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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打人的那幾個城管被抓了,政府賠了70多萬.
『叄』 湖南臨武城管執法沖突事件的處理結果
2013年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這一事件廣受社會關注。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7月17日10時許,廖衛昌等人巡邏執法至臨武縣城關鎮解放南路一路段時,發現鄧正加夫婦未在城管劃定區域內擺攤賣西瓜,在勸離未果的情況下「暫扣」了4個西瓜和一桿秤。鄧正加夫婦進行阻攔,城管局工作人員告知鄧正加夫婦到城管局去處理後,便離開。
當日11時許,被告人廖衛昌等人巡邏至臨武大道農民自產自銷指定區附近時,被轉移至此擺攤賣西瓜的鄧正加妻子黃某發現,黃某對廖衛昌等人謾罵。廖衛昌等人未予理睬,並到對面處理其他違規擺攤的商販。因黃某一直對廖衛昌等人進行謾罵,廖衛昌便用手機拍攝該情況,黃某搬起西瓜作勢欲砸廖衛昌,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人則一起搶奪桿秤。廖衛昌首先揮拳擊打鄧正加頭面部,然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也動手對鄧正加進行毆打,鄧正加倒地後死亡。經法醫鑒定,鄧正加系在外力作用下誘發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
據法院查明,案發後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主動到臨武縣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審理後認為,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在共同故意傷害犯罪中,廖衛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案發後,四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 2014年5月15日,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肆』 鄧正加一案的結果
經過數日調查,7月20日,湖南臨武縣官方通報稱,瓜農鄧正加死亡事件中的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等6人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臨武縣城管局局長胡彬、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家屬獲得89.7萬元的賠付。19日晚,鄧正加的遺體下葬。此後,鄧家屬均對涉及城管的事情三緘其口。有村民表示,已收到指令,不準再多談。(7月21日《京華時報》)
從此前鄧正加家屬對「協助運屍」無一例外的憤怒不已,到網路上流傳接受賠償並感謝政府部門,再到目前三緘其口,乃至一些村民也被要求不準再多談,事件的走向似乎正在從開放式轉為「封閉式」。加之涉事城管被刑拘,相關領導被免職,賠償已執行到位,在漸漸脫離輿論關注的視野後,這一事件的結果不免令人擔憂。真相尚且不明,責任糾纏不清,瓜農之死需要一個正義的結果。
首先需要明確的,既然涉事城管被刑事拘留,表明這一事件已經是一宗刑事案件。賠付款支付到位,僅能代表當地政府部門與鄧正加家屬之間達成了行政賠償責任的協議或者某種「妥協」,並不代表刑事責任的追究可以減輕。
按照《國家賠償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後,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對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責任人員,應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既表明追究刑事責任與追究行政賠償責任並行不悖,也明確規定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需要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在鄧正加案中,刑事責任與行政賠償責任,均尚未追究到位。
進一步說,鄧正加案也不僅僅是一宗刑事公案,其在公共輿論平台上被持續發酵和多方質疑的結果,是讓當地政府部門深陷公信危機。鄧正加到底是「突然倒地死亡」還是被城管用秤砣打死?當時的監控錄像到底有沒有保存?「搶屍」與「協助運屍」哪一個才是真相?澄清和還原這一系列的真相,既關乎給鄧正加一個真正的交代,也關乎後續處理的正義性。如果當地官方曾經的種種說法最終被證偽,那麼就需要有更多的公職人員通過承擔責任來完成自我救贖,這又豈止是對兩個城管局領導免職所能夠「抹平」的。
城管與小販的「貓鼠游戲」甚至暴力沖突,固然有種種體制性誘因和城市管理理念的錯位,但一個不可迴避的事實是,城管涉事往往究責不力,多推脫成執法方式的惡劣,鮮有納入到司法程序承擔民事或者刑事責任。這種放縱讓某些素質低下的城管人員有恃無恐,讓某些行政包庇習以為常。
所以,我們需要一個充滿正義的判例,來敲醒那些被暴力執法充滿頭腦的執法者。剛剛過去的這個周末,哈爾濱城管被曝打傷瓜農,記者求證遭搶攝像機險些被打。一定程度上,不能建立在還原真相的基礎上,通過完整的責任追究鏈條給鄧正加之死一個正義的結果,類似事件就不可避免。燕農(大學教師)
『伍』 城管打死瓜農的處理結果是什麼
殺人償命這就是法理,一條鮮活的生命十年刑期就能換到,老百姓的西瓜不值錢,老百姓的命也如此不值錢嗎?
『陸』 湖南臨武城管執法沖突事件的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被城管打死事件將臨武縣推上了風口浪尖。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昨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