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出乎意料的3Q大戰
騰訊控股是我的第一重倉股,讀吳曉波著的《騰訊傳》能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騰訊的商業模式,理解騰訊的投資邏輯。本文是騰訊傳的第13篇。
從數據和影響力來看,騰訊也從2009年起扮演了征服者的角色,正是從此時開始,騰訊站在了暴風雨的中央,而它自己並未察覺。
種種對騰訊的不滿如同帶刺的荊棘四處瘋長,如同風暴在無形中危險地醞釀,它所造成的行業性不安及情緒對抗,在一開始並不能對騰訊構成任何的傷害,可是,聚氣成勢,眾口鑠金,危機就會在最意料不到的地方被引爆。
對騰訊的不滿,歸結為三宗罪:「一直在模仿從來不創新」「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壟斷平台拒絕開放」。
對騰訊壓抑已久的不滿,終於以一種非常戲劇化的方式被釋放了出來。
2010年的9月到11月間,周鴻禕創辦的奇虎360公司與騰訊展開了一場轟動一時的用戶爭奪大戰,時稱「3Q大戰」。
這是360殺毒軟體與QQ醫生的戰爭,當時甚至發生了要求所有用戶面對「QQ」和「360」必須進行「二選一」。
3Q大戰是中國互聯網史上的一個重要戰役,也可以說是PC時代最血腥的「最後一戰」。不過日後來看,經此一役,互聯網的法治及道德環境並沒有得到改善;相反,3Q大戰證明了叢林法則的勝利,就事件的真相而言,則稱得上是一個「羅生門」,一百個觀察者,一百個事實,一百個觀點。
我們來看看法律的判決,雙方在後來的3年多里多次對簿公堂。
2010年11月15日,也就是周鴻禕發表博文《與其苟且活著,不如奮起抗爭》的那天,騰訊以「360隱私保護器及360網站虛構騰訊侵犯用戶隱私的事實,對騰訊進行惡意商業詆毀」為由,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正式起訴360不正當競爭。
2013年4月,廣東高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奇虎360公司的多項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這些不當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騰訊公司合法的商業利益,同時也破壞了行業內正常的競爭秩序,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法院因此判決奇虎360公司連續15日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
奇虎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2月24日,最高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盡管在法律層面上,騰訊取得了全勝,可是正如馬化騰等人當時所預見到的,判決對兩家公司均不構成實際的利益影響,中國法律在眾多的互聯網惡性競爭中都沒有能夠扮演恰當的、具有實際約束力和懲戒力的武器,這實在是一件令人非常遺憾的事情。
對於馬化騰來說,3Q大戰則無異於一杯難咽的苦酒。
就競爭戰略的角度,11月3日的「不兼容」,無疑是唯一正確的決策,馬化騰冒著千夫所指的風險,阻擊了360的釜底抽薪。後來他對我說:「如果再咬牙堅持一周,360就徹底出局了。」恨恨之意,溢於言表。
3Q大戰的曖昧結局,並沒有帶來反抗者所期許和承諾的「完全開放環境」,反而促使了「唯平台論」的奇特復活:一方面,對開放的呼喚促使壟斷者深入反省,重新認識互聯網經濟的深層結構;另一方面,開放主義的信徒不再迷信「開放萬能」,因為互聯網的資本主義特徵遠比他們設想的要復雜得多。那些反抗者,通過挑戰壟斷者,分享了壟斷的利益。
騰訊在此次事件中所遭遇到的輿論攻擊更讓馬化騰一度意興闌珊,在訪談中,我能夠非常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困惑與郁悶,甚至在某些時刻,他的價值觀都有點動搖。正如黑格爾所言,獲得認可的慾望是人類生存最基本的願望,馬化騰一向自詡為產品經理,日夜所思皆是用戶體驗及得到他們的認可,然而,就是在這個層面上,他遭遇了致命的質疑。
後來發生的種種變化將證明,在騰訊史上,3Q大戰的確是里程碑式的事件,它甚至在某種意義上改變了馬化騰的性格,他開始重新思考騰訊的平台策略以及公共屬性,在外部溝通上,他也漸漸變得柔軟和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