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股票買進後的成本比當時買的價格低很多
說明買入的時候之前就持有該股票,而且是賺錢的;或者就是買入之後,不停的反復交易該股票,每天都能做出差價,導致成本越來越低。
㈡ 買入價格和賣出價格不相同是怎麼回事這可能是因為什麼
當我們在進行相應的股票交易的時候,我們發現買入價格和賣出價格不一樣的情況的時候,就是因為對於不同的投資者來說,他們對於這支股票的看法是不一樣的,所以說就會在同一個時間段內給出不同的買入價格和賣出價格,那麼當它的買入價格和賣出價格不一樣的時候,整個交易是沒有辦法達成的。
㈢ 同一隻股票賣出後又馬上買進,為何賣出和買進的價格不一樣
許多玩股票的人,他們都會發現這樣的一種問題,就是有一隻股票再賣出之後馬上又買進,但是這個時候數量一樣,卻造成了成本價比市值低。對於這樣的情況來說也是非常正常的,因為這樣的一個股市價格來說一直持續動盪,而且在我們賣出股票之後,很容易就在幾分鍾之內或者幾秒鍾之內就出現了穩步的增長。這個時候我們再買進的話,也會讓我們自己損失掉更多的錢財。
只是對於這樣的一個股票成交的時候,在登記公司清算之後才能夠產生實際的股票收割,而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們可以發現在當天賣出股票或者是買入股票都會出現變化。所以在買股票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對於我們自己心裏面的問題有所研究,讓我們知道自己處於一個什麼樣的態勢當中,而且這個時候如果我們心裏面對著很多的壓力的話,這段時間我們就不要去進行買賣股票了,會影響到我們自己的心理狀態。
㈣ 為什麼我的股票的買入價格和當前價格不一樣
成本價是加了手續費的.限價委託是指你自己設的價位委託;五檔即成剩撤是指比如你委託1000現價,成交了800,剩下的就自動撤單了.五檔即成轉限價是指比如你委託1000現價,成交了800,剩下的就轉成你自己設定的價格.
㈤ 一天內,賣出再買進股票,為什麼成本就會降低
股票賣出後再買入成本變低第二天再買光成本又變高的原因:第一天是高價賣出,高價買入的。所以要降低成本,低價買入,第二天是低價賣出。
股票的成本與賣出無關,主要是看買入價格與原來的成本價格比較。如果買入價高於原來的成本價,成本就會變高。如果買入價低於原來的成本價,成本就會降低,就得低價買入,高價賣出。
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㈥ 股票買賣價差大原因
股票買一、賣一價格差別很大一般是兩個原因造成的:
1 市場過於清淡,買賣雙方意見分歧很大。
特別是在熊市時期的小盤股中的早盤時間,經常會看到買盤一和賣盤一的價格相差好幾分錢甚至好幾角錢。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賣方的投資者因為前期的市場大跌而賣出的價格大多是割肉盤。由於是割肉盤所以會較為惜售,有一種掛個價格愛買不買的隨意掛相對高價的態度。
而買入方則由於市場上便宜股比比皆是,而且今天不買明天可難股價會更低。所以買方的投資者大多以較低價的價格掛出買單,以希望能價格更便宜一點。熊市氛圍的買入方有一種想低位撿漏的心態。
所以買賣雙方對當時股要定價的分歧較大,使買一和賣一價格差別較大。
2 拉升或下跌過於急速,使掛單者來不及更改交易單
當股票急劇快速拉升時,有由大量的買單直接吃掉了賣一、賣二甚至賣三的價格。而掛單者一般是基於當前的買盤而掛單的,這種掛單常落後於即時成交。比如,一個大現手吃掉了5元、5.01、5.02元三個賣盤上的所有單子。這時賣盤4就成為了賣盤1,它的價格是5.03元。而掛單買1的人並能事先嘵會有這么快的急速拉升,買一就還停留在4.99元。
這樣就是買一4.99元,賣一5.03元。
急速下跌同理。
㈦ 關於股票買賣價格,為什麼我的買入價比委託價低很多
舉一個例子說明這個問題:
某股票昨天收盤價為10元,今天漲停價為11元,當前成交價為10.2元。此時,你掛漲停價11元的買單,會在下一筆的成交中優先成交。一般來說,當前成交價10.2元,下一筆成交可能是10.21或者10.18,這其中可能包括主動壓低價格的主動性賣單。如果有人掛10.18賣出,你掛11元買入,那麼成交價是10.18,而非11元,也就是成交價比擬的委託價格底。
㈧ 為什麼股票委託價格和成交價格會不一樣
因為投資者進行委託買賣時,其最終成交是以市場價成交的,從而會導致股票委託價和成交價不一樣,比如,投資者以10元的價格委託買入某一隻股票,而市場價格為9.8元,則最終成交價為9.8元。
委託價和成交價不一樣是因為在參加集合競價時,如果委託價格高於集合競價決定價格,則按決定價格成交。其次,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託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為其成交價。如果在參加連續競價時,當委託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為其成交價。這些都會導致委託價和成交價不一樣。
委託價一般是限價委託,就是成交價只能在你的委託價之下,你指定價格就只會按你的價格成交。 但是也有例外,按照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的原則,可能你買的是最高的價格,有人願意以更低的價格賣掉,所以你以別人最低賣的價格成交。比如你想59.55買入100股時,有人想58.6賣出500股,加上你的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就有可能以58.79成交。
在股票交易時,投資者的委託單也會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交易原則,以及較高買進申報會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的申報,當遇到同價位申報時,誰先申報優先於誰。所以投資者在認為某隻股票在第二個交易日會大漲時,甚至是在開盤前就直接漲停了,那麼這時投資者可以根據該股票漲停的價格進行委託申購;當投資者認為該股票在第二天會下跌,甚至出現跌停情況時,投資者屆時可以以股票跌停時的價格進行委託單的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