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黃融曾因上海大火記大過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膠州路728號公寓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特大火災,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經濟損失慘重,達到1.58億元。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調查結果顯示,這起火災事故是由於企業違規操作導致的嚴重責任事故。
隨後,2011年6月9日,針對此次火災的處理決定公布,涉及28名責任人,其中包括當時的上海市建交委主任、黨委副書記黃融。他因在此次事故中的失職行為,被處以行政記大過處分。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記大過這一處分期限為18個月,在此期間,黃融將無法晉升職務、級別或工資檔次。處分期滿後,即使解除處分,其晉升路徑也將受到原處分的影響,工資、級別和職務的晉升將不再不受原處分的制約。
黃融,男,1960年7月生,漢族,浙江杭州人,中共黨員,1983年2月參加工作,大學,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現任上海市建設交通工作黨委副書記、市建設交通委主任,上海虹橋商務區管委會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
B.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機構領導
黃融擔任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全權負責委員會的工作。
黃健之副主任目前在世博局工作。
倪蓉副主任負責舊區改造、新城、新市鎮、新農村建設、行業協會管理、公積金管理、房地產領域市級層面的規劃、土地等相關協調工作。
馬雲安副主任兼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市綠化市容局全面工作,分管城市水務、環保、綠化、林業、市容管理、城管執法、拆違工作。
劉海生副主任兼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市住房和房屋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設推進、房屋管理、住宅基地綜合配套和房地產開發市場監管工作。
孫建平副主任兼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市交通港口局全面工作,分管交通運輸營運管理工作。
沈曉蘇副主任分管建設工程行業管理(招投標、市場准入、定額標准、建築節能工作),交通綜合協調管理,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相關工作,協助分管政策研究、計劃財務工作。
許解良副主任分管法規,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效能監察和面向社會的信訪、綜治、維穩工作。
蔣曙傑副主任分管重大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協調,建設工程行業管理工作(安全質量工作)。
閔師林副主任分管援疆建設工作。
徐建群擔任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秘書長,分管燃氣、公路、橋隧等市政設施營運管理,應急聯動,機關事務,外事工作,協助分管交通戰備工作。
秦雲擔任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總工程師,分管項目技術儲備,信息,科技和教育培訓,工程技術的鑒定、分析工作,以及市建設交通委科技委工作;協助分管綜合規劃工作、建設工程行業安全質量工作。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為市政府組成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