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視力殘疾一二三四殘疾補貼標准
視力殘疾一二三四殘疾補貼標准:一、二級視力、肢體殘疾人和一、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每月補貼400元;三、四級視力、肢體殘疾人、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以及一至四級聽力、言語殘疾人每月補貼320元。殘疾人應參加社會保險,困難殘疾人可獲得社保補貼。
殘疾人補貼政策標准如下:
1、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視力、肢體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補貼標准為每人每月400元;
2、殘疾等級為三級、四級的視力、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四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聽力、言語殘疾人,補貼標准為每人每月32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條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視力殘疾人補貼申請流程及要求可以簡要概括為以下幾個步驟。首先,殘疾人需要准備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明、醫療證明、殘疾證明等。然後,根據當地政策,填寫補貼申請表格,並提交到相關部門。接下來,申請人需要等待部門審核,可能需要進行面試或評估。一旦申請獲批,補貼金額將根據標准進行核定。申請人還需定期更新相關材料,以確保繼續享受補貼。此外,補貼申請還可能受到一些特殊要求的限制,如收入限制、殘疾等級要求等。因此,申請人應當詳細了解當地相關政策,並按要求准備材料,確保申請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2修正):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