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結婚前 父母出錢讓我幫他買股票,股票在我名下,結婚後投資收益會不會被判定為共同財產,如果以防發生變
婚後收益不屬於你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
該規定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股票的增值部分作為一種生產、經營收入,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從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的,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後的增值或貶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但本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存款在婚後的而利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爸這種情況,本金是屬於你爸個人財產,但是婚後的增持部分要算夫妻共同財產。
B. 婚前女方投入的股票資金損失了,離婚後怎麼計算
1、婚前女方投入的股票資金損失了,離婚時該股票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不用分割。
2、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時侵害的是現存的夫妻共同財產。
C. 婚前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房子、車子在婚後賣掉變現,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1、婚前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房子、車子在婚後賣掉變現,本金、增值或貶值部分都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2、婚前父母給的銀行存款一直放銀行收利息,婚後本金和利息都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D. 請問,我如果將婚前財產(股票和基金)轉移到我父母的名下,婚後是否還為個人財產
這些財產婚後仍屬於你個人財產.不過由於股票\\\\基金是動態的,所以最好你與對方簽訂一份婚前財產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