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變更公司名稱流程
1、這個更名手續相較於工商登記手續還是比較簡單的,如果僅涉及名稱變更的,不包括注冊地址變更、注冊資金變更、股東變更的,首先,需要在工商行政部門進行「商號查重和核准」,然後向工商行政部門需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即可。
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3、《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㈡ 公司更名流程如何
公司更名的步驟如下:
首先,公司在決議或決定變更名稱後30日內應向登記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名稱變更的公司需注冊滿一年。
其次,提交更名所需材料包括:(1)領取核名通知書,需網上名稱變更預核准通知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原件、公章;(2)提交給受理窗口的材料,包括變更申請書、法人及股東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公司章程、授權委託書、產權證明、核名通知書、《股東名錄》、《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錄》、《注冊資金繳付情況表》、股權轉讓協議;(3)領取營業執照,帶受理單、經辦人身份證原件;(4)刻章備案,提交授權委託書(刻章公司製作)、法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更名的注意事項包括:公司名稱變更後,需在銀行、稅務、社保等部門進行相應的變更。若有商標證書,也需辦理變更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將受到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並可能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若變更經營范圍涉及須經批準的項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情節嚴重的,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若公司未依照規定辦理備案,將被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並可能被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時,需向登記機關提交相關文件,包括變更登記申請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其他由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相關文件。
若公司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其名義的,或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其分公司名義的,將被責令改正或予以取締,並可能被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