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網路傳銷
網路傳銷也是傳銷的一種,就是利用網路等手段進行傳銷,通常有自己的網站,通過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後拉下線,拉的越多就掙的越多,是傳統傳銷的變種,因為交的會費低,但是人數多,發展也會很快。
自2013年以後網路傳銷發展極為迅速,成為傳銷的主要形式,出現了新的特點,我們稱之為第二代網路傳銷或新型網路傳銷。
新型網路傳銷的發展藉助於以下工具:
一是移動端即智能手機端的快速發展和網費的下降;
二是微信群、手機QQ、QQ語音聊天室、陌陌、公眾號等社交平台的發展;
三是一些支付平台未落實實名制為微傳銷肆孽提供便利和隱蔽條件。
(1)網路傳銷擴展閱讀:
案例:
全國首例微信傳銷案——陳志華微信傳銷案。
微信傳銷模式的始作俑者、所謂的「亞洲催眠大師」陳志華,宣傳交59800元代理費,每天只要轉發微信營銷課程,拉更多人來聽課,就能月入百萬,108天買賓士,6個月買房,一年開上勞斯萊斯。
陳志華打著「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的口號,以手機微信為平台,陸續在上海、杭州、廣州、北京、長沙、南京等十餘個城市組織非法傳銷。
陳志華把這種傳銷偽裝成微信營銷、免費授課的形式,從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個月內,涉案人員達329人,涉案金額達461萬元。
微信傳銷的始作俑者陳志華最終被判刑8年,罰金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