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在什麼會上通過的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是在2016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根據《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規定,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在長期實踐中,我們黨堅持把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作為黨的建設重要任務來抓;
形成了以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集中制、嚴明黨的紀律等為主要內容的黨內政治生活基本規范,為鞏固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生機活力積累了豐富經驗,為保證完成黨在各個歷史時期中心任務發揮了重要作用。
(1)黨內政治生活若干准則擴展閱讀:
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群眾路線,著力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著力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著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著力維護黨中央權威、保證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努力在全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㈡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文章內容
遵循集體領導原則,保障民主決策,黨員需支持並維護集體決策的權威,任何個人不得超越許可權行事。
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處理問題時以事實為准繩,不偏離黨的路線。
紀律嚴明,維護黨內公平正義,黨員須尊重並執行黨的紀律,同時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黨內批評與自我批評是常態,鼓勵開放交流,但必須保持建設性,以改進工作和團結為目的。
反對特權和腐敗行為,確保黨內環境公正,任何違紀違法者都將受到嚴肅處理。
教育監督並重,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幹部,強化黨的純潔性和戰鬥力。
在現代化建設中,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堅定改革步伐,同時抵制思想僵化和錯誤觀念。
各級幹部需模範遵守准則,嚴格執行黨的政策和決定,確保黨的路線得到堅決貫徹。
全體黨員需團結一致,以實際行動踐行准則,共同推動黨的事業向前發展。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是1980年2月29日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一部比較全面系統的黨規黨法。《准則》既概括了歷史上處理黨內關系和整頓黨風的經驗,又提出了當前體現時代特徵的黨的建設的任務和要求,對於解決黨的建設中各項重要問題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這是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提高黨員特別是幹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強黨性,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具有重大意義的措施,在黨的歷史上是一個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