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涉嫌詐騙員工被抓,一般員工會怎樣處理
員工在警方調查取證後一般都會釋放的!
2. 公司金融股票詐騙,我是剛來公司的員工,不知道公司是詐騙,也沒有業績,我會被判刑嗎
不知者無罪,明知而故為的,涉嫌共同犯罪。涉罪了即有刑事責任後果(判刑)。
3. 我朋友所在的公司涉嫌詐騙,公司的所有員工都被抓起來了,會判刑嗎
你是9月6號才發的?你朋友公司在深圳龍華嗎?
4. 公司涉及詐騙被警方抓了所有員工及老闆,普通員工要不要負刑事責任該怎麼辦
5. 公司涉嫌金融詐騙,老闆員工已經被抓,公司獲利30萬,自己拿提成四千,現在老闆員工被刑拘留,會判多久
用人單位涉嫌詐騙的,依法應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
如果你來該單位上班三個月,應在認定的詐騙數額內,追究你的刑事責任。
法律鏈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公司非法股票詐騙員工被抓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詐騙罪
6. 公司涉嫌詐騙,員工被抓,會怎麼處罰
網路詐騙要根據具體數額和具體情節確定案件的性質 。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7. 公司涉嫌詐騙,員工被抓,派出所會不會通知員工家裡
公安機關一般都是先傳喚或者拘傳犯罪嫌疑人,然後在刑事拘留後再開刑事拘留通知書通知家屬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九規定,公安機關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時,必須出示拘留證。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況以外,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公安機關對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後24小叫以內進行訊問。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認為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九十三條公安機關對於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第一百九十五條傳喚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傳喚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拘留人後,應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家屬,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但刑事訴訟法還有規定,根據案情也可以不發《家屬通知書》。這種情況是指,如果有同案犯罪人還沒有抓獲到位時,為了抓獲同案人暫不發家屬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