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質押是金融借款常用的擔保方式,可分為場內質押和場外質押,其中為銀行貸款提供股票質押屬於場外質押。過去一段時間,銀行股票質押貸款業務較多,但是處置的實務經驗卻非常欠缺,遇到問題後常常一籌莫展,只能依賴於抵債再處置。
一、上市公司股票保全
(一)中國結算櫃台辦理股票凍結
對上市公司股票進行凍結,實務中有多種渠道可以辦理。但不同渠道在辦理凍結業務時可能會有不同限制(例如已辦理質押登記的股份辦理司法凍結只能在中國結算櫃台申請),因此大家一般都會選擇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的櫃台辦理。
(二)證券公司協助辦理股票凍結
除中國結算外,法院也可在證券公司辦理股票凍結。同一交易日分別在證券公司和中國結算對同一股票辦理凍結的,證券公司當日受理並成功申報數據的為在先凍結。執行扣劃時,如果為流通股,應由原協助執行凍結的證券公司辦理;如為非流通股,則在中國結算辦理。
(三)執行網路查控系統辦理股票凍結
最高院網路查控系統目前僅支持針對自然人、境內機構所持有的不超過總股本5%數量的無瑕疵無限售流通A股的初始凍結等。通過該方式初始凍結的,續凍、解凍均需通過最高院網路查控系統申報。如需扣劃,法院可到相應的中國結算分公司辦理。
(四)總結
股票凍結遵循「誰辦理、誰負責」的原則,即誰辦理了初始的凍結,誰就負責之後的續凍和解凍等。但是,證券公司和執行網路查控系統辦理凍結和扣劃業務時存在限制,因此在中國結算臨櫃辦理相關業務可作為首選方案。
二、上市公司股票處置
在股票處置方面,大家最為熟悉的無疑是網路司法拍賣,淘寶拍賣平台很容易搜到案例。但相比較於司法拍賣,大家肯定更願意在二級市場拋售股票。為此,這里重點介紹下非司法拍賣途徑的股票處置方式。
(一)股票狀態調整
已經凍結或質押的股票是無法在二級市場出售的,因此股票出售以前,首先需要凍結出質人的證券賬戶(限制出質人通過銀證轉賬方式轉出資金),並解除對股票的凍結。
接著,需要調整股票的質押登記狀態。直接解除質押固然是最為方便的一種方式,但銀行可能會顧慮其中的操作風險。為此,中國結算提供了「證券質押登記狀態調整業務」,可以將質押股票的狀態從「不可賣出質押登記」調整為「可以賣出質押登記」,即在不解除質押登記的前提下解除對股票出售的限制。
如果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一致,在非司法途徑中也可以使用該方式處置股票。
(二)股票出售
股票解除凍結和質押後,就可以在二級市場出售了。法院可以指令出質人自行出售股票,或者委託證券公司出售股票,也可以委託包括質權人在內的第三方(需要將證券劃轉至第三方的證券賬戶)出售股票。通常來說,法院可以設定好處置底價和處置期限,指令託管股票的證券公司在二級市場出售。
出售股票最常用的方式是集中競價,也就是我們散戶日常買賣股票的那類操作。注意「集中競價」與「集合競價」的區別,「集中競價」包括「連續競價」(通常即我們在9:30-11:30、13:00-14:57進行的交易)和「集合競價」(通常即我們在做橘(9:15-9:25、14:57-15:00進行的交易),不要用混。
如果拋售的股票數量較多、可能導致二級市場價格巨大波動的,可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票。需要注意的是,大宗交易不能像集中競價那樣自由掛單,而需要事先確定買家,交易時需提供股票名稱、交易價格、交易數量、交易對手席位森胡謹號、約定號等信息,因此實際處置難度較大。
為了方便司法處置,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了「大宗股票司法協助執行平台」,提供公告發布、競買申報、競買匹配、結果公示等功能,結合了淘寶拍賣和大宗交易的優點。上海金融法院《關於執行程序中處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規定(試行)》對該處置方式的運用作出了規定此基。其他證券交易所目前沒有類似服務。
除司法拍賣、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外,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還可以採用協議轉讓、抵債等方式處置股票。其中,抵債和集中競價中的委託質權人出售股票方式,都需要將股票劃轉至質權人的證券賬戶,但法律效果不一樣,製作相關協議時需要注意。
(三)信息披露、減持規則與交易稅費
控股股東、董監高、特定股東等處置股票的,應當遵守證券監管的相關規定。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2款規定,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上海、深圳交易所分別制定了實施細則,處置時應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股票處置中需要扣除交易稅費。委託證券公司等第三人處置的,可能需要支付服務費用。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開戶的證券公司為扣繳義務人。
❷ 上市公司大股東,用股票質押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對上市公司的股價有什麼影響
這個一般都是負面的影響多一些。
❸ 場內質押和場外質押的區別
場內質押指資金融入方將所持有的股票,向符合條件的登記在交易所的證券公司或其成立的資管計劃(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場內質押是需要委託證券公司遠程辦理的股票質押業務。場外質押指資金融入方將所持有的股票,向銀行、信託等融入資金,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場外質押的辦理不通過交易所系統,而是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下稱「中證登」)登記,質權自辦理登記之日起設立。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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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股票場外質押流程
場內 質押 和股票場外質押流程如下 場內質押流程遵循從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到中證登逐級電子申報的程序。深交所業務辦法第3條: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證登 深圳 分公司 。中證登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 清算 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這個流程,即由證券公司將交易雙方的委託報給交易所交易系統,交易系統再將成交結果發送給中證登公司,中登公司辦理登記和清算交收。這就是典型的場內交易模式。
❺ 場外股票質押業務開展時間
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二十七條規定,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證券回購,就是證券回購交易,表達的意思也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包括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應用資金運轉等辦法,從股票市場上收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然而大部分情況下,公司都會願意將其回購股票當做「庫藏股」進行儲存處理,一時半會兒不會對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進行介入。庫藏股今後可作用於別的方面,比如把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發行了,亦或是當需要資金時就出售掉它。
2、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從交易發起人的這個角度來看,凡僅是抵押出債券的,有借入資金的這些交易都叫做進行債券正回購;只要是主動把資金借出的,要去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都是進行逆回購。
❻ 一張表看懂場內股權質押和場外股權質押的異同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定義:即股票質押式回購,主要操作主體是證券公司(包括自有資金、集合或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其特點是在場內(所謂場內,即交易所內)完成股票質押交收,可以在場內直接處置。
標的股票: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債券或其他經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港股通股票),但不包括B股股票、暫停上市的A股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 A股股票、沒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權激勵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或其他特別處理的股票、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登記機構:中證登(可以櫃台辦理,也可以委託有資格的券商營業部遠程辦理,實踐中一般是主辦券商辦理)
質押期限:場內質押期限不超過3年,續期的原則上累計不超過3年。
限售股要求:限售股質押回購的期限必須大於其剩餘限售期。 董監高質押比例不應高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的25%。
風險控制方式:設定預警線、平倉線,券商採用逐日盯市方式控制風險
違約處置:
1、一般在場內處置證券,處置價款優先用於償還債權人(也可以約定證券處置過戶等方式進行處理)。
2、對於仍處於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約定處理。
標的證券權益處理:
1、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
2、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並質押。
風險提示:
1、根據質押標的的流動性、股價波動性、市值、行業等考慮質押率,一般限售股、轉讓證券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標的,質押率相應下調10-20個百分點。
2、妥善設置預警線、平倉線,充分保障處置證券金額能夠覆蓋融出資金本息。
3、做好逐日盯市,及時進行預警、處置。
4、應考慮股票質押的集中度(一般單一股票不超過5%股比)、大股東質押股票的比例,關注違約處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問題。
定義:主要操作主體是銀行、信託、基金子公司,實際上是在融資過程中出質人於中證登辦理質押登記的一種擔保手段,其不能直接在場內交收和處置股票。
標的股票:A股股票、基金、債券、B股、新三板、港股通股票(港 股通股票的質押規則參照A股執行)等
登記機構:中證登(可以櫃台辦理,也可以委託有資格的券商營業部 遠程辦理)
質押期限:證券質押登記不設具體期限,解除質押登記, 需由質權人申請辦理。
限售股要求:對於限售股的質押登記沒有特殊要求。但是在違約處置時需要遵守有關限售股、董監高減持規則等監管規定。
風險控制方式:可以在質押合同中約定預警線、平倉線,要求出質人及時補充保證金或增加質押、抵押等擔保措施。可以將出質人未能滿足上述措施約定為實現質押權的情況,及時處置質押標的。但由於在場外操作,存在手續相對復雜、需要出質人配合等問題。
違約處置:
1、以滬市證券出質的,質押雙方可申請將「不可賣出質押登記」調整為「可以賣出質押登記」(僅限於出質證券為無限售流通股或流通債券、基金等流通證券);以深市證券出質的, 質押雙方可申請將有關標的證券轉託管至質押處置專用託管單元,借用質押處置專用託管單元對應的交易通道, 按照常規交易方式在場內將相關質押證券賣出;【在事先約定並簽署協議的情況下,可以將股票託管到證券公司並委託證券公司辦理質押登記、申請變更登記狀態,以及賣出股票等業務】
2、證券處置過戶抵償債務(需要由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申請辦理,適用於質押登記滿一年的無限售流通證券,處置價格不應低於質押證券處置協議簽署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該證券收盤價的平均價的 90%。);
標的證券權益處理:
1、證券質押登記期間產生的孳息,一並予以質押登記。
2、證券質押登記期間發生配股(即向原股東配售股份)時,配股權仍由出質人行使。獲配股份是否質押,由質押雙方另行約定。
風險提示:
1、重點關注質押率,涉及B股、新三板股票質押時,應當充分考慮股票的流動性風險。
2、應考慮股票質押的集中度(一般單一股票不超過5%股比)、大股東質押股票的比例,關注違約處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問題。
3、涉及限售股的,應當充分考慮違約處置時無法進行證券賣出和處置過戶的風險。
4、在進行違約處置時,需要雙方共同辦理,需要關注出 質人的配合風險。對於非限售股,建議在簽訂質押合同中明確約定由質權人單方辦理,同時委託券商進行辦理。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股改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