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地震響應分幾個級別
法律分析: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與其對應的應急響應級別分別為Ⅰ、Ⅱ、Ⅲ和Ⅳ級。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佔地震發生地省(區、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第十八條 國家對地震監測台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分類管理。 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地震監測台網規劃。 全國地震監測台網由國家級地震監測台網、省級地震監測台網和市、縣級地震監測台網組成,其建設資金和運行經費列入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