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交所申報價格最小單位
北交所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遞增。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00萬股。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通過大宗交易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Ⅱ 北交所交易價格最小單位
北交所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北交所的交易規則中具體重點,詳細情況如下:
一、北交所交易制度
1、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採取下列交易方式: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2、交易時間上,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至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3、申報方式上,北交所接受交易參與人的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
整體而言,北交所交易規則總體延續了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並按照試點注冊制、上市公司監管和交易所職責相關的上位法進行了調整優化。
二、北交所股票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精選層(以下簡稱精選層)掛牌公司平移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當日其股票交易實施30%的漲跌幅限制,以精選層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其前收盤價。值得注意的是,上市首日和退市整理期首日,北交所股票交易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其中,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不包括上市公司增發的股票。
三、有效申報方式
根據交易規則,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否則為無效申報:
(一) 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
(二) 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准)。
也就是說,申報時只能以基準價格進行+5%或-5%進行申報,或以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進行申報,不能隨意申報。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申報數量上,通過競價交易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 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此外,股票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00萬股。
四、開盤價如何產生
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開盤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通過開盤集合競價產生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同理,除北交所另有規定外,證券的收盤價通過收盤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或未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的,以該交易日最後一筆成交價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五、大宗交易是否可以可以突破價格限制
不可以。根據交易規則,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價格漲跌幅限制范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
六、什麼情況下需要停牌
具體來看,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二) 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單次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股票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此外,北交所可以對出現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實施停牌並予以公告。具體停牌與復牌時間,以相關公告為准。
七、產生龍虎榜的條件
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北交所分別公布相關股票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 當日收盤價漲跌幅達到±20%的各前5隻股票;
(二) 當日價格振幅達到30%的前5隻股票;
(三) 當日換手率達到 20%的前5隻股票。
收盤價漲跌幅、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八、漲跌幅偏離多少屬於異常波動
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北交所公告該股票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漲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額,以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 最近3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40%;
(二) 有關部門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Ⅲ 證券交易的計價單位和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什麼意思
你好,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 股為0.01 元人民幣;深B為0.01港幣,滬B為0.001美元。
Ⅳ 港股通股票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是多少
港股通股票交易最小的變動價位和港股交易一樣的,根據股票的價位來定,不同價位的股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不同,從0.001元到5.0元都有。
港股通的范圍是香港聯合交易所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分股和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的A+H股公司股票。
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標的范圍進行調整。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
(4)股票交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擴展閱讀:
港股通的積極意義
1、有利於通過一項全新的合作機制增強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實力。滬港通可以深化交流合作,擴大兩地投資者的投資渠道,提升市場競爭力。
2、有利於鞏固上海和香港兩個金融中心的地位。滬港通有助於提高上海及香港兩地市場對國際投資者的吸引力,有利於改善上海市場的投資者結構,進一步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同時有利於香港發展成為內地投資者重要的境外投資市場,鞏固和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3、有利於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滬港通既可方便內地投資者直接使用人民幣投資香港市場,也可增加境外人民幣資金的投資渠道,便利人民幣在兩地的有序流動。
Ⅳ 深交所對證券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0年修訂)》第3.3.13條規定,A股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基金、債券、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幣;B股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港元。
Ⅵ 證券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是多少
您好,證券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如下:
A股、債券交易和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基金、權證交易為0.001元人民幣,B股交易為0.001美元,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為0.005元。
Ⅶ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和最小變動單位是如何規定的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交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為0.01元人民幣,深市B股為0.01港元,滬市B股為0.001美元。
Ⅷ 北交所申報價格最小單位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股票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 元人民幣。北交所股票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下列交易方式:
(一) 競價交易;
(二) 大宗交易;
(三)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四) 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拓展資料:北交所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漲跌幅限制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 北交所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即: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買入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 賣出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准)。 【前款所稱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 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不適用本條前述規定。】
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每個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為大宗交易的成交確認時間。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價格漲跌幅限制范圍內確定。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 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 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