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秦代中樞官制謁者
秦代的中樞官制中,有一個重要的職位叫做"謁者",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這個職位的主要職責是接待賓客、贊禮和處理相關事務,其編制人數為七十人,秩級相當於六百石。同時,還有僕射一職,秩級更高,為千石。秦昭王時期,曾派遣謁者王稽出使魏國,這表明秦朝外交活動中,謁者扮演著使者角色。
在戰國時期,六國的官制中也可見到謁者的身影。例如,趙簡子的臣子胥渠患病,需白騾肝治療,趙國的謁者負責傳遞消息和溝通。齊國的靖郭君在修建薛城時,謁者元協助處理客卿的諫言,顯示了齊國也有類似的職務。楚國則有獻葯者通過謁者將不死葯呈獻給楚王,可見楚國的謁者不僅在外交上,也可能涉及宮廷內部事務。而《韓策一》中提到顏率與公仲的交往,即使公仲不願見他,也通過謁者傳遞了顏率的來訪,說明韓國有同樣設置謁者的官制。
秦代的官制, 秦朝官制[1]部分在戰國時期就已形成。但是,秦統一六國後,由於權力的高度集中,中央與地方間的關系,政務與事務間的關系,君主與臣下間的關系等等,都不可避免地有所更張,出現了一套嚴密的新制度。
❷ 謁者是什麼官
謁者是使者的別稱,始置於春秋、戰國時,秦漢因之。掌賓贊受事,即為天子傳達。南朝梁置謁者台,掌朝覲賓饗及奉詔出使,陳及隋皆因之,唐改為通事舍人。古時亦用以泛指傳達、通報的奴僕。
東漢時,僕射秩為比千石;常侍謁者五人主殿上時節威儀,秩各為比六百石;給事謁者與灌謁者共三十人,掌賓贊受事,選儀容端正、適於奉使者任職,秩分別為四百石與比三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