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個稅起征點:
2018年10月1日起,個稅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額旅沒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1、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假設小王的工資收入為8000元,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扣除1000元,沒有專項附加扣唯型除,那麼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8000—1000-5000)×3%—0=60(元)。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個人所得稅計算明細=(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指鎮猜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拓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的發展歷程:
1.中國在中華民國時期,曾開征薪給報酬所得稅、證券存款利息所得稅。1950年7月,政務院公布的《稅政實施要則》中,就曾列舉有對個人所得課稅的稅種,當時定名為「薪給報酬所得稅」。但由於我國生產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實行低工資制,雖然設立了稅種,卻一直沒有開征。
2.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同年12月14日,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公布了《個人所得稅施行細則》,實行了僅對外籍個人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3.1986年9月,針對我國國內個人收入發生很大變化的情況,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則缺節稅暫行條例》,規定對本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一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