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溫州女孩乘滴滴遇害兇手是否抓住
女孩滴滴順風車遇害案犯罪嫌疑人鍾元,以涉嫌搶劫罪、強奸罪、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8月24日,浙江省樂清市一名20歲姑娘乘坐滴滴順風車後失聯。8月25日上午,滴滴司機犯罪嫌疑人鍾元在樂清一處山上落網。到案後,其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奸,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受害人屍體已找到。
2018年8月25日,滴滴發佈道歉和聲明,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後續會積極配合警方,做好家屬善後工作。犯罪嫌疑人鍾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2019年1月4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
溫州女孩乘滴滴遇害案大致經過:
2018年8月24日16時22分,被害人的永嘉朋友朱某某到永嘉縣上塘派出所報案,稱其朋友趙某某13時許從樂清乘坐一輛順風車出發來永嘉上塘,但是期間趙某某電話關機失聯且未到永嘉。
2018年8月24日下午3點左右,趙某的母親多次撥打女兒電話,均無法接通。隨後將情況告訴給了趙某的父親。趙父回憶,4點左右他聯繫上了女兒的同學,得知了相關情況後立即向屬地派出所報警。
2018年8月24日下午17時30分許,受害人家屬向樂清虹橋派出所報警其女兒失聯,經初步了解後,民警於17時36分用接警電話與滴滴平台進行聯系,平台客服稱需3至4小時提供查詢結果,民警表示情況緊急後,滴滴公司同意加急處理。17時49分,滴滴公司回電稱需要提供介紹信以及兩名民警的警官證等手續,後民警於18時04分通過郵件發送至滴滴公司。18時13分,樂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發來的車牌(車牌號為川A31J0Z)及駕駛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