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期權激勵制度是什麼
股票期權激勵制度,起源於20世紀70年代末的美國,旨在解決投資方與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之間的利益矛盾,建立長效激勵機制。這一制度主要針對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如總裁、董事、外籍專家、咨詢人員或律師等。自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開始引入這一制度,至今仍在試點階段。
在建立和實施股票期權激勵制度時,需要關注以下幾個關鍵要素:
1. **確定實施對象**:國際大型企業已擴展股票期權制度的實施對象,包括高層管理人員、董事、外籍專家、咨詢人員或律師等。國內主要針對高層管理人員,部分高科技企業也會涉及技術骨幹。設定獲得期權的條件,如公司利潤、資產規模等達到一定水平後,高層管理人員方能獲得期權,與員工績效掛鉤。
2. **行使期限**:期權的有效行使期限,即在獲得期權後,持有者可行使期權的時間段。國際大公司通常設定為10年,而國內通常為5至10年。考慮到長期激勵性,一般不應少於5年。
3. **強制持有期**:行權人購買股票後必須在一定時期內持有,一般為3至5年,以防止損害公司利益的短期套利行為。
4. **執行價格**:期權的執行價格由雙方事先約定,通常根據企業業務預測或行業指數比例計算得出。國內多採用根據企業業務預測的方法。
5. **行權數量**:行權數量可通過企業員工持股計劃目標決定,或依據Black-Scholes模型計算得出。國有企業在定價時需考慮國有資產轉讓政策。
6. **股票來源**:行權人購買的股票通常由企業出讓,也可由主要股東方出讓。在上市公司中,股票來源受限,需採取變通手段,如上海貝嶺的"賬面期權"模式。
7. **企業控制權變動保護**:在企業控制權發生變動時,如兼並、收購、資產出售、董事會變更、破產、解散等,應設立保護條款,確保期權持有者的權益。
股票期權激勵制度的建立需考慮企業具體情況,本文旨在提供借鑒或參考,幫助企業准備或實施這一制度。
㈡ 股票期權交易有哪些技巧
尋找活躍的,波動大的個股,最好是在底部,行情就要啟動的股票(比如受新聞事件影響,輿論熱點,IPO受益等等)
㈢ 在期權交易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風險事項
在期權交易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風險事項
合約標的選擇的風險期權合約標的由上交所根據相關規則選擇,並非由合約標的發行人自行決定。上交所及合約標的發行人對期權合約的上市、掛牌、合約條款以及期權市場表現不承擔任何責任。期權的買方在行權交收前不享有作為合約標的持有人應當享有的權利。
到期不行權的風險在進行期權買入交易時,投資者可選擇將期權合約平倉、持有至到期行權或者任由期權合約到期但不行權;投資者選擇持有期權至到期行權的,應當確保其相應賬戶內有行權所需的足額合約標的或者資金。持有權利倉的投資者在合約到期時選擇不行權的,投資者將損失其支付的所有投資金額,包括權利金及交易費用。
賣出開倉的風險賣出期權交易的風險一般高於買入期權交易的風險。賣方雖然能獲得權利金,但也因承擔行權履約義務而面臨由於合約標的價格波動,可能承受遠高於該筆權利金的損失。
價格波動及其他市場風險在進行期權交易時,投資者應關注合約標的價格波動、期權價格波動及其他市場風險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由於期權標的價格波動導致期權不具行權價值,期權買方將損失付出的所有權利金;期權賣方由於需承擔行權履約義務,因合約標的價格波動導致的損失可能遠大於其收取的權利金。
漲跌幅限制的風險期權的漲跌幅限制的計算方式與現貨漲跌幅計算方式不同,投資者應當關注期權合約的每日漲跌停價格。
合約調整的風險在進行期權交易時,投資者應關注當合約標的發生分紅、派息、送股、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份額拆分或者合並等情況時,會對合約標的進行除權除息處理,上交所將對尚未到期的期權合約的合約單位、行權價格進行調整,合約的交易與結算事宜將按照調整後的合約條款進行。
合約停牌的風險期權合約存續期間,合約標的停牌的,對應期權合約交易也停牌;當期權交易出現異常波動或者涉嫌違法違規等情形時,上交所可能對期權合約進行停牌。
限倉、限購、限開倉的風險在進行期權交易時,投資者應當嚴格遵守上交所相關業務規則、市場公告中有關限倉、限購、限開倉的規定,並在上交所要求時,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告。投資者的持倉量超過規定限額的,將導致其面臨被限制賣出開倉、買入開倉以及強行平倉的風險。
合約的流動性風險投資者應關注期權合約可能難以或無法平倉的風險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當市場交易量不足或者連續出現單邊漲跌停價格時,期權合約持有者可能無法在市場上找到平倉機會。
組合策略持倉的風險組合策略持倉不參加每日日終的持倉自動對沖,組合策略持倉存續期間,如遇1個以上成分合約已達到上交所及中國結算規定的自動解除觸發日期,該組合策略於當日日終自動解除。除上交所規定的組合策略類型之外,投資者不得對組合策略對應的成分合約持倉進行單邊平倉。
前端控制的風險上交所以結算參與人為單位,對結算參與人負責結算的衍生品合約賬戶的賣出開倉、買入開倉等申報進行前端控制。無論投資者的保證金是否足額,如果結算參與人日間保證金余額小於賣出開倉申報對應的開倉保證金額度或者買入開倉申報對應的權利金額度的,相應賣出開倉或者買入開倉申報無效。
㈣ 什麼是股票期權,股票期權有何作用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改羨則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從股票投資者的角度來說,股票期權的作用在於:
(1)可以為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派漏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2)可以增強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投資者股本的轉讓出售交易活動,使投資者隨時可以將股票出售變現,收回投資資金。股票市場的形成,完善和發展為股票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4)股票期權實施中的關鍵內容有哪些擴展閱讀:
股票市場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具體如下:
(1)技術分析:技術分析核棚是以預測市場價格變化的未來趨勢為目的,通過分析歷史圖表對市場價格的運動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股票技術分析是證券投資市場中普遍應用的一種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3)演化分析:演化分析是以演化證券學理論為基礎,將股市波動的生命運動特性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從股市的代謝性、趨利性、適應性、可塑性、應激性、變異性和節律性等方面入手,對市場波動方向與空間進行動態跟蹤研究,為股票交易決策提供機會和風險評估的方法總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期權
㈤ 股票期權的行權是什麼
股票期權的行權是股票期權的核心環節。
具體來說,股票期權的行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在規定的有效期內,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在行權過程中,買方有權決定是否按照約定的價格進行交易。如果行權有利於買方,即市場價格與行權價格的差異使得買方能夠通過行權獲利,那麼買方會選擇行權。反之,如果市場條件不利,買方可以選擇放棄行權。行權價格是買賣雙方事先約定的,行權成功與否基於市場條件的變化。這是股票期權合約中的核心內容,是期權買方的權利與賣方義務的體現。期權的行權直接關聯到投資者的收益和損失,因此是股票期權交易中的關鍵環節。通過行權,實現了投資者對特定股票的控制權和收益權的轉換。在股票市場中,期權行權有助於平衡市場供需關系,提高市場流動性,並為投資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工具。
總結來說,股票期權的行權是投資者在特定條件下執行購買或出售股票的權利,這一過程直接決定了投資者的收益和損失。通過對市場條件的判斷和操作,投資者可以選擇是否行權以實現投資目標。這一過程在股票市場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㈥ 股票期權行權有哪些重點知識
股票期權合約的了結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到期日前平倉,二是到期日選擇行權,三是到期日放棄行權。而股票期權市場的投資者用真金白銀換來許多寶貴的行權經驗與教訓,作為期權投資者,你知道股票期權行權有哪些重點知識需要清楚嗎,不知道的朋友趕緊隨小編一起來了解吧。
股票期權行權重點知識
第一,關注行權日後兩個交易日合約標的價格走勢。行權還是放棄行權,這是買方的重要權利。上證50ETF期權的行權日是每個行權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如遇特殊情況順延),對於認購期權買方而言,行權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處置行權得到的合約標的。
對於認沽期權買方來說,也是在行權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才能使用行權獲得的資金。因此,投資者除了需要關注行權日當日的合約標的價格外,也需要特別關注行權後兩個交易日合約標的價格走勢。
第二,謹慎虛值行權。如果投資者對行權日後兩個交易日合約標的價格走勢做了判斷,也許會對輕度虛值期權合約進行行權。但是對於虛值合約,特別是深度虛值合約需要謹慎行權。
第三,提前進行行權准備。為了方便投資者行權判斷,行權時間除了行權日的交易時段,還有額外15:00-15:30的半個小時。實際操作中就會出現投資者忘記登錄密碼、銀行轉賬無法到賬等各種情況導致無法行權。
例如,有投資者某一行權日共持有實值期權94張,計劃行權,但在行權當日15:00之後才開始行權。由於賬戶資金不足,也無法及時籌集資金,故無法對持有的所有實值期權行權。該投資者對實值程度最高的16張期權行權後,仍有78張實值合約未行權,根據當日50ETF收盤價計算,虧損了近14萬元。
第四,同時持有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的權利方,對認購期權行權需要足額現金,對認沽期權行權需要足額標的證券。簡單來說,就是不能軋差行權!舉個例子,假設某投資者持有實值認購期權合約權利倉10張,同時持有實值認沽期權合約權利倉10張,並對這20張權利倉都提出了行權。
該投資者認為自己既然是認購期權權利方,也是認沽期權權利方,便可以用軋差之後的結果來行權。由於該投資者有足額的資金,而沒有準備足額標的證券,故10張認購期權行權成功,10張認沽期權合約行權失敗。
實際上,行權的過程中,該投資者所在的期權經營機構會對其提出的認購期權行權進行資金檢驗,而不對其提出的認沽期權行權進行標的證券檢驗,因此在資金足額、標的證券不足的情況下成功發送了認購和認沽期權的行權指令。然後,行權日日終,中國結算真正開始處理行權時,發現其標的證券不足,故認沽期權行權失敗。
㈦ 股票期權行權的注意事項
第一,行權有時間限制,是在指定期間(行權期)行使權利,既不能在行權期之前,也不能在行權期之後。特別要注意的是,行權操作逾期不候,到期後尚未行權的權證將予注銷,屆時該權證將沒有任何價值。一般而言,投資者可在權證的上市公告書中找到該權證的行權期。例如,武鋼CWB1的上市公告書中規定,該權證的行權期為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16日中的交易日。
第二,在行權期,持有人有權行使買入或賣出股票的權利,但行權與否,要看行權的收益。如何計算權證行權的收益呢?以武鋼CWB1為例,其行使價為10.2元。假如投資者持有武鋼CWB1至行權期,在不計行權費用的情況下,若武鋼股份的價格在行權期高於行使價,投資者選擇行權是有利可圖的,而且股價升得愈高,回報愈大。假如股價低至10.2元或以下(即處於價外),則無論行權與否都會帶來損失,相比而言行權的損失會更大。在這種情況下,武鋼CWB1就不值得行權,投資者的損失為購買權證的成本。
最後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權證市場的權證均實行證券結算,不能自動行權,權證持有人必須在行權日主動提出行權申報,而且認購權證行權所得的股票要在行權後的下一交易日才可操作,因此,實際的行權收益還受行權後正股價格波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