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MM理論的兩種類型
「MM」理論主要有兩種類型:無公司稅時的MM模型和有公司稅時的MM模型。
無公司稅時的MM模型
無公司稅時MM理論指出,一個公司所有證券持有者的總風險不會因為資本結構的改變而發生變動。因此,無論公司的融資組合如何,公司的總價值必然相同。資本市場套利行為的存 在,是該假設重要的支持。套利行為避免了完全替代物在同一市場上會出現不同的售價。在這里,完全替代物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相同風險而只有資本結構不同 的公司。MM理論主張,這類公司的總價值應該相等。
可以用公式來定義在無公司稅時的公司價值。把公司的營業凈利按一個合適的資本化比率轉化為資本就可以確定公司的價值。公式為:
VL=Vu=EBIT/K=EBIT/Ku
式中,VL為有杠桿公司的價值,Vu為無杠桿公司的價值;K= Ku為合適的資本化比率,即貼現率;EBIT為息稅前凈利。
根據無公司稅的MM理論,公司價值與公司資本結構無關。也就是說,不論公司是否有負債,公司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是不變的。
有公司稅時的MM模型
有公司稅時MM理論認為,存在公司稅時,舉債的優點是負債利息支付可以用於抵稅,因此財務杠桿降低了公司稅後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避稅收益的現值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表示:
避稅收益的現值=tc*r*B/r=tc*B
式中:tc為公司稅率;r為債務利率;B為債務的市場價值。
由此可知,公司負債越多,避稅收益越大,公司的價值也就越大。因此,原始的MM模型經過加入公司稅調整後,可以得出結論:稅收的存在是資本市場不完善的重要表現,而資本市場不完善時,資本結構的改變就會影響公司的價值,也就是說公司的 價值和資金成本隨資本結構的變化而變化,有杠桿的公司的價值會超過無杠桿公司的價值(即負債公司的價值會超過無負債公司的價值),負債越多,這個差異越大,當負債達到100%時,公司價值最大。 未來現金流不穩定以及對經濟沖擊高度敏感的企業,如果使用過多的債務,會導致陷入財務困境(financial distress),出現財務危機甚至破產。企業陷入財務困境後引發的成本分為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 直接成本 是指企業因破產、進行清算或重組所發生的法律費用和管理費用等 間接成本 是指財務困境所引發企業資信狀況惡化以及持續經營能力下降而導致的企業價值損失。具體表現為企業客戶、供應商、員工的流失,投資者的警覺與謹慎導致的融資成本增加,被迫接受保全他人利益的交易條款等。 所謂權衡理論(trade-off theory),就是強調在平衡債務利息的抵稅收益與財務困境成本的基礎上,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時的最佳資本結構。
此時所確定的債務比率是債務抵稅收益的邊際價值等於增加的財務困境成本的現值。
【提示】由於債務利息的抵稅收益,負債增加會增加企業的價值。隨著債務比率的增加,財務困境成本的現值也增加。在初期階段,債務抵稅收益起主導作用;當債務抵稅收益與財務困境成本相平衡,企業價值達到最大,此時的債務與權益比率即為最佳資本結構;超過這一點,財務困境的不利影響超過抵稅收益,企業價值甚至可能加速下降。
基於修正的MM理論的命題,有負債企業的價值是無負債企業價值加上抵稅收益的現值,再減去財務困境成本的現值。其表達式為:
影響財務困境成本現值的因素
⑴發生財務困境的概率;
⑵企業遭遇財務困境的成本大小。 (一)債務代理成本
管理者的決策一般會增加企業股權價值。企業有債務時,如果投資決策對股權價值和債務價值產生不同的影響時,此時就會發生利益沖突。如果企業陷入財務困境的風險較高,這樣的利益沖突最有可能發生。
⒈過度投資問題
在企業遭遇財務困境時,即使投資項目的凈現值為負,股東仍可能從企業的高風險投資中獲利,即存在「過度投資問題」;
⒉投資不足問題
股東也可能不會選擇凈現值為正的新項目籌資,即存在著「投資不足問題」
過度投資與投資不足問題的存在,將會對債權人和企業的總價值造成損失。
(二)債務的代理收益
債務在產生代理成本的同時,也會伴生相應的代理收益。債務的代理收益將有利於減少企業的價值損失或增加企業價值,具體表現為債權人保護條款引入、對經理提升企業業績的激勵措施以及對經理隨意支配現金流浪費企業資源的約束等。
⑴債務的存在使得企業承擔了未來支付利息的責任和義務,從而減少了企業剩餘的現金流量,進而減少了管理者的浪費性投資;
⑵企業的債務水平較高時,債權人自己也會密切監督管理者的行為,從而為抑制管理者的疏忽失職提供了額外的防護。
債務的存在——提高企業價值——PV(債務的代理收益) 考慮債務的代理成本和代理收益後,資本結構的權衡模型可以擴展為如下形式:
VL=VU+PV(利息稅盾)- PV(財務困境成本)- PV(債務的代理成本)+ PV(債務的代理收益) 優序融資理論(pecking order theory)是當企業存在融資需求時,首先是選擇內源融資,其次會選擇債務融資,最後選擇股權融資。
【分析】
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如果外部投資者掌握的關於企業資產價值的信息比企業管理層掌握的少,那麼企業權益的市場價值就可能被錯誤的定價。當企業股票價值被低估時,管理層將避免增發新股,而採取其他的融資方式籌集資金,如內部融資或發行債券;而在企業股票價值被高估的情況下,管理層將盡量通過增發新股為新項目融資,讓新的股東分擔投資風險。
既然投資者擔心企業在發行股票或債券時其價值被高估,經理人員在籌資時為擺脫利用價值被高估進行外部融資的嫌疑,盡量以內源融資方式從留存收益中籌措項目資金。如果留存收益的資金不能滿足項目資金需求,有必要進行外部融資時,在外部債務融資和股權融資之間總是優先考慮債務融資,這是因為投資者認為企業股票被高估的可能性超過了債券。因此,企業在籌集資本的過程中,遵循著先內源融資後外源融資的基本順序。在需要外源融資時,按照風險程序差異,優先考慮債權融資(先普通債券後可轉換債券),不足時再考慮權益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