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翰旋怎麼讀
應該是「斡旋」,讀「woxuan」。
⑵ 斡旋怎麼讀音是什麼
斡旋_詞語解釋
【拼音】:wò xuán
【解釋】:1.運轉;扭轉。2.周旋;奔走活動。3.指調解、調停。如:他們兩人矛盾很深,你從中斡旋斡旋。4.謂曲折含蓄,有回味。
⑶ 翰旋這個詞 是什麼意思
調解和周旋的意思;翰旋的勝利,可以理解為由第三方為爭端當事國提供有利於他們接觸和談判的便利條件,提出自己的建議或轉達各方的意見,從而促使當事國開始談判或者重開業以停止的談判。
⑷ 調解和斡旋有什麼區別
1、在爭端直接參與者,事件的引導者不同。
斡旋:由第三方為爭端當事國提供有利於他們接觸和談判的便利條件,提出自己的建議或轉達各方的意見。
調解: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進行的爭端的調節。
2、依據的方式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不同。
斡旋:斡旋者不參加當事國的談判。在外交實踐中和國際公約中,從事斡旋的三方,一般都是國家,也可以是組織或個人。
調解: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說,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願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
(4)翰旋擴展閱讀:
調解的主要方式以及應用的方面:
我國調解方式主要是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以及專業機構調解。
斡旋的實際應用: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之—。由第三方為爭端當事國提供有利於他們接觸和談判的便利條件,提出自己的建議或轉達各方的意見。從而促使當事國開始談判或者重開已停止的談判。但斡旋者不參加當事國的談判。在外交實踐中和國際公約中,從事斡旋的三方,一般都是國家,也可以是組織或個人。
其程序有時是爭端當事國一方委託第三方,有時是第三方自願進行斡旋。任何國家都沒有委託第三方進行斡旋的權利,而第三方也不負有為他國進行斡旋的義務。斡旋的作用是進行勸告,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⑸ 什麼叫翰旋受賄罪
一、概念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本條就是關於斡旋受賄罪的規定。
二、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2.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利用自己的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會損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侵犯國家機關、單位正常的管理活動,卻希望這一結果的發生。間接故意和過失均不能構成本罪。 3.侵害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以及執政黨和政府的威信。 4.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行了斡旋受賄行為。即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的行為。斡旋受賄行為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首先,行為人利用了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這是成立斡旋受賄的前提。其次,行為人是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而不是直接利用自己職務范圍內的權力。第三,索取或者收受了請託人財物。第四,為請託人謀取的是不正當利益。
三、處罰
對斡旋受賄罪以受賄論處,即依照受賄罪處罰規定處罰: ①、個人受賄數額≥10萬元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②、5萬元≤個人受賄數額<1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③、5千元≤個人受賄數額<5萬元的處1~7年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10年有期徒刑。 5千元≤個人受賄數額<1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④個人受賄數額<5千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酌情予行政處分。
四、與它罪之區分
1、與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之區分 主體方面: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犯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而斡旋受賄罪的犯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本人。 2、與受賄罪之區分 主體方面:受賄罪是利用行為人本人的職權;而斡旋受賄犯罪則是行為人本身無權力,而是通過職務、地位的便利條件說服有權人進行職務行為。 客觀方面:受賄罪中行為人為請託人謀取的利益不受正當與否的限制;而斡旋受賄罪中則要求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另外,受賄罪中規定的是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斡旋受賄犯罪中規定的是索取請託人財物或收受請託人財物。
⑹ 「斡旋」的讀音是什麼
讀音:wòxuán
釋義:調解周旋,從中斡旋,扭轉;挽回。
⑺ 什麼是斡旋外交
1、調解周旋。
2、扭轉;挽回。
斡旋外交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之-。由第三方為爭端當事國提供有利於他們接觸和談判的便利條件,提出自己的建議或轉達各方的意見。從而促使當事國開始談判或者重開業已停止的談判。但斡旋者不參加當事國的談判。在外交實踐中和國際公約中,從事斡旋的三方,一般都是國家,也可以是組織或個人。其程序有時是爭端當事國一方委託第三方,有時是第三方自願進行斡旋。任何國家都沒有委託第三方進行斡旋的義務,而第三方也不負有為他國進行斡旋的義務。斡旋的作用是進行勸告,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⑻ 「翰旋」是什麼意思
「翰旋」意指指由第三方為爭端當事國提供有利於他們接觸和談判的便利條件,提出自己的建議或轉達各方的意見,從而促使當事國開始談判或者重開業以停止的談判。
翰旋,讀音: [ hàn xuán ]
造句:
在我國的翰旋之下,其他兩國終於停止了爭論。
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叫我們翰旋之國,因為我們國家是充滿正義感的。
⑼ 翰旋的介紹
翰旋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指指由第三方為爭端當事國提供有利於他們接觸和談判的便利條件,提出自己的建議或轉達各方的意見,從而促使當事國開始談判或者重開業以停止的談判。
⑽ 各種斡旋什麼意思
通過各種方法調解周旋。
斡旋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wò xuán,
1、指調解、調停,
2、指周旋、奔走活動,
3、指運轉、扭轉,
4、指曲折含蓄,有回味,引申義為調解爭端。斡旋在當代國際交往中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之—。由第三方為爭端當事國提供有利於他們接觸和談判的便利條件,提出自己的建議或轉達各方的意見。
(10)翰旋擴展閱讀
近義詞:調解
調解是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就爭議的實體權利、義務,在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有關組織主持下,自願進行協商,通過教育疏導,促成各方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辦法。
在我國,有四種不同性質的調解:
(1)、法院調解,即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進行的調解。
(2)、行政調解,即在國家行政機關主持下進行的調解。
(3)、仲裁庭調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進行的調解。
(4)、群眾調解,即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進行的調解。不同於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