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香港入境事務處的介紹
香港入境事務處(簡稱入境處;英語:Immigration Department,ID),前稱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是香港政府保安局轄下負責香港出入境事務的紀律部門。
⑵ 香港入境處
可以是可以,但還是建議你拿到護照以後再過關一次。因為用港澳通行證和香港簽注去香港(這樣走無需機票),一般只允許逗留七天。如果你去新加坡了,超過了七天再回內地,這時仍然需要使用港澳通行證入境內地(出入境的原則是使用同一證件),就等於是超期了,這樣可能會有麻煩。但如果用護照和香港出發機票重新入香港,則內地方面沒有出境期限限制。
具體這樣走:先用港澳通行證進入香港,見到朋友拿到自己的護照後,回內地一趟。建議乘東鐵到落馬洲走福田口岸,交通方便,而且過關的人相對不是很多。回到內地以後馬上再出境進香港,這次使用護照和機票就行了。
⑶ 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辦事處
牛頭角辦事處 荃灣辦事處 屯門辦事處 大埔辦事處 粉嶺辦事處上水辦事處 東區辦事處 西營盤辦事處 九龍辦事處 流動辦事處
⑷ 香港出入境管理處的電話是多少
香港出入境管理處電話:(查詢一般資料熱線)- (852) 2824 6111 (辦公時間內可與詢問 處職員聯絡 )
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二樓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上午十一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香港入境事務處擴展閱讀
【中國大陸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
目前通行證有兩種版本,一個是電子卡(類似於身份證),一個是紙質磁條本(類似於護照形式),首次辦理,需本人至戶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處,現場拍照,填寫通行證申請表,並交納成本費,一般需7個工作日,當然,根據所處城市的不同,辦理時長也不同。越發達的地方辦理越快。
建議辦理港澳通行證時直接辦理簽注,如果澳門也去,則可以香港+澳門簽注一起申請,每次簽注20元。
⑸ 香港入境事務處下午是幾點下班
入境事務處總部各辦事處下午五時、星期六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入境事務處分區 辦事處下午四時三十分,星期六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星期日休息。
一、入境事務處總部各辦事 處:
1、辦公時間 :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五時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星期六 、星期日及公眾假 期休息 。
2、電話 : (852) 28246111。
3、傳真 : (852) 28777711。
4、電郵 :[email protected] 。
二、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
1、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2、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 星期六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電話 : (852) 28246111。
4、傳真 : (852) 28777711。
(5)香港入境事務處擴展閱讀
分區辦事處提供以下服務 :
1、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旅 行證件的申請 , 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 ( 香港特區 ) 護照 簽證身份書 ,香港特區回港證及海員身份證及簽發上述證件 。
2、各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都設有派籌制度 ,申請人必須領取到當日的籌號才可辦理申請手續 、
3、此外申請人亦可使用二十四小時預約系統 , 預約在二十四個工作天內於選擇的辦事處遞交申請 。
4、電話預約熱線 : (852) 25980888.
⑹ 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
你也夠奇怪,早就可以回你不回,卻偏要60多年後才回,現在回去能適應嗎?你能過來自然有相應的證件,只要有有關證件,自然可以尋回你的身分,回港理應不成問題。若都已丟失,就只有嘗試到有關醫院或入境處看有否記錄,能否憑腳印/指模等尋回身分(去之前最好先電話咨詢)
⑺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在哪裡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
港 島 區 簽 發 旅 行 證 件 辦 事 處
地址:中 環 統 一 碼 頭 道 38 號 海 港 政 府 大 樓 2 樓 ( 港 鐵 上 環 站 E4 出 口 )
東 九 龍 辦 事 處
地址:藍 田 匯 景 道 1- 17 號 匯 景 花 園 匯 景 廣 場 第 2 層 ( 港 鐵 藍 田 站 B 出 口 )
西 九 龍 辦 事 處
地址:九 龍 尖 沙 咀 金 巴 利 街 二 十 八 號 地 下 ( 港 鐵 尖 沙 咀 站 B2 出 口 )
沙 田 辦 事 處
地址:沙 田 上 禾 輋 路 1 號 沙 田 政 府 合 署 3 樓 ( 港 鐵 沙 田 站 B 出 口 )
火 炭 辦 事 處
地址:火 炭 樂 景 街 2 至 18 號 銀 禧 薈 4 樓 405 及 406 號 鋪 位 ( 港 鐵 火 炭 站 C 出 口 )
元 朗 辦 事 處
地址:元 朗 西 菁 街 23 號 富 達 廣 場 地 下 B 鋪 位 ( 大 棠 路 輕 鐵 站 )
⑻ 香港海關和入境處有什麼區別
香港海關(簡稱海關;英語: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CED)是香港政府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門。
香港海關前身為出入口管理處,成立於1909年,初期主負責保障稅收的工作。1949年出入口管理處與物料供應署、貿易署及工業署合並成工商署。1962年成立工商署緝私隊,1977年改稱香港海關,部門首長稱為海關總監。1982年8月1日成為獨立的政府部門。香港主權移交後,海關總監改稱為海關關長,更成為了香港的主要官員之一,須由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現任香港海關關長為袁銘輝。
海關關長除向保安局局長負責外,亦同時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負責。
主要職責包括:
進口及出口清關
進口及出口報關
應課稅品
牌照及許可證之申請
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執行相關法例
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及執行相關法例
入境事務處(簡稱入境處;英語:Immigration Department,ID),前稱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是香港政府保安局轄下負責香港出入境事務的紀律部門。現任入境事務處處長為白韞六。
歷史
香港主權移交前,港英出入境管理部門稱為人民入境事務處,成立於1961年8月4日,初期主要工作是執行海、空出入境管制,打擊出入境犯罪活動,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而本處前身是香港警務處轄下之入境事務部。1965年8月1日,從香港警務處接管了羅湖出入境管制工作。1977年4月20日與人事登記處合並,隨後亦於1979年7月1日接管注冊總署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等工作。
1997年主權移交後,入境事務處增加了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游說各國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並執行《香港基本法》內有關居留權條文等任務。而入境事務處處長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之一,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主要職責包括:
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制(自1961年起)
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自1961年起)
偵查、起訴違反入境法律的人(自1961年起)
把非法入境者(Illegal Immigrants - 俗稱:II)遣返原居地(自1961年起)
生死登記總處:辦理出生、死亡及人事登記手續(自1977年起)
發放香港身份證(自1977年起)
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自1979年起)
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自1997年起)
⑼ 香港入境事務處地址在哪裡
香港入境事務處地址為: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 (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電話:00852/ 2829 3206 傳真號碼是00852/2824.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