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兩全保險兩全保險是什麼有什麼特點
兩全保險,又稱生死合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內死亡,或在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時,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均應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壽保險。
1、它具有儲蓄性的特點
被保險人參加兩全保險,既可獲得保險保障,同時又參加了一種特殊的零存整取儲蓄。被保險人可按月(或每年)繳付少量錢,存入保險公司。若遇到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險期滿時,可以領到一筆生存保險金,用來養老。
2、它具有給付性和返還性的特點
兩全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身故,還是保險期滿依然生存,保險公司均要返還一筆保險金。在未返還給被保險人保險金之前,投保人歷年所繳的保險費等於以保險責任准備金的形式存在保險公司。換句話說,這些保險費等於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的負債。
保險理財專家認為,事業輝煌,擁有穩定收入的,或者是家庭經濟支柱又對愛人、子女、父母負有重大責任的人士可以考慮買兩全保險或終身保險。它們在提供保障的同時兼具強制儲蓄功能,這樣不僅能為事業上升和財富積累階段提供充足的保障,還能幫助解除後顧之憂,對未來的生活和養老進行合理規劃。
兩全保險的業務種類很多,主要有:
1.普通兩全保險,即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險期滿,保險人都給付保險金。
2.雙倍兩全保險,即被保險人如果在保險期間屆滿時生存,保險人給付一倍的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死亡,保險人給付兩倍的保險金。
3.養老附加定期保險,即被保險人如果在保險期間屆滿時生存,保險人給付一倍保險金額的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保險人按照生存保險金的若干倍給付保險金。
4.聯合兩全保險,即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聯合投保的兩全保險。在保險期內,聯合被保險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時,保險人給付全部保險金,保險即終止;如果在保險期限內,聯合被保險人中無一人死亡,保險期限屆滿時保險人也給付保險金,保險金由全體被保險人共同受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