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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股票價格限制規定

發布時間:2023-09-14 08:33:58

『壹』 大宗交易定價規則

1、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
2、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採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採用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15:05至15:30。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規則: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規定(2015年最新修訂版):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參考《關於開展大宗債券雙邊報價業務及調整大宗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上海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接受大宗交易申報的時間分別為:
(一)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報;
(二)15:00至15:30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申報;
(三)15:00至15:30接受固定價格申報。
交易日的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證券,本所當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報。參考關於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通知,深交所規定: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協議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雙方互為指定交易對手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及數量的交易方式。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是指證券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證券當日收盤價或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對大宗交易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採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採用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15:05 至 15:30。當天全天停牌的證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報。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該證券當日漲跌幅限制價格範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前收盤價的上下 30%之間確定。

『貳』 北交所股票大宗交易有什麼規則

1.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給予市場充分的價格博弈空間,保障價格發現效率。
2.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實施臨時停牌機制,即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臨時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3.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
4.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
5.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同時還為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拓展資料
1.大宗交易指單筆交易規模遠大於市場平均單筆交易規模的交易;針對大宗交易建立的不同於正常規模交易的交易制度稱為大宗交易制度。大宗交易制度一般是針對機構投資者占據主要位置的投資者結構做出的適應性安排,也是海外交易所針對機構投資者常用的交易制度。
2.市場微觀結構是指市場的交易結構,如連續交易市場或定期交易市場。它可以分為狹義和廣義。狹義的市場微觀結構僅指價格發現機制,廣義的市場微觀結構是各種交易系統的總稱,包括價格發現機制、清算機制、信息傳播機制等。
3.在過去的金融理論中,交易系統被認為與價格形成過程無關。這些理論一般假設市場結構為無摩擦的完美市場。在這個理想的市場中,證券的經濟價值和外部信息的影響決定了交易的價格和價格變化。交易系統只是忠實地反映了這些外部信息,對價格沒有任何影響。
4.大量的金融微觀結構理論研究表明,在非理想市場中,交易體系作為市場微觀結構,對金融資產價格的形成起著重要作用。在非理想市場中,價格不僅包含了證券的經濟價值和外部信息,而且還反映了交易成本、交易策略、效率等制度信息。同時,一般來說,交易系統的設計應充分考慮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一個特定的交易系統只能對特定的投資者結構發揮作用,而不可能適應所有的投資者結構。因此,充分理解市場微觀結構與價格形成的關系以及交易制度與投資者結構的關系,有助於設計出更加合理的交易制度,降低交易過程中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

『叄』 北交所股票大宗交易規則有哪些

交易方式上,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交易方式。主要交易規則如下:
【1】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給予市場充分的價格博弈空間,保障價格發現效率。
【2】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實施臨時停牌機制,即當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時,盤中臨時停牌10分鍾,復牌時進行集合競價。
【3】連續競價期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
【4】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
【5】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同時還為引入做市機制,實行混合交易預留了制度空間。
拓展資料:
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下列交易方式:
(一)競價交易; (二)大宗交易; (三)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四)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北交所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北交所公告的休市日,北交所市場休市。
①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 至 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②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北交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
③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

『肆』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

大宗交易,又稱大宗交易,是指達到規定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交易申枝雹報的證券交易,買賣雙方達成協議,經交易所確定交易。具體來說,每個交易所在其交易系統或其大宗交易系統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定義,並且各不相同。

股票大宗交易規則介紹如下:

一、上交所交易規則

1、A單筆交易申凳肢報金額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交易申報金額超過30萬股(含)或20萬美元(含)。

2.基金單筆交易申報金額在200萬(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和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交易申報金額在1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猛粗帆)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交易申報金額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交易的申報數量不得少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得少於100萬元。

二、深交所交易規則

1、A 單筆交易數量不少於300 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於2000股 萬元。

2、B 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單筆交易數量 3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於2000股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得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張 萬元。

『伍』 深交所大宗交易規則

1.什麼是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又稱大宗交易。一般交易量和金額都很大,遠遠超過市場的平均交易規模。具體來說,每個交易所在其交易系統或其大宗交易系統中都有明確的大宗交易定義,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針對的是大量的證券交易。根據我國現行的交易制度規則,證券單筆買賣申報達到一定金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一)a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以上;交易b股(上海)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成交金額不低於5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30萬港元。

(二)基金交易筆數在300萬筆(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以上;

(3)上海:債券交易數量在1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

(4)深圳:債券回購交易數量在5萬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5000萬元(含)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交易價格之間確定。當日無證券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格。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後,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方可成交。

大宗交易應當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限定時間內進行。有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大宗交易應當在當日漲跌幅限制內,握譽鉛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大宗交易應當在當日競價時間內,在前一收盤價上下30%或者在最高和最低交易價格之間。買賣雙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

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協議的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一般情況下,當日收盤價或前收盤價為不低於90%的折價標的。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不得作為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大宗交易量計入收盤後的證券總成交量。而且,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格、買賣雙方,收盤後會另行公布。最後要明白的是,大宗交易不包含在指數計算中,所以對當日指數沒有影響。

2.大小非減持注意事項: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不得在公司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公告前30日內轉讓解除限售的股份

(2)非盈利減少比例每減少5%,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內以及作出報告和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次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在買入後六個月內不得賣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如何進行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通過股東委託股份或指定交易的證券營業部進行。營業部有專人辦理此項交易業務。虛歷股東只需填寫《大宗交易成交申報申請書》即可參與大宗交易。

4.閉幕宣言應包括哪些內容?

買賣雙方就大宗交易的價格和數量達成一致後,段好應當向證券營業部報告以下交易信息。(一)股東證券代碼;(二)股東賬號;(三)交易價格;(4)交易次數;(5)買賣方向;(六)交易對手的席位號。(七)交易協議編號:上交所3位,深交所6位。

5.大宗交易的成交申報可以撤銷嗎

大宗交易完成後,於當日17: 30通過證券交易所網站查詢當日交易信息。在上交所首頁點擊「大宗交易專區」?去「屏蔽交易信息」查詢;在深交所首頁點擊「深圳市場交易公共信息」至「權益類證券大宗交易」進行查詢。

8.國企背景股東可以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嗎?

可以,但必須符合國務院國資委等部門的相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於總股本低於10億股的公司,企業減持的獨立許可權為「連續三年減持股份不得超過總股本的5%」;總股本超過10億股的公司,企業減持的獨立許可權為「一次減持不超過5000萬股,三年內減持不超過3%」。此外,國有參股公司國有股轉讓范圍比此略寬,從連續三年到一年。只有超出上述條件的國有股減持,才能報國資部門批准。

9.大宗交易的交易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在實際交易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雙方就交易要素達成一致的,須以「成交申報」方式進行要約;如果採用「意思表示」,則交易不會達成;2.雙方交易信息必須一致正確,如交易價格、數量、席位、協議號等。3.交易前做好與證券營業部的溝通准備。

10.大宗交易的減持方式和意義有哪些?

根據股東的需求和股份減持市場的流通特點,有以下減持方案供股東選擇。1.單次減持法:適用於市場流動性強、減持金額小的股票,使其通過大宗交易在短時間內完成交易。2.多股減持法:適用於市場流動性弱、減持幅度大的股票。通過設定交易底價,在設定的時間內,根據市場流通量的變化,減少每股的數量,逐步消化市場,使股價不會因減少而下跌,有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維護股東在市場中的形象。3.股權質押融資大宗交易的償還和減持方式:適用於流通股。先通過股權質押借款,股權流通後再通過大宗交易償還集團。

合運作,從而達到合理盤活資產、節約成本、提高資產使用率。

11、股東發生減持行為後,稅收可以優惠嗎?

視各地方稅務徵收機關稅收政策而定。目前國內的確存在地域差異,所執行的稅收費率不等現狀,許多地方也通過我們尋求減持稅收優惠對象,股東可向我們垂詢各地稅務徵收費率事宜,操作事宜須由股東與稅務部門直接溝通確定,達到合理、合規交納稅費。

12、股東如何實現股份價值最大化?

股價創新高及自身財務需求是股東減持的主要動力,但也有股東所持股權股價創新高後,對股價估值過高或因行情振盪,未在最佳時機減持,錯失機會。我們認為:股東應根據所減持股份公司基本面,科學合理估值後,進行減持,從而保證股份收益的穩定及價值最大化。

13、股東若對交易價格有要求,可事先約定嗎?

可以。減持之前雙方簽訂減持協議,也可支付履約保證金,協議中對交易價格進行設定,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一交易日股價觸發交易價格,當日就可以交易,使股東獲得最佳減持價格。

14、為什麼大宗交易要提前簽訂減持協議?

大宗交易是非常嚴謹的交易。具有資金要求高、時效性強等特點,交易失敗會造成佔用資金用途、錯失減持時機、經濟損失等問題。減持協議對交易數量、價格、時間等交易要素進行了約定,並採用交易保證金模式對交易提供了履約保證,有利於交易的穩定。

15、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大宗交易程序有區別嗎?

有部份區別。1、上交所的交易約定號為3位數,深交所為6位數。2、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規定:減持股東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或與其為一致行動人;上市公司擔任董、監、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大宗交易當日上午11時前須向證券營業部完成報備手續;3、上海證券交易所減持股東則不受報備限制,15時前完成相關手續即可。

相關問答:大宗交易許可權開通條件是什麼

1、在交易時間帶上身份證、證券賬戶卡、銀行卡及資金賬戶卡到開戶營業部開通大宗交易許可權,選擇櫃台委託或自主委託;

2、上交所規定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相關問答:p ta期貨開始國際化了嗎?開戶需要什麼條件?

PTA品種開放並不意味著以後就會好做了,可能只是成交量之後會放大,品種會比較活躍,但好不好做還是要看PTA之後的趨勢性好不好。

2018年應該是我國期貨市場直接對外開放的元年,繼原油、鐵礦石期貨國際化後,PTA期貨也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這也是我國期貨市場第一個對外開放的化工品種。

PTA是石油的下端產品,是重要的大宗有機原料之一。

它是一種白色粉末,主要用於生產聚酯纖維,俗稱滌綸,可用於製作防彈衣、安全帶、輪胎簾子線等特種材料。但它的主要用途是作為紡織原料的一種。我國最早在2006年上市了PTA期貨,至今已經13年。

截至目前,已有80家境外交易者參與我國的PTA期貨。

原油、鐵礦石期貨國際化已經將近一年,其中原油期貨上市以來,境外交易者日均成交佔比5%,持倉佔比約12%。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的新格局正逐步形成。

PTA期貨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以來,從市場表現來看,起步階段整體平穩,運行良好。據鄭商所統計,截至目前,共有約100個境外客戶開戶,開戶國家和地區包括新加坡、英國、澳大利亞以及中國香港和中國台灣等,境外客戶交易量佔比約10%。

現在PTA開戶需要什麼條件?

以前老肖開期貨戶的時候pta和鐵礦還都不屬於特殊品種,但引入境外投資者以後都列入了特殊品種的行列,為了預防風險,pta和鐵礦的交易許可權需要一定的條件才能開通:

1、可用資金10萬,申請前5個交易日,賬戶可用資金余額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注意這里說的是可用資金,如果你在這幾天內用賬戶里的資金做了交易,這部分就不算在可用資金里;

2、滿足50個交易日有交易記錄,之後可以要求期貨公司自動開通;

3、已經開通股指期貨的交易者可以直接申請開通。

我問過期貨公司的朋友,以上3個條件滿足其中一個就可以開通pta和鐵礦品種的交易許可權,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以前你如果是老的期貨賬號就不影響使用,可以一直擁有交易許可權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謝謝支持,點個關注!

『陸』 創業板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範圍如何確定

創業板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範圍適用《交易規則》相關規定。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該股票當日漲跌幅限制價格範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之間確定。

『柒』 大宗交易的有關規定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規定: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5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萬元港幣;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參考《關於開展大宗債券雙邊報價業務及調整大宗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上海證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處於停牌狀態的證券,則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對大宗交易買賣雙方的成交申報進行確認。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後,並由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方可成交。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時段,在該時段內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報,所達成交易於次一交易日進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規定 :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5、債券質押式回購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50 萬元人民幣;
6、多隻 A 股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 A 股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20 萬股;
7、多隻基金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基金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100萬份;
8、多隻債券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債券的交易數量不低於 2 千張。
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協議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雙方互為指定交易對手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及數量的交易方式。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是指證券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證券當日收盤價或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對大宗交易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採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採用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15:05 至 15:30。當天全天停牌的證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報。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該證券當日漲跌幅限制價格範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前收盤價的上下 30%之間確定。

『捌』 大宗交易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規則:
1.大宗交易條件:A股單筆交易申報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單筆交易申報的B股數量不少於3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萬美元;單筆基金交易申報數量不少於200萬,或交易金額不少於200萬元;債券、債券回購單筆交易委託數量不低於1000筆,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2、大宗交易上報方式:意向聲明; 交易申報; 固定價格申報。 (暫停)
3、大宗交易上報時間:意向聲明:9:30-11:30、13:00-15:30; 交易申報:15:00-15:30;定價申報:15:00-15:30(暫停)
4、當日15:00仍停牌的證券,不再接受當日大宗交易申報。
5、交易日9:30至15:30之間確認的交易,當日清算交收;交易日16:00至17:00之間確認的交易,在下一交易日進行清算交收。 (暫停)
6、意向聲明應當真實有效。申請人價格不明確的,視為願意以至少規定的最低價或最高價買入或賣出;申報方數量不明確的,視為願意至少以大宗交易的單筆交易申報最少數量達成交易。
7、當會員接受意向申報時(包括提供比意向申報更優惠的價格),申報方應與至少一名接受意向申報的會員進行交易申報。
8、採用固定價格申報的,買賣雙方可以按照當日競爭性交易市場的收盤價或者當日全天交易量的加權平均價進行申報; (暫停)在接受固定價格申報期間,可以撤銷固定價格申報;申報時間結束後,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交易,未交易部分自動作廢。 (暫停)
9、限價漲跌證券的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限制內確定;無漲跌限制證券的申報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前一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最高、最低交易價格。每個交易日16:00-17:00受理的申報,適用於當日其他交易時段受理的漲跌價。 (暫停)
10、大宗交易不計入實時行情和指數計算,交易量計入大宗交易完成後的證券總交易量。
拓展資料:
1、中國的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系統,兩個證券交易所都有大宗交易櫃台。根據我國證券交易規則,凡交易量在50萬股以上的股票,均可向大宗交易櫃台申請進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櫃台收到申請後,會立即保存其交易報告,無需匹配。交易所當日直接競價交易結束時,按照當日股票交易均價統一撮合交易;
2、也就是說,中國實際上對大宗交易採取集合競價制度。我們認為中國採用的這種用於大宗交易的系統是非常有害的。首先,本交易系統採用的大宗交易報表集中存儲的做法,實際上否定了券商報表中的報價因素。它使大宗交易報表只具有形式和抽象的意義,使大宗交易報表只具有報價采購數量或報價銷售數量的意義,而不具有具體報價的含義。其次,該制度實際上否定了大型交易者的自主權,將不相關的集中競價平均價格強加於當事人,否定了證券交易中極其復雜的交易條件。
3、一般來說,我國採用的大宗交易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只有大宗交易形式,沒有大宗交易內容的制度;這只反映了中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追求國有股高交易價格的意願,而為了實現這一意願,他們不惜犧牲市場經濟最基本的交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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