及其它未盡事宜詳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和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