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增資擴股的股票是從哪裡來的
是憑空多了2000萬的股票,他們把這2000萬的股票換來的錢,分給券商一部分作為發行費,餘下的可以作為流動資金,或固定資產投資,以獲得更多的收益。
㈡ 配股、轉增的股票 哪裡來
1.配股相當於增發新股,只是以一定比例和價格向原來的老股東增發,比如10配3,配股價10塊,你有100股股票,那麼就能以10塊的價格購買30股,配股不是分紅,是再融資
2.轉增或者送股,其實只是一個財務游戲,也就是利用公積金(轉增)或者未分配利潤(送股)來增加投資人持有的股份,但是轉增和送股後,股價要根據轉增或者送股的比例項相應的降低,這個叫除權,比如,10送10或者10轉10,原來的股價是10塊,實施了轉增或者送股後,股價要變成5塊,投資人其實沒有實質的收益,除非在轉增或者送股後股價上漲,才能體現收益
3.配股或者增發新股等再融資,以前是沒有規定,只要上市公司願意就可以申請實施,證監會批准了就可以了,所以,這個就是深惡痛絕的「圈錢」,明明有錢不分紅,卻還要來圈錢,後來有規定,要實施分紅才可以申請的,現在修改了,上市公司要實施再融資,那麼必須之前3年每年其可分配利潤要分紅30%,否則不能再融資,也就是做了硬性規定,不能隨便來圈錢了
補充:
取消除權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取消除權,那麼結果就是股票價格自己跌,然後自動除權,傻瓜才不賣的
取消紅利稅是可以期待的事情,這個東西我認為早就應該取消了
㈢ 請問為什麼上市公司上完市了,居然還可以在增發股票;
股市就是為了上市公司集資的。你說的這種情況很正常,中行是有新的項目,或者有擴張計劃,這就需要融資,也就是增發股票。他在以前上市時發行的股票不是把他的資產以股票的形式賣給股民,而是股民以貨幣資產的形式入股中行。中行原來是有股東的,他們原來就以實物或者貨幣又或者勞務入股了中行。上市行為造成了總股本的增加,原股東的每股權利下降了,但每股實際資產增加了。
要明白的是,如果發行新股,那麼本質上是股民以貨幣資產入股上市公司。而在二級市場轉讓股票,才是你說的把上市公司的資產以股票的形式轉讓他人。
至於你說沒法售完的股票,那麼那部分股票也就是不存在的,那部分的貨幣資產沒有注入,也就是說那部分的資產上市企業並沒有增加。股票不是想賣就能賣的,這牽扯到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社會資本對企業股票的認同度。
㈣ 什麼是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
中國股市一直以增量發行的方式為主,境外市場一般推行「存量發行」。前者是已發行股票的公司經一定時期後為擴充股本而發新股;後者指股份公司不增發新股,僅將原有的老股東的股份再賣給市場投資人。
增量發行又分有償無償兩種類型,有償主要包括配股和向社會增發;無償即為送股。
1、上市公司的增發,配股,發債等都屬於再融資概念的范疇。
2、增發: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
3、定向增發:是增發的一種形式.是指上市公司在增發股票時,其發行的對象是特定的投資者(不是有錢就能買)。
4、在一個成熟的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總是在股票價值與市場價格相當或被市場價格高估時,實施增發計劃;而在股票價值被市場價格低估時實施回購計劃.這才是遵循價值規律、符合市場經濟邏輯的合理增發行為。因為在市場價格低於股票價值時實施增發,對公司原有股東無異於是一次盤剝,當然對二級市場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和投資信心都是一種傷害。
所謂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購、合並及資產重組中,上市公司以新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為對價,取得特定人資產的行為。證監會於2001年底出台的《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和2002年9月出台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已經為今後推出定向增發制度預留了空間。由於定向增發是一個相對比較敏感的市場話題,過去只有少數公司進行過定向增發試點,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制定關於定向增發的規范意見,為在較大范圍內推行定向增發打好基礎。
㈤ 上市公司為什麼發行股票,靠什麼賺錢我實在不明白
挖錢,叫你們都掏了腰包,經營權和管理權卻還是他們的,就是利用了大眾的賭博心理,白用了你們的錢!舉債還要還呢,發行股票多好啊,不用
㈥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股份是從哪出的
增發就是無中生有,不是從那裡來的.就跟首次發行一樣,發行前是沒有的.你給他錢,他就給你一個你已經給過錢的憑證,這個憑證就是發行的股票.沒人給錢,這個憑證就誰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