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虛擬股是什麼有什麼風險
一、公司虛擬股是什麼 虛擬股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虛擬股,又稱「發起人股」或「遞延股」或「紅利股」,指無代價獲取的股份。 其持有與普通股持有人擁有的權利不同,其持有人沒有表決權,乾股的盈餘分配和清償剩餘財產的位序均排在其他股票之後,只有在普通股或優先股持有人的權利履行後才享有對公司資產的擁有權。它也代表公司將一些庫存股,有關股份是為獎勵公司管理層而保存起來,但要待管理層有一定成績後才可獲得的股份。 股份制實體中的「虛擬股權」有以下形式:國家(政府)保留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但放棄部分或全部的收益權、決策權、監督權等,也就是,在國家(政府)投資是作為資本金注入的前提下,其他權利可以在各利益相關者之間平衡取捨。 虛擬股是實際股對應的,虛擬股是不需要在工商局登記的。實際的股份受 公司法 保護,擁有分紅權、表決權、處置權等,一般虛擬股是公司大股東給以一些關鍵員工的一些相當於股東的權利,比如分紅權、增值權,在合同中具體約定。虛擬股一般只有實際股的部分權利而不是完整的權利,俗點就是被閹割過的股份 二、風險 虛擬股權操作方便,只要擬定一個內部協議就可以了,也不會影響股權結構,也無需考慮激勵股票的來源問題,但由於企業用於激勵的現金支出較大,會影響企業的現金,畢竟並不是所有企業都能保證持續的高增長和高利潤。 另一方面,如何考核參與虛擬期權計劃的人員也是風險之一。對於實施虛擬股權激勵的企業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就是,如何實現經營者報酬與其業績掛鉤的前提。 三、虛擬股票和股票期權的異同點 虛擬股票和股票期權有一些類似的特性和操作方法,如激勵對象和公司在計劃施行前簽訂合約,約定給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兌現時間表、兌現條件等。 虛擬股票與股票期權的差別在於: (1)相對於股票期權,虛擬股票並不是實質上認購了公司的股票,它實際上是獲取企業的未來分紅的憑證或權利。 (2)在虛擬股票的激勵模式中,其持有人的收益是現金或等值的股票;而在企業實施股票期權條件下,企業不用支付現金,但個人在行權時則要通過支付現金獲得股票。 (3)報酬風險不同。只要企業在正常盈利條件下,虛擬股票的持有人就可以獲得一定的收益(但企業可操控);而股票期權只有在行權之時股票價格高於行權價,持有人才能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的價差帶來的收益。 公司虛擬股是指無代價取得的股份,一般是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虛擬股份,能夠得到分紅權和股份升值收益,但不具有實質的所有權,不能進行轉讓和出售。其因為現金支出較大的性質,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現金方面。
② 持股員工離職時股份如何處置
1、員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於多了個身份,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這是法律認定的,只要他不賣出股票,誰也剝奪不了他的股東權利,即使他辭職不幹了還是一樣的。
2、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沒有上市的,勞動者辭職,單位就要求勞動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勞動者可以不退股的。
3、《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1、2009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9號公布《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4條,自2009年3月1日起實施。
2、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4號公布《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該《規定》第23條決定,廢止2009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
③ 股東退出公司,投資的錢怎麼辦
股東退出公司入股資金額處理方式:
1,股權轉讓;股東通過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以實現退出公司,完成股東的退股。
2,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的,經股東會決定解散,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實施公司的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3,股東離開公司後的股權可以保留,也可以轉讓,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只能轉讓股份,不能退股。原股東可以優先認購。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拓展資料:
一,股東如果想要退出公司想要拿回投資款只有兩條路:
1,按照市價轉讓你的股權,獲得股權轉讓款,間接收回投資。
2,根據公司章程的特殊規定讓公司回購股東股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東退出沒有設定特殊條款的話,那公司回購是走不通的。當然了股權轉讓。如果沒有人買你的股權的話同樣也是行不通的。 所以我們一定要注意在公司開設之初,一定要通過公司章程對股東的退出做好特殊的約定,並對回購價格做好安排,比如可以按每股凈資產額或者是原始出資額進行回購,盡可能的避免退無可退,退無可依的情況。
二,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股東在公司任的職務沒有定性,可以是任何職務,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職,都是有可能的。
三,比如很多股份制公司,員工也持有公司股票,管理層也持有公司股票,都是公司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四,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實際上,現實生活當中股東離任但保留股權的案例非常的多,對於該股東來講,很有可能自己並不實際參與公司的任何經營行為,如果公司年底有利潤,要依法給離任股東的股權分紅,同樣的道理,當年虧損了的情況下,已經離任的股東也要承擔虧損風險。
④ 如果公司一直未能上市,員工所持有的股份離職時如何處理
如果公司沒有上市,員工持有的股份在離職的時候,一般都會還給公司。
很多公司在招聘人才的時候,除了給員工優厚的薪資待遇,會給一些核心員工股份獎勵,一旦公司經營良好在上市之後,員工手中的股份,就能在二級市場賣出不錯的價錢,自己獲得超額的受益。
但是有不少員工等不到公司上市就選擇了離職,那麼員工手中的股票如果沒有出錢購買,並且在工商部門注冊,離職之後會自動收回到公司,和員工本人沒有任何關系。
一、員工持有虛擬股,在離職後股份回收原公司。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會給一些有核心競爭力和工作能力不錯的員工畫大餅,承諾給這些員工股份,但是有的承諾沒有落到實處,只是口頭承諾,或者做出了相應的限制,並沒有把員工登記為股東。
員工離開原來的公司,那麼他持有的虛擬股,自然自動回收到原來公司,和員工沒有太多關系,自己也不會獲得什麼利益。
員工離職的時候,持有虛擬股和實股,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⑤ 中小企業 高層股權激勵獲得的股票,在其離開企業後是否必須賣給公司
這個觀點不正確。
如果是已經上市的中小企業公司股權激勵得到的股票,可以在離職6個月後,通過股票市場出售或繼續持有;如果是沒有上市的中小企業,股票持有者即可繼續持有該股票,也可通過自由協商的方法,將股票轉讓給任何法人或自然人,除非在獲得股權激勵的股票之前,該公司有具體的其他約定。
如果您還是不太明白,請登錄巨潮網查看股權激勵有關的法律法規。
⑥ 公司給員工的股權激勵,離職之後股權會自動作廢嗎
公司股權激勵鎖定期內離職,所激勵股權如何處置,國家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一般依照合同執行,通常做法是:
公司股權激勵鎖定期內離職,所激勵股權由公司按照合同擬定的價格回購或回收。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