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股發行的初始價格由什麼決定
由參與這支新股的機構、券商集體定價的
② 股票發行時會有溢價,發行價由誰決定
當股票發行公司計劃發行股票時,就需要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一個發行價格以推銷股票。一般而言,股票發行價格有以下幾種:面值發行、時價發行、中間價發行和折價發行等。
1.面值發行 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採用股東分攤的發行方式時一般按平價發行,不受股票市場行情的左右。由於市價往往高於面額,因此以面額為發行價格能夠使認購者得到因價格差異而帶來的收益,使股東樂於認購,又保證了股票公司順利地實現籌措股金的目的。
2.時價發行 即不是以面額,而是以流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 即時價)為基礎確定發行價格。 這種價格一般都是時價高於票面額,二者的差價稱溢價,溢價帶來的收益歸該股份公司所有。時價發行能使發行者以相對少的股份籌集到相對多的資本,從而減輕負擔,同時還可以穩定流通市場的股票時價,促進資金的合理配置。按時價發行,對投資者來說也未必吃虧,因為股票市場上行情變幻莫測,如果該公司將溢價收益用於改善經營,提高了公司和股東的收益,將使股票價格上漲;投資者若能掌握時機,適時按時價賣出股票,收回的現款會遠高於購買金額,以股票流通市場上當時的價格為基準,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體決定價格時,還要考慮股票銷售難易程度、對原有股票價格是否沖擊、認購期間價格變動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將發行價格定在低於時價約5-10%的水平上是比較合理的。
3.中間價發行 即股票的發行價格取票面額和市場價格的中間值。這種價格通常在時價高於面額,公司需要增資但又需要照顧原有股東的情況下採用。中間價格發行對象一般為原股東,在時價和面額之間採取一個折中的價格發行,實際上是將差價收益一部分歸原股東所有,一部分歸公司所有用於擴大經營。因此,在進行股東分攤時要按比例配股,不改變原來的股東構成。
4.折價發行 即發行價格不到票面額,是打了折扣的。折價發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優惠性的,通過折價使認購者分享權益。例如公司為了充分體現對現有股東優惠而採取搭配增資方式時,新股票的發行價格就為票面價格的某一折扣,折價不足票面額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積金抵補。現有股東所享受的優先購買和價格優惠的權利就叫作優先購股權。若股東自己不享用此權,他可以將優先購股權轉讓出售。這種情況有時又稱作優惠售價。另一種情況是該股票行情不佳,發行有一定困難,發行者與推銷者共同議定一個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預測行情要上浮的投資者認購。由於各國一規定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額,因此,這種折扣發行需經過許可方能實行。
在國際股票市場上,在確定一種新股票的發行價格時,一般要考慮其四個方面的數據資料:
(1)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來平均每股稅後純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來的平均利潤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來平均每股所獲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資產凈值。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參考上市公司當年預計的股利除以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這方面的數據也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③ 發行股票,股價由什麼決定
一,影響股票價格因素很多,但主要由以下四點因素決定:
1,上市公司業績,一般地,每股收益越高,股票價格越高,比如目前股票價格最高的洋河股份、貴州茅台上半年每股收益均在2元以上。
2,流通股本容量,一般地,流通股本越小,股票價格越高,如中小板、創業版股票價格都比較高。
3,股票題材。一般地如果某支股票具有一定想像題材,往往容易被炒高,最明顯的就是一些重組股,經常被市場主力反復惡炒。調低印花稅)。
4,供求關系,如果對股市抽血,如過度發行新股、大資金出逃等,會造成股價下跌;如對股市充血,如增加資金供給(提高社保基金入市比例)、大資金入場等,會使股價上升。
④ 股價的發行價由哪些因素決定
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公司的股本大小,通常股本小的股票初次IPO都可以較高價位發行,大盤股則發行價通常較低。
公司知名度和盈利能力,這個也是發行價格非常重要的依據。
大盤所處的狀態。大牛市時,新發的股票發行價都較高,熊市中,股票發行價較低。
⑤ 股票發行價格是什麼時候確定的
我國A股自05年起開始實行詢價制度,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你所說的一不屬於詢價階段,只是出於發行審核時的步驟需要所確立的一個大致發行價格。之後通過向機構投資者的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而後再由投標決定出真正的發行價格。有時這個真正的發行價格和招股計劃書上的價格是會有一定的差距的。
⑥ 股票價格由誰定
[1]詢價:按規定,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確定發行價格時,不能自行確定.必須通過向符合規定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價格征詢.價格征詢的過程就叫詢價.
[2]詢價發行:詢價發行方式就是給申購的投資者一個詢價區間(即申購價格上限和下限),然後由投資者在發行價格區間內進行累計投標詢價,最後綜合累計投標詢價結果和市場走勢等情況確定發行價格。
股票第一天市的時候,股票持有人在等一個好的開盤價,買賣雙方都在自己的心理價位打入電腦,電腦自動將價格撮合,9.30分開盤後,就出來了開盤價。這個價格股票持有人認為已經滿足,就賣出。但是這個價格有股民認為有上升空間,他們就會買入,買的人多了,價格就會繼續上升。也可以說股票價格是由股民定的!
⑦ 股票的發行份額 由誰決定
股票的發行份額,其中發行的股數是由公司的總資產決定的,一般按照票面價值一元折算一股。
發行價格由承銷商和發行人決定的,所謂的市場化的價格。證監會負責核准和監督。
為什麼說所謂的市場化的價格?是因為發行數量、發行價格,也就是發行總量其實在發行環節由發行人、承銷商惡意高溢價發行,在報告中虛假陳述或者通過惡意財務造假,推高發行價。制度尚需完善。
上市公司想發行多少只股票就多少只?應該是股數吧?前面解答了。如果說整體上市公司的數量的話,這個是由證監會批復和推進的,目前的發行節奏是不合理,太快了,只想著圈錢融資,完全沒有考慮到股民的感受。
⑧ 股數發行量由誰決定
1999年7月1日《證券法》規定,我國股票發行實行核准制。核准制由「改制輔導一年,證券公司推薦,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發行價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核准」等制度構成。
根據這一規定,證監會發布了《股票發行核准程序》(2000年3月16日)。文件規定,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由主承銷商(證券公司)推薦並按《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標准格式》製作申請文件,向證監會申報。主承銷在製作發行申請材料前,必須對發行公司進行為期一年的發行前輔導工作。為規范主承銷輔導行為,證監會在2000年3月16日同時下發了《股票發行上市輔導工作暫行辦法》,要求主承銷商製作《發行上市輔導匯總報告》並作為發行股票申請材料一並報證監會。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是否可以發行股票,由證監會設立的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簡稱發審委)審核,發審委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1999年10月11日)組成審核委員會並按條例規定的審核程序開展工作,由發審委審核通過的申請報告,證監會才給予核准公開發行股票。
在完善股票發行核准制各項制度中,證監會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法規,並在新股發行中進行實踐。首先,在《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1999年3月9日)中,提出「戰略投資者」概念,允許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等三類企業進入股市,放寬一些機構投資者資金進入股市的限制,為市場機制的進入作了必要的准備。其次,在股票發行方式、發行定價上進一步放開。在《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中規定,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上的公司,除可採用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或與儲蓄存款掛鉤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發行股票。之後在《關於修改<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有關規定的通知》(2000年4月5日)中,取消了公司股本4億元的限制,凡是經核准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都可以採取向法人配售和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股票發行方式。在《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年2月14日)中,又進一步完善了股票發行方式,提出新股發行中將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網公開發行改為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在新股定價上,「發行公司和主承銷商可制定一個發行價格區間」,先在網下向法人投資者詢價,然後根據法人申購情況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最終的發行價格。這種定價方式最早在《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中提出,並成功地發行了首鋼股份(1999年9月)。之後在波導股份和誠志股份(2000年6月)兩只股票的發行中,取消了發行定價的上限,同時事先不確定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只設發行底價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最低數量,然後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法人申購情況和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需求情況,確定發行價格。最近發行的閩東電力(2000年7月),在向法人詢價時,完全採取價格優先的原則定價,在有效申購價格上,達到公司向法人配售的額度的價格為本次新股發行價格,在發行價格以上的申購按申購數量獲得配售,獲配後的余額,通過中簽的方式配售給發行價位上的申購者。
⑨ 發行股票的起始價格由誰定
上市價格的定價一般會參去路演的方式,確定一個價格區間,再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具體的發行價格!至於上市價格就由市場資金決定了。一般股票的上市價格都會參考所在環境的市盈率,公司本身的盈利水平以及相關企業的價格定出,這就是對比效應。
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來定的,集合競價的具體方式是;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