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市公安局什麼級別
法律分析:北京市公安局的局長是副省級的幹部,法醫鑒定中心主任是處級幹部。 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公安局:市委、常委兼公安局局長是副省級,如果沒有兼任,公安局局長是正廳級。普通省會地級市安局:地級市市委、常委兼公安局局長是副廳級,如果沒有兼任,公安局局長是正處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促進公務員正確履職盡責,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是人民的公僕。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
法律對公務員中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監察官、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 北京市公安局局長是誰
馬振川,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北京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副分局長,北京市密雲縣公安局局長,北京市公安局五處處長,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分局長、黨委書記,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北京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書記、局長、武警北京市總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2004年4月任現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