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性質怎麼填
企業性質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填寫即可。不同的單位會有不同的界定,分類主要有: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 、外資企業、合資企業、私營企業(又稱民營企業)等等。
也可以直接進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性質,然後根據官網顯示內容如實填寫。
具體查詢步驟如下:
1、網路網頁搜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點擊官網進入。
❷ 企業的經營性質有哪些
企業的經營性質有以下幾種: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合夥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❸ 經營性質指的是什麼
經營性質有三種形式,這三種形式指的是:政府舉辦非營利性、非政府辦非營利性、營利性。經營性質與經濟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不可混為一談,要注意區別。
中國實行經濟體制改革之前,全民所有制企業長期處在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和統收統支的財政管理體制下,生產經營活動都決定於行政主管部門的計劃指令,生產經營自主權小,缺乏企業活力,存在著被動經營和吃國家「大鍋飯」的弊端。
這種體制既不利於企業和職工積極性的發揮,同時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1978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召開以來,經濟體制改革首先從擴大企業的生產經營許可權入手。
(3)企業經營性質擴展閱讀:
企業經營權的內容較為廣泛,牽涉到生產、供應、銷售和人力、財力、物力等諸多的方面和問題。概括地說,全民所有制企業在服從國家計劃和統一管理,保證國家利益或國家所得的前提下擁有的主要經營權有:
①生產經營方式的選擇權,即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有權選擇靈活多樣的生產經營方式;
②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決策權和指揮權,即在完成國家計劃的前提下,有權自主安排企業的產供銷活動;
③自有資金的自主使用權,即根據國家對企業留利使用的有關規定,有權作出機動靈活的使用安排;
④人事權,即有權依照規定任免、聘用和選舉本企業的工作人員;
⑤資產運用權,即有權運用企業擁有的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
⑥工資、獎勵形式決定權,即在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標准、工資地區類別和一些必須全國統一的津貼制度的條件下,有權根據自己的特點選擇工資,有權對獎勵基金自主分配;
⑦聯合經營權,即在不改變企業的所有制形式的前提下,有權參與和組織跨部門、跨地區的聯合經營或企業集團。
❹ 經營性質分為哪些
一、企業性質的分類
關於公司、企業的種類,我國《公司法》、《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及有關法規有相關規定。企業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即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聯營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公司種類又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又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和非國有獨資公司。從廣義上講,國有公司以出資情況來加以區分,可以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參股公司。
二、各自的含義和區別
1.國有企業: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資產的投入主體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就是國有企業
2.集體所有制企業:部分勞動者共同佔有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我國最早是在農業、手工業、商業和服務業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而建立起的集體所有制經濟。它的特點是:
第一,生產資料屬於集體經濟成員共同所有,共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成員根據他對集體經濟的貢獻來分配其經營成果。
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於全民所有制,范圍較小。第三,集體經濟單位之間存在著差別。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實現形式也在發生變化,出現了許多新的聯合體。經營管理上已經不限於生產資料集體所有,統一生產經營、成果實行單一按勞分配的形式,而是實行了集體所有分散經營、各負盈虧等多種形式。
3.聯營企業:聯營具有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營和合同型聯營三種形式。"企業之間或各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法人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稱為聯營企業
4. 三資企業:通常把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三類外商投資企業統稱為三資企業。 它是經我國有關部門批准,遵守我國有關法規規定,從事某種經營活動,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國外投資方與我國投資方共同經營或獨立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 改革開放以來,三資企業已經成為我國企業系統一個組成部分,辦好三資企業,對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擴大出口渠道都具有重要意義。
5.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他們之間主要的區別在於資金的組成結構上
❺ 營業性質是什麼
營業的性質是商事關系的存在形式,實體意義營業是商主體的存在形式,表現為營業財產以及各種有價值的事實關系總體,是以商號、營業范圍、企業財產和員工等要素組織形成的營利功能體;營業使商人與民事主體相區別。
企業的營業性質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私營企業、個體戶、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性質。
(5)企業經營性質擴展閱讀:
基本含義:"營業"一詞有兩個含義。一為主觀意義,指營業活動,即以盈利為目的而進行的連續的、有計劃的、同種類的活動(行為),一為客觀意義,指營業財產,即供進行營業活動之用的有組織的一切財產以及在營業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價值的事實關系的總體。
營業中的財產包括積極財產(資產)與消極財產(負債),如各種不動產、動產、無體財產、債權等,所謂事實關系則包括專有技術(諾浩)、信譽、顧客關系、銷售渠道地理位置、創業年代等。
客觀意義的營業可以作為轉讓、租貸的客體,所謂營業轉讓中的營業即指此意,至於營業自由中的營業則指營業活動。
營業與企業兩詞區別不大,企業一詞基本上相當於客觀意義的營業一詞,各國商法中多用營業一詞,營業自由為資本主義社會的原則,中世紀里,由於受行會制度的限制,營業是不自由的。
法國大革命後於1791年即以法律宣布營業自由原則,以後資本主義國家多在憲法中規定之,營業自由包括開業自由、停業自由、交易自由,但在現代國家裡,營業自由不是絕對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營業
❻ 企業性質如何分類
一般分類:
1、國家行政企業
2、公私合作企業
3、中外合資企業
4、社會組織機構
5、國際組織機構
6、外資企業
7、私營企業
8、集體企業
9、國防軍事企業
事業單位分為:
1、社會公共福利性單位,如醫院、學校、圖書館等。
2、本身無行政權力,但受有行政權力部門委託,部分代為行使行政行為的單位,如交通局下屬的車輛檢測中心、科研部門等。
3、由行政機關設立的福利性商業機構,賓館,招待所,警用物資商店、公開發行的內部刊物部門等。
(6)企業經營性質擴展閱讀
在我國還可以按照經濟類型對企業進行分類。
1、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的范圍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使用國有資產投資所舉辦的企業,也包括實行企業化經營、國家不再核撥經費或核發部分經費的事業單位及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的社會團體,還包括上述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用國有資產投資所舉辦的企業。
2、集體所有制
這是指一定范圍內的勞動群眾出資舉辦的企業。它包括城鄉勞動者使用集體資本投資興辦的企業、以及部分個人通過集資自願放棄所有權並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
3、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即企業的資產屬於私人所有,有法定數額以上的僱工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在我國這類企業由公民個人出資興辦並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產經營方式是以僱傭勞動為基礎,僱工數額應在8人以上。
這類企業原以經營第三產業為主,現已涉足第一、第二產業,向科技型、生產型、外向型方向發展。
4、股份制企業
企業的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資者共同出資,並以股份形式而構成的企業。我國的股份制企業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兩種組織形式。
某些國有、集體、私營等經濟組織雖以股份制形式經營,但未按公司法有關既定改制規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的,仍按原所有制經濟性質劃歸其經濟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該種類型是較為適用於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
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組成,公司全部資本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5、有限合夥企業
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適用於風險投資基金、公司股權激勵平台(員工持股平台)等。
6、聯營企業
這是指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如果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則要承擔連帶責任。
7、外商投資企業
這類企業包括中外合營者在中國境內經過中國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營者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也包括由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按我國法律以合作協議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經中國有關機關批准而設立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還包括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單獨投資、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外資企業。
8、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適用於個人小規模的小作坊、小飯店等,常見於對名稱有特殊要求的企業。
9、港、澳、台
這是指港、澳、台投資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涉外經濟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合資、合作或獨資形式在大陸舉辦的企業。在法律適用上,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法律、法規為依據,在經濟類型上它是不同於涉外投資的經濟類型。
10、股份合作企業
這是指一種以資本聯合和勞動聯合相結合作為其成立、運作基礎的經濟組織,它把資本與勞動力這兩個生產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結合起來,具有股份制企業與合作制企業優點的新興的企業組織形式。
其他標准分類
按規模分,企業分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按組織機構分,企業分為:工廠,公司,初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